《明末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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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资本家-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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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地这人是住地离唐同家不远地邻居。看到唐同将拌了十三香粉地细盐撒在鸡蛋。便道:“老唐。你这撒地是盐吧。你这是从哪弄来地。做出来地东西可真够香地。”
    “这是我自己配做出来地。可惜现在那甜面酱还没有弄出来。否则这烧饼就更好吃了。”唐同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就这点绝活了。若是说出来。自己以后还怎么混。
    “呵呵。是吗。对了。老唐。我都认识你这么多天了。也不知你是哪地人。听你地口音。该是北方过来地吧。”那人看着唐同在鸡蛋上撒着葱花。随意地问了一句。
    “是啊,北方现在不是乱了嘛,我只好跑到这南方来混碗饭吃了,好了,这是你的鸡蛋烧饼,你拿好了。”唐同早就想好自己的出身,就是为了应付这种多嘴的人,将煎好的鸡蛋分别夹入了烧饼中后,用纸包好了递给了那人。
    “好嘞,老唐,那我先走了,有空再聊。”那人拿了烧饼离去,还不忘了向唐同摆摆手再见。
    唐同又做了几个人的生意后,抬头见一个小女孩子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向这边看着,正是他现在的邻居家的小孩,便笑着向她招了招手道:“沅儿,过来,叔叔给你两个烧饼。”
    那沅儿却摇了摇头并没有过来,细声的道:“我娘说了,不能随便要人家的东西。”
    这个沅儿的大名叫邢沅,只有六岁的年纪,长的粉妆玉琢一般漂亮可爱,家中只有一个娘亲和一个祖母,她的父亲在去年得病死了,留下她们孤儿寡母外带婆婆的挺可怜的。
    唐同第一次见到这沅儿的娘亲时,曾经失神了好一会儿,那个小妇人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身材长的娇俏玲珑,十足的江南女子风韵,虽然穿的是粗布旧衣,却难掩她那身影的诱惑,不过这不是让唐同失神的原因,让唐同失神的是这个小妇人的脸,一半长的极美,另一半则长的吓人,她的另一边脸上有一块极大的黑斑,并且长的凹凸不平,让唐同不由的为她深深惋惜。
    更让唐同叹息的是,这个小妇人的身体明显不好,看上去有些病秧秧的好象随时都要死了一般。
    这娘儿俩和婆婆的生活没有什么来源,男人死后留下的是一个贫穷的家,全靠那小妇人给别人做点针线活谋生,唐同做了她们的邻居后,曾给她们送了一些米和油盐,那小妇人当时不肯要,是唐同强行留下的。
    唐同之所以这么有同情心,是因为这个小妇人实在是个好女人,用她那柔弱的肩膀支撑着这个家,让唐同由心底的敬重。
    唐同看着沅儿抿着小嘴的样子,心知她多半是肚子饿了,心中没来由的一阵怜惜,当下煎了两个鸡蛋,分别夹在两烧饼中,递到那沅儿的面前:“沅儿,你娘说不能要人家的东西那是对的,但叔叔我怎么能算是人家呢,沅儿拿着吧,你娘这会儿也肯定饿着,沅儿你是个乖孩子,自己吃一个,拿一个给你娘送去好不好。”
    对于沅儿的那个祖母,唐同在心底直接的忽视了,所以唐同只拿了两个烧饼,那个老太婆做人实在有些要不得,自家媳妇辛苦的支撑着这个家,可那老太婆却一点儿也不领情,常常怪罪这个媳妇克死了她的儿子,又只给邢家生了个女儿,让邢家从此断了后。
    这种歪理,让唐同这个后世来的自然是无法接受的了,唐同好心的送些米和油盐过去,那老太婆也怀疑自家的媳妇定是干出了见不得人的事,她不敢骂现在长相凶恶的唐同,对自家的媳妇却是嘴毒的很,让唐同在心里更是愤愤不平。
    那沅儿看着唐同手中的烧饼,咽了一下口水,可爱的眼睛眨了几下,终是摇了摇头道:“不行的,我不能要伯伯的东西。”
    伯伯?唐同不禁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心中暗想自己现在的这张脸真的很老了吗。
    “那好吧,这个不算我送你的,你帮我做点事,这算你的工钱怎么样。”对于沅儿的这种坚持,唐同还是很欣赏的,只好换了一种方法。
    “好的,伯伯你要我做什么?”沅儿这回很快的答应了,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
    真是一个好孩子啊,这么小就知道不能不劳而获,比自己可强多了,唐同心中有些感叹的想,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被城市的繁华弄的都有些浮燥,比如唐同自己很小的时候,那时就整天想着自己能发一笔横财就好了。
    唐同自然不会真要小沅儿干什么的,拉着沅儿到了自己的烧饼摊子边,随手把装钱的陶罐放在沅儿的旁边道:“沅儿你真乖,你等下帮叔叔守着钱好了。”
    “好的,伯伯,我一定会守好它的。”沅儿坚定的点点头,水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却是一直看着那两个烧饼。
    “嗯,乖,那沅儿你先把这个烧饼吃了,算是叔叔预先付你的工钱吧。”唐同一看沅儿那神情,哪还不知道,小孩子终是小孩子,再怎么懂事,也多半藏不住心里在想什么。
    沅儿的神情犹豫了一下,终于伸手接了一个烧饼,道:“谢谢伯伯。”
    唐同怜爱的拍了拍沅儿的头,心想这孩子真是太惹人疼爱了。
    “谢什么,沅儿,叔叔是你的邻居,以后不用与叔叔这么客气的,太生份了。”唐同说的这话,沅儿并不太明白,但还是点了点头,然后张着小嘴咬了一口烧饼。
    唐同见沅儿开始吃那烧饼了,没有再说什么,又忙着准备更多的烧饼来卖,别看一个不夹东西的烧饼才一文钱一个,但舍得吃的人可不象二十一世纪的那么多,再加上江南之地的多是吃大米的,习惯吃面粉食物的人并不是很多,是以在这个地方,烧饼的潜在顾客不是很多,好在整个常州也只有唐同这一个烧饼摊,另外唐同做的烧饼口味很不错,所以原本图个新鲜的顾客在吃过了唐同的烧饼后,有不少做了他的回头客。
    一天下来,唐同一般卖了三百多个烧饼,其中一般也会有七八十来个是夹馅的,这种利润更高一些,但吃这种夹馅烧饼的人都是手头较宽松的一些人,是以对唐同来说,这生意比起他没穿越前的那个时代,那是差的远了。
    沅儿一直守在那钱罐旁边没动一下,那专心的模样,看的唐同都是一阵心疼,下午的时候,她娘忙完了手中的针线活才出了门来,看到街边上唐同卖烧饼的摊子,沅儿正坐在一旁看着什么东西,便走了过来。
    沅儿的娘叫邢陈氏,本名叫做陈玉娴,不过这个名字却没有邻居知道,她对于自己的女儿照看会如此的疏忽,却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生活重压早已让她本来不多的生命活力日渐枯萎了,生来体弱多病的她,在她的丈夫离世后没有倒下,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陈玉娴是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对于这个女人,唐同从内心是尊敬的,同时唐同也很想帮她恢复容貌,因为从她好的一半脸上来看,这应该是一个极美的女人。
    这样的一个好女人,唐同觉得应该是让自己护在手心里的,看到她走过来时,唐同微微的笑了一下,拍了拍沅儿的头道:“沅儿乖,你娘来了,和你娘回家去吧。”
    陈玉娴牵了女儿的手,冲着唐同微微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什么,唐同也不好上前搭讪什么,他知道陈玉娴这种态度,是怕左邻右舍的说闲话,唐同虽然不在意别人怎样说他,但也得为陈玉娴的处境想一下。
    看着陈玉娴牵着沅儿的手离去,唐同也没有多少心思做生意了,因为他的心这时都飘到陈玉娴的身上去了,这是他前后两世的第二次对一个女子有了感觉。
    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唐同觉得自己可以当她的救世主。
    每一个人小时候都有一个当救世英雄的情结,唐同也是一样。
    唐同相信凭自己的医术,可以帮她恢复她的容貌,当下便打算把烧饼摊子收了回家,不想这时却来了四个不速之客。

第一第一章从前,我们还是兄弟时
    一
    “还记得那时我叫什么名字吗?”
    这一句话,在夜雨中并不响亮,但唐同说来,却比那夜雨还冷,冷的让朱砂有些不愿意去面对。
    “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呢,从前,我们还是兄弟时,你叫糖精,而我,叫猪头。”
    朱砂有些苦涩的说道,每一字,每一句,都说的象是钢钎在石头上的琢动,很涩却很清晰。
    雨夜,在文人的眼中是浪漫的,在情人的眼中是温馨的,在兄弟的眼中,却又能算什么?热血的回忆,还是天真的叹息?
    唐同很不喜欢雨夜,每当是雨夜,他最愿做的事是抱着个女人在床上打发时间,但他出道十五年来,却从来没有喜欢上哪个女人,自叶素素死后,他就再也没有喜欢上别的女人。
    他喜欢的是兄弟,道路上的兄弟都知道这一点,他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也有兄弟可以为他两肋插刀,每当道上的人提到唐同两个字,却没有多少人会记得他的这种义气。
    因为唐同只是道上的一个小混混,一个很能挨打的不死小强,一个让人提到唐同就想起窝囊废三个字的小人物,时间久了,便是他的兄弟也会忍不住看不起他。
    道上的人没有人知道唐同的来历,知道唐同来历的朱砂却不是道上的人,他在十五年前是唐同唯一的兄弟,但如今的朱砂是海城特警大队的大队长,他花了十五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唐同,却不是来与唐同相认的。
    他是来抓唐同的,为的是十五年前海城的那件惊天大案,三位海城高官家的公子被杀惨案,那件案子是唐同做的,他是唐同唯一的兄弟,也是那件案子唯一的知情人。
    所以。当年地朱砂在经过了激烈地思想斗争后。还是大义灭亲地举报了唐同。因为他对唐同说。自己是一个警察。不可以为了私人地感情而置国法不顾。
    所以唐同没有怨恨过他。还一直认为朱砂是自己地兄弟。正如朱砂一直认为自己还是唐同地兄弟一样。但在十五年后相见。两个从前地兄弟面对地却是对方地枪口。
    世上兄弟相残地事很多。也不缺了唐同与朱砂这一对。站在雨中。朱砂想到地是人生中地那一丝淡淡地喜悦。唐同想到地却是十五年前。与叶素素在一起地日子。
    叶素素是个很美地女孩子。唐同与朱砂都喜欢着她。但叶素素是个心气儿很高地女孩子。虽然与唐同。朱砂从小一起长大。却从没有对他们二人有过喜欢地表示。
    她地美丽是一种资本。但她地出身让心气儿很高地她注定了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把唐同扯了进去。却造就了朱砂在警界地光明前程。
    往事一页页地在唐同地心底翻转。他地枪口微微有些垂了下来。
    “是啊,十五年前,我们还是兄弟,十五年前,素素还在我们的身边,但今天,你是个高高在上的大警官,我却是个罪犯,而今天,也正是素素十五年的忌日,很巧合是不是?或许,这就是天意吧,虽然我从来就不相信天意。”
    唐同忽然感觉到流过眼中的雨水有一种很多涩的感觉,象是自己的眼泪,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了,唐同还是有一种唏嘘的伤感。
    “天意吗,你现在相信了天意了吗?我还是不相信天意,一切都是人自己的选择,就象……素素,她的死,是她自己的选择。”
    尽管雨水流过眼睛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朱砂却仍是坚定的没有眨一下眼,与他手中的枪一样,没有动一下,就象当年在训练的时候一样。
    “是么?有一个问题,十五年来我一直没有想通,当年,素素怎么会去那种地方的?”
    唐同将手中的枪放了下来,定定的看着七步之外的朱砂,等待着他的答案。
    “很简单,是我邀请她去的……到了现在,我也不想瞒着你什么。”
    朱砂平静的道,嘴角露出一丝微微的笑容,象是嘲笑,又象是解脱的神色。
    “我一直不希望是这个答案,但我最终得到的仍是这个答案,朱砂,十五年来,你有没有后悔过?”
    唐同叹息了一声,混在雨声中有些冰凉的,如夜风挟着夜雨落在脸上。
    “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当年你叫糖精,我叫猪头,是因为我样样都不如你,我还要处处与人说我是你的兄弟,以你为荣,呵呵,你说好笑不好笑,有你在,素素最终的选择绝不会是我,所以,唐同,你说我要不要后悔?”
    朱砂笑了几声,那笑声没有一丝高兴的味道,却带着几丝阴冷。
    “所以,你就将素素出卖给了那三个畜牲,好换取你的前程?”
    唐同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一丝变化,甚至连眼神都没有跳动了一下。
    “我与你不同,我无法过那种平凡的生活,无法忍受那种被别人踩在脚下的日子,就算我当时做错了,哪又能怎么样,今天我还不是成功了。”
    朱砂没有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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