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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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 第2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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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夸张。至于为什么,银狼王也答不上来了。

    “冰云,小心血液!”

    冰云点头,然后手掌抚在胸前,一层坚冰凝结出来,将胸前伤口冻结。虽然一时间不会愈合,但至少也不再流血。

    鲜血断绝,金狼王变得莫名暴躁,他低吼一声,然后再次化作幻影扑向冰云,双爪连环交替,轮番抓向冰云。而且,他攻击的位置就是冰云胸前的创伤,显然鲜血对他有特殊的功效。

    冰云见招拆招,一秒钟与金狼王对碰几十次,龙爪和狼爪毫无花俏的撞在一起,毫无保留拳拳到肉。

    但是,冰云清晰察觉到金狼王身体上的变化,方才两人多碰,冰云还能凭龙族身躯的优势稍占上风,而现在,冰云竟然小小的劣势了一把,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被金狼王压制,最让冰云无法接受的是,金狼王的狼爪变得更加坚韧,更加强壮,对碰之下,冰云竟然感到双拳酸麻肿胀,无以为继。

    “他绝不是藏拙,而是在战斗过程中提升了。”

    至于提升的原因,无疑便是那两次鲜血。

    金狼王猛然转身,身后嚯得钻出一道耀眼的金光,那金光仿佛一柄凌厉的钢刀,带着锋锐的力量,斜斩向冰云胸腹。

    冰云心中冷哼,故技重施吗,你以为我还会重蹈覆辙?

    那是金狼王的尾巴,方才也正是这条尾巴突然出现,打了冰云一个措手不及,被金狼王划伤胸口。

    不过这次不会了,而且,冰云给金狼王准备了一份大礼。

    怒气满值,真龙降临!

第468章 嗜血进化() 
龙,是食物链顶尖的至强生物,离谱的强横,强横得不讲道理。金狼王幻化的生灵虽然强大,可是在龙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或许金狼王在其他生灵面前显得十分强横,高等,但是在龙面前,就和蝼蚁一样,哪怕它再怎么变强甚至变异,也不值一提。

    就好像富二代和吊丝一样,龙族是毋庸置疑的富二代,生来强大,而且随着岁月增长就可以快速获得其他生灵毕生难以企及的力量。一头真正的龙族,即便整日睡大觉不修炼,其实力也是狼族日夜修炼无法超越的。

    而冰云,便是真正的龙族,而且是龙族中十分强横的远古冰霜巨龙。

    呼……

    一口寒气,这不是龙族的吐息,而是冰霜巨龙呼吸时吐出的气流,可是这股气流中蕴含着足以冻结万物的森寒之力。

    金狼王以尾做刀,这把刀比双爪更加凝聚,也更加凌厉,更加锋锐无匹。金狼王双爪划过空中会带起一道道漆黑的细线,那是空间的裂缝。可是金狼王尾巴划过空间,直接卷起大片迷蒙的七彩光屑,这是空间彻底湮灭、粉碎形成的力量。

    连空间都直接粉碎,所过之处,万物不留,可是在冰霜巨龙随意的吐息面前,这条尾巴迅速凝滞,然后连同空间一起被冻结。

    金狼王努力催动尾巴,只是毫无反应,而且一股无法想象的森寒之力顺着尾巴蔓延过来。感受到这股寒意中致命的威胁,金狼王果断向后退去,至于那条尾巴,当断则断,毫不留恋。

    不远处,狐族男宠心疼得滴血。那尾巴可是金狼王修炼出的绝技,是祭炼了成百上千妖狐鲜血才得到的力量,现在断尾保身,多年来的苦功全都付诸东流。

    只是,这时候金狼王反而哈哈狂笑起来,声音就像钱塘之潮,怒浪叠涛,连绵一线,惊海破天。

    初始时,笑声中还有狼的呜咽嚎叫,而随着声音渐强,笑声中渐渐衍生出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没错,是龙威,金狼王身上竟然出现了龙威!

    哗……

    一道金光闪过,仿佛剃头的剃刀在金狼王身上刮过一样,大蓬大蓬的金色毛发诡异脱落,金狼王眨眼间变得干干净净,光光溜溜。金狼王的笑声还在持续,并且越发激昂,仿佛海天一线的潮声瞬间炸起,排云穿空。

    秦兵心中,苍月瞳莫名想起一句话,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此时的金狼王就像跃过龙门的鲤鱼,在一种超凡的力量作用下开始了生命的蜕变。

    一道纯粹的幽兰色光芒在金狼王皮肤上闪耀起来,随即越来越强烈,渐渐包裹全身,沉浸内外,一片片细密的鳞甲从金狼王皮肤上生长出来,这些鳞甲和冰云身上的龙鳞一般无二,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就连鳞甲上明晦生灭的符文也一模一样。

    背后,两个肉疙瘩缓缓隆起,生长到头颅大小时,肉疙瘩突然炸开,两只肉翼缓缓伸展、拍动。

    “哈哈哈哈……在龙威之下颤抖,你以为只有你是真龙吗?”

    听到金狼王猖狂的大笑,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们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描述眼前的场景,更不知用什么方式来宣泄自己内心中的震撼。

    不可思议!

    他们见过偷师学艺的,也见过临阵模仿敌人绝学的,可那仅限于招式、技巧等。可是谁想过,还有人可以在战斗中偷取敌人的血脉。这可是血脉的力量,而且是跨种族的偷取血脉。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秦兵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金狼王的气息太纯粹了,虽是偷取,可是比起冰云来反而更加凝练。幸好冰云是纯血的龙族,如果她是血脉不纯的龙族,这都不用打了。”

    金狼王不但可以偷取血脉,还可以在偷取的过程中提纯血脉,比如一个龙族和熊族诞下的混血后代,金狼王可以只偷取其中龙族的血脉,令自身蜕变成为纯血的龙族。

    这种能力简直逆天,如果上古诸神知道金狼王这种存在,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杀了他。因为诸神的血脉对他而言就是无上美味,诸神身上都流淌着创世神的血脉,也就是说,金狼王完全可以依靠偷取血脉蜕变为创世神。

    “难道,这才是金狼王傲立世间的本钱,是金狼王称雄万里的底气?”

    看到金狼王身上诡异的变化,所有金狼卫都发出野性的嚎叫,仿佛在为自己的王助威喝彩。同时,他们身上全都绽放起浓郁的金色光芒,狰狞的金狼图腾从他们背后升腾而起,一双双嗜血的眼睛同时望向天空,望向冰云那闪耀着幽兰色光芒的身躯。

    那是源自本能的渴望,嗜血而疯狂。

    只是,这些金狼卫实力不如金狼王那么强大,他们的图腾之力还没有完全凝实,更别说融入自身,想要像金狼王那样强大,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金狼王——不,此时应该叫他金龙王了,他已经抛弃了狼的身躯,完全蜕变为了龙的血脉。

    金龙王振翅高飞,与冰云在空中追逐、厮杀、对碰,战斗的空余还居高临下俯视着地面秦兵众人,“我真的应该感谢你,感谢你给我带来这么多强大的血脉。所以,我决定,当我啃光你的血肉后,不会嚼碎你的骨头。”

    一直在闪避的金龙王突然风格一变,不闪不避,反而直直撞向冰云,冰云龙口大张想要咬住金龙王的脑袋,却被金龙王一爪子狠狠拍在上颚,然后金龙王爪子抠入冰云头顶鳞甲。只是,龙族的鳞甲太过强横,尤其是鳞甲中还有符文的力量。

    金龙王只得握着修长尖锐的龙角,身体在空中划了半圈来到冰云背上,裂魂神爪再次使出,狠狠抓在冰云双翼的翅根上。

    刺啦!

    刺啦!

    脆弱的龙翼哪能经得起这种暴力蹂躏,冰云悲怆嘶吼,双翼被齐根撕掉,她巨大的身躯再也无法保持腾空,重重的摔落下去。下方翘首以待的金狼卫立刻发出嗜血的长啸,一窝蜂冲了上去。

第469章 混战() 
【稍后修改】

    天下大事,唯祀与戎。

    祭祀,可以让人契约符鬼,成为术士,拥有移山填海的伟力,呼风唤雨的奇术。

    成为术士,就是金鳞化龙,一飞冲天。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还会受到王室册封,获得爵位和封地,光宗耀祖,福泽子孙。

    术士,是这个世界上最具力量、权势、地位的职业,可以轻松碾压武者等任何职业。

    这是一个符的世界,不符不行!

    ……

    秦兵紧了紧身上破烂的葛衣,瘦削的面颊带着营养不良的菜色,略显蓬乱的头发像枯草一样涩黄。瑟瑟阴风笼罩下,他浑身颤栗,面颊也一点点变得青紫。腹中的饥饿感令他头晕目眩,可他还是的向祭坛走去,虽然一步比一步缓慢,却一步比一步坚定。

    他怀里抱着着一个钱袋,紧紧地抱着,仿佛要将所有的体温都融入布袋中,因为他知道这个布袋的来之不易,里面的每一个铜钱都是他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抠出来的。这袋钱即将离他远去,可是他没有丝毫犹豫和后悔,因为他知道,这可以为他换来成为术士的机会,哪怕只是一个很渺茫的机会。

    “给我一个符招……”

    “囚徒子滚一边去!”出售符招的矮胖子嫌恶的甩了甩手,然后向小男孩身后的人招呼道:“符招,一金币!祝你好运,招到称心如意的符鬼。”

    秦兵低垂着头,眼睛中的怒火一闪而逝,可是他没敢发作,因为他知道矮胖子名叫黄牛,一个爱财如命的人。在黄牛眼里,世上只有两种人——富人和穷人,而不是男人和女人。

    秦兵从来都不是一个有钱人,所以他只能谦卑的站在一旁,等黄牛身边没有其他人了,才双手托着钱袋略带恳求的说道:“这是一个金币,我清点过了,一个不少,你可以数数。”

    “给你数钱?脏了老子的手,滚!”

    黄牛一巴掌将布袋打飞出去,袋口张开,顿时听得叮叮当当的脆响,黄澄澄的铜钱滚落出来,其中夹杂的还有几枚银币,不过很少,少得像星空中的明月!

    “我的钱!”

    秦兵狼狈的扑在地上,张开双臂想要笼住洒落的钱,可祭坛入口处围观的普通人太多了,钱袋里的钱有一半滚入了人群。

    秦兵怒火满腔,因为这袋钱是他全部的家当,也是他成为术士的最后希望。想到这,秦兵恨恨的看了黄牛一眼,然后继续拾取地上散落的钱币。因为他明白,唯一能改变命运的就是招到符鬼,成为术士,否则就是蝼蚁草芥,任人践踏。

    看到秦兵的目光,黄牛变得恼怒起来,他冲上去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到:“还敢瞪老子,老子打死你个囚徒子!”

    秦兵抱头掩面,如果只是普通拳脚,忍忍也就是了,可黄牛出手全都是要害,而且狠辣无比。秦兵再也抑制不住胸中怒火,他猛然挥出一拳,精准无比砸向矮胖子眼眶。黄牛完全没有想到秦兵敢反抗,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拳,左眼瞬间青紫,血泪齐流。

    黄牛平常最多也就仗着身份欺负一下弱小,尤其是秦兵这种身份卑微的人。可是看到秦兵搏命的模样,黄牛立刻虚了。匹夫一怒溅血五步,秦兵是囚徒子,贱命一条,黄牛身份金贵,哪能瓷器碰瓦罐。

    后退几步拉开距离,黄牛一脸鄙夷的说道:“一个囚徒子也想参加祭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么?”

    一拳挥出,秦兵早已经豁出一切,他高声反驳道:“我有通灵之体,被城主大人赐予祭祀资格,可你竟然百般阻挠。你不过是有个好爹,可就算你爹也不能阻挠一个拥有通灵之体的人参加祭祀。信不信,我这就去找城主大人告状!”

    “谁阻挠你参加祭祀了?可是参加祭祀得有符招,一张符招一金币,这是祭祀的规矩,你没金币还想抢我符招,告到城主大人那也是我占理!”黄牛笑着甩了甩手中的符招,仿佛逗弄耗子的肥猫一样,“符招就在这,钱呢,你的钱呢?”

    看着黄牛那无耻的嘴脸,秦兵心中怒火越发炽烈,明知对方是故意刁难,却没有任何办法。他找回的钱连一半都不到,根本不够买符招。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女声自后方飘来,“是谁要找父亲告状?”

    只见一名身姿婀娜的白衣少女从后面走来。长裙曳地,飘带挽风,如若瑶宫仙子,不似凡间俗物。

    她旁边还跟着几个随从的侍女,侍女锦衣华服,斑斓如画,可是跟白衣少女站在一起,这些侍女全都成了背景和陪衬。任是如何缤纷多彩,却抵不过那一抹清丽的素白。

    白衣女子就仿佛中天的皓月,不刺眼,却夺目,无论走在哪里都是焦点、中心、唯一。

    黄牛看到白衣少女时脚都软了——城主千金,一个集美貌、才华、高贵于一身的女子。而且她还是去年祭祀头名,招到九级符鬼的天才术士,小小年纪就被城主委以重任。

    就在黄牛将要跪倒时,秦兵扶住了他。黄牛有些难以置信,按道理,这穷小子应该添油加醋的揭发检举,以一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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