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年代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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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年代纪事-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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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闫思蕊不让说那就不说吧,继续忙着手头的活计。

    见闫思蕊真不乐意说了,闫思国哪怕好奇也不勉强,继续和王大丫两人有一掿没一搭的聊着。

    不过聊来聊去都是那些话,到了后来闫思蕊也不乐意听了,毛拔好后便去了灶屋。

    还是老规矩,闫乐烧火,再将猪蹄和一些大料一起焯水。

    这会子大家都闲着老在灶房转来转去的,闫思蕊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机会,把空间里的大料粉加在了里头,这会子赶紧搅拌了起来,生怕人看见了问起来。

    哎,每次偷偷摸摸的加入这些东西她都心虚,可不加也不行,这些调料去味儿呀,给了这些调料做出来的肉才能更香。

    猪蹄焯好了水后,她先让春芳把猪蹄捞起来,然后把锅里的水弄干净,加入辣椒,花椒,糖、姜片,葱段和酱油,然后加水翻炒,最后把猪蹄倒在了里头,这期间一直有人在她身后,没法,只能偷偷的把酱加到了砂锅底下,砂锅是黑色的和酱融为一体,只要让她来盛,就看不出来了。

    盛好了猪蹄,由春芳端到外头的炉子上,先把水烧开,小火炖40分钟,加入提前泡好的黄豆,再继续小火炖40分钟,搅拌均匀再出锅就行了。

 第151章 太好吃了(三更)

    当然,这时间可没有这么快。

    春芳把锅端出来后,用炉子慢炖着,其他人就去忙别的了,而炉子里的猪蹄,一般都是由闫思蕊和闫乐看着的。

    火候的掌控就是这样慢慢练出来的。

    一个菜肯定不够家里人吃,再做个啥菜呢,春芳便问到,“小姑,你还想吃啥。”

    “再炒个土豆丝吧。”这玩意儿产量高又好吃,家中必备菜品,“再炒一个大白菜吧。”

    “大白菜帮子切丝儿炒辣椒要辣一点儿,叶子清炒就行了。”

    闫思蕊安排的头头是道的,闫思国好奇地问到:“你咋那么会吃呢,啥菜都知道咋吃。”

    “要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乐趣,而我的乐趣除了吃再也没有其它的了,所以在吃的上面,必须要多花心思。”

    把好吃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他真是第一次见,闻着猪蹄的香味儿他想,今晚是真有口福了。

    春芳按照闫思蕊的安排忙活了起来,其实这两菜好弄,现在的人是不懂吃,能吃饱就很不错了,还管啥口胃呀,况且菜做好吃了,胃口吃开了,那吃的不就更多了嘛,所以压根就觉得没必要把菜弄的很好吃。

    可闫思蕊不同呀,这年代的青菜味道是不错,可也架不住每天都一个口味啊,所以只能换着花样吃青菜啦。

    也好在闫思蕊有空间,倒没有用她做别的,而是利用网络查了查青菜都有哪些做法,哪些搭配起来即好看又有营养,以此来换花样。

    不过她也就动动嘴,动手倒不必她亲自来,所以花样就更多了起来。

    说起大白菜,因为今年白菜种的多了,闫思蕊便查了下辣白菜的做法,家里总是要腌制咸菜的,而且也不是没有调料,便腌制了一些辣白菜,这都已经4天了,应该已经好了吧。

    “春芳,咱们俺的辣白菜应该好了吧,要不拿出来尝尝。”闫思蕊一脸期待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呀,我去端出来。”春芳说完转身就进了厨房,不久就端了一个黑色的小缸子出来。

    闫思国好奇的问道:“辣白菜?”

    “对,你小妹在家研究的,谁也没吃过,我想着就一根白菜,嚯嚯就嚯嚯了吧。”王大丫解释到。

    “娘,您要对我有信心呀。”当然,信心她也没有,这辣白菜网上的方法倒是很多种,可至于做出来是啥味儿她是真没底,别的倒还好,这辣椒粉就磨的不够细,也不知道这味道到底好不好。

    春芳把小缸子放在了桌上,打开盖子后,一阵蒜香飘了出来,“哇,这味道,肯定很下饭。”

    可话是这样说,但却没有当这尝味道的小白鼠,闫思蕊自告奋勇,“我来尝尝。”

    她站在桌边,让春芳给她夹了一小片白菜然后就塞进了嘴里,咬了咬,嗯,这味道虽然和后世她吃过的辣白菜相比差了一些,可吃起来还是很不错的,“好吃,一点儿也不辣。”

    大家瞅着闫思蕊的表情还真不像难吃的,闫乐也跑了过去,“姐,给我尝尝。”

    春芳又给夹了一片到闫乐的嘴里,“嗯,真好吃。”

    两个孩子都觉得好吃,想来应该是真的吧,大家伙的也都围了上来,尝尝这个味儿到底好不好。

    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了,夹着吃了起来,这一吃吧,还真不错呢,“蕊蕊,这味道真好呀,不咸不淡的挺好下饭的。”

    当然这菜不能俺太久了,不然会很酸,但这话闫思蕊没说,毕竟发酵啥的她这个年纪哪里会知道这些,再说下去该说漏了。

    王大丫满意的点点头,“这菜便宜又下饭,一会儿就吃这个吧,白菜帮子菜叶子明天再炒吧。”

    王大丫一声令下,晚上的菜就变了样,但大家都没有意见。

    猪蹄的香味儿渐渐散发了出来,闫思蕊又给加入了黄豆,季红英便开始蒸米饭了,应闫思蕊的要求,每餐的饭还必须给她留些锅巴,让她当零嘴。

    当然,这也是农闲的时候,农忙的时候谁也不会答应她这种要求,而闫思蕊也不会在农忙的时候提这样的要求,所以偶尔提一些小要求,王大丫和季红英都不会拒绝。

    饭煮好后,每天在锅巴上刮饭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不把上头的米刮干净,闫思蕊也不好当零嘴,刮干净又必须费工夫,总之是不容易。

    但今天的好菜实在是多,闫思蕊赶紧说到:“二嫂,今天不用给我弄锅巴了,今天菜多呢。”

    季红英笑笑点头,她就说闫思蕊懂事儿,小小年纪就有分寸,“好。”

    晚餐的白菜是省了,可土豆丝还是嘚炒的,灶屋两口锅,正好一起给用上,饭菜炒好了后,外头的猪蹄也在收汁了。

    等收好了汁,端上桌,黄豆焖猪蹄也就正式完成了。

    一家人围在一张桌上,正式拿开锅盖后,扑鼻的香味儿迎面而来,一家人早就饥肠辘辘了,要不是闫思国今天在家,估计这筷子早就下去了。

    闫思国也会着了意,“大家别客气,快吃啊。”

    得了闫思国的信,大家的筷子再也忍不住,朝着猪蹄就下手了。

    猪蹄炖的时间长炖的非常软烂,而猪蹄里头的胶原蛋白也都煮了出来裹在了猪蹄上,咬在嘴里后汁都黏在了嘴上,Q弹爽口,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小姑的厨艺真好啊,我都不知道猪蹄能这么好吃。”闫明一边咬着猪蹄,还能分出口来说话,可见是真的很好吃。

    不过闫明的话大家纷纷表示认同,这猪蹄可不比红烧肉差呀,不光猪蹄好吃,这黄豆也煮的粉粉的,吃到嘴里就烂了特别香。

    闫思国也没想到猪蹄还能烧出这样的味儿来,这样一比,以前吃过的猪蹄那都叫什么玩意儿啊。

    而且猪蹄能烧成这样,那五花肉指不定还能怎么好吃呢。

    猪蹄吃腻着了,再夹一筷子辣白菜解腻,随后再继续吃,这搭配不要太合适啰。

    王大丫都已经习惯家里人这样的吃法了,等肉吃的差不多了,拿出勺子一人一勺的把下面的汤汁和黄豆舀进了碗里。

    闫思国不解,干啥要勺到碗里来,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学着闫思蕊的动作和饭搅拌在了一起,一口米饭吃进嘴里,妈呀,太好吃了。

 第152章 集体婚礼(一更)

    闫思蕊嘴里吃着黄豆焖猪蹄,可脑子里却想到了后世的烤猪蹄,把猪蹄的外皮烤的焦香,然后再往上面撒上些辣椒粉和孜然粉,妈呀,瞬间感觉碗里的黄豆汁焖饭都不香了。

    见闫思蕊吃饭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王大丫以为闫思蕊噎着了,赶紧问到:“咋了蕊蕊,吃的好好的咋停下来了?”

    “娘,我突然想到了如果把猪蹄用卤料卤一下,然后放在火上烤,把外皮烤的焦后加些辣椒粉,会不会更好吃呀。”

    闫思蕊形容的很直白,很容易就让人联想了起了刚才她说的那个画面,众人随着那个画面也觉得碗里的黄豆不香了,纷纷咽了咽口水。

    饶是闫思国也忍不住想到了那个画面,焦香的猪蹄可真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呀。

    不行,不行,这猪蹄已经够好吃了,再想也是没有的,赶紧转移话题道:“小妹呀,你咋那么会吃呢。”

    对呀,咋那么会吃呢。

    众人听到闫思国的话也纷纷点头。

    “这也没多难呀,用脑子想想就行了,爱吃的人总能想到食物的一百种吃法。”

    闫思蕊认命的扒着碗里剩下的那点儿饭,虽然烤猪蹄吃不到,可这黄豆拌饭也不能浪费了,这好样的东西平时可吃不着呢。

    闫思蕊的话是这么说,可脑子这东西真不是人人都有的,他们就不一定有,所以这话他们也就听听就算了,默不作声的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不过烤猪蹄这道菜却是深深的印在了大家的脑子里,以至于若干年后真正吃到这道菜的时候也会感叹道,闫思蕊真会吃呀。

    吃过了晚饭,洗碗的洗碗,收拾屋子的收拾屋子,而闫思蕊再一次因为吃太多而积食了,以炉子为中心在家来回的打转。

    她没转晕反倒把王大丫看的眼晕,“蕊蕊,别转了,娘晕。”

    “好吧。”话是这么说,可肚子积食呀。

    王大丫开玩笑的问道,“要不泡杯山楂水,这肉吃多了真有些腻了,家里人都喝喝,不然明天的红烧肉吃不下。”

    “这肉咋还能吃不下呢。”闫明赶紧回到,生怕她奶因为今天的肉吃多了,明天就不给做红烧肉了。

    “还真有可能哦,毕竟今天的猪蹄可没少吃。”闫思蕊打趣道。

    “那可不行,奶,山楂放哪儿了拿点儿出来煮煮水,不然明天该真吃不下肉了。”闫明突然严肃了起来,似乎真为明天吃不上肉而遗憾。

    ……

    山楂水最终在大家的玩笑下由闫明给煮上的,闫明就觉得这其中有问题,可脑袋实在不够用,实在想不出来到底是哪儿有问题。

    闫思国对于闫明的智商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人蠢归蠢,但好在性格还不错,能听家里人说就好了,就怕脑子笨,还不听人说的性子最烦人了。

    见气氛和谐,闫思国赶紧问道:“对了,刚子啥时候回来呀,今天都二十九了。”

    突然提到闫刚,这气氛瞬间就冷了下来,闫思国也不知道咋了,咋提起闫刚突然就这样了啊,“咋了,量不是出啥事儿了?”

    “不是大哥,闫刚要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以后生的孩子跟人家家里姓,所以我不让他回来,就当没这个儿子。”季红英倒是坦荡,这是她听到的意思,便直接照这意思说了出来。

    闫思国皱紧了眉头,“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一个月前的事儿,结婚日子都定好了这才通知的我们,估计已经结婚了,具体日子也没说,我们也没去。”

    此时。

    闫刚的确已经结了婚,并且已经搬到了老丈人家。

    对于自个父母没来参加自个的婚礼,闫刚说不生气是假的,可这事儿怪不得闫思文夫妻俩,这闫刚来家里说了一通,可这期间丝毫没有提起过到底是哪天结婚,这市里说远也不远,可说近也不近呀,具体日子也没有,人哪天来呀。

    当然,说了他们也不一定会去,但不说具体的日子肯定是去不了的。

    他们没细说,厂里的人倒没问什么,这在厂里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了,因为路途的原因,乡下的父母来不了很正常,反正结婚有厂长做公证人,也算是有长辈。

    可闫刚心里还是堵的慌,多大点儿事儿啊,就不能为儿子的幸福考虑考虑嘛,知道他追这媳妇有多难吗?

    李家。

    李小玲再次向闫刚询问道,“过年真不需要去你家拜年吗?你父母不会有意见吧。”

    李小玲就是闫刚的新媳妇了,而闫刚和闫家闹掰的事儿,李家一家三口注定是要给闫刚背锅的。

    李家的确提出这样的要求,第一个孩子跟他们家姓,那也是因为家里就一个女儿,希望能继承香火,再一个,家里就一个孩子,以后连个同姓的人都没有,老俩口走了担心闺女被欺负,所以才提出这样的要求。

    当然,他们并没有很过份,当初都说好了,如果第一胎是闺女跟他们姓,如果是儿子就算了,但第二胎不管男女都跟他们家姓。

    当然这也只是个意见,何曾想这闫家人竟一点儿也不松口,这也让他们老俩觉得闫家人性子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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