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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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值得-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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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定定望着白辞:“一直到你出现。”

    林云起无法理解电影里演绎的那些刻骨铭心,但很确定一点,假设未来白辞从自己的生命里消失,他大概连看片天边的云彩都会觉得尘世无比丧气。

    最后一个字说完,林云起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

    白辞先是一怔,紧接着眸底闪现出温柔的笑意,明白这场告白像是一根绷紧的弦,现在是时候放缓一下。

    “晚安。”他说。

    林云起转过脸重新望着白辞,低头笑了笑:“晚安。”

    白辞召回星空虫,帮他关上房门,几乎是同一时间,骸骨狗从窗户跳了进来。

    “你居然答应了!”骸骨狗不可思议地转了几圈。

    “我对白辞有强烈的好感是事实,不过……”林云起挑了下眉:“我之前便想过,如果在他展开每个告白计划前,我先发制人突然答应……”

    所有的计划不就只能憋回去?

    一人一狗露出残忍的笑容。

    没错,就像刚刚明明是惊悚的告白,最后白辞呆怔的样子有些像大白鹅。

    笑到一半,林云起眼中突然闪过思索:“不对,他会不会是故意为之?”

    骸骨狗愣住,猛地拍爪:“对啊!也许就是为了让你提前答应,才故意搞出这么几手惊悚的布置。”

    双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也没讨论出个结果。

    毕竟一个只会问安的存在,不像是有如此缜密部署的。

    林云起啧啧一声:“你家主人,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

 第90章 蛟蜥(二更合一)

    关系的递进没有影响到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八点不到; 林云起被一阵诱人的食物香味吸引到餐厅,白辞已经坐在餐桌旁,桌上放着散发异香的果汁; 以及一盘炒花瓣。

    林云起坐下后迟迟没有动筷:“这些是……”

    白辞给他倒了杯果汁:“我做的。”

    “食材……”林云起夹起一片花瓣,“恕我直言,这东西长得有些像昨晚的星空虫。”

    白辞面带微笑; 眼神却是格外冷地扫过骸骨狗。他从未对林云起提到过星空虫; 对方能准确叫出品种; 是泄露了告白计划一目了然。

    “星空虫是伴花而生; 我用的食材是花瓣,不用担心。”

    林云起唇瓣动了动; 还是没有送入口。

    果然,爱情是没有办法战胜一切的。

    白辞却一反常态坚持:“尝尝看。”

    林云起试着咬了一口; 感觉像是在吃薄如蝉翼的鱼片,竟然有淡淡的肉味; 剩下的花瓣差不多是直接滑入他的口中; 来不及咀嚼便咽了下去。

    林云起愣了下; 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和美味无关,但吃着好像有点舒服。

    白辞这时才道:“南柯梦重新挖掘了一次你脑海中的记忆,难免对身体会造成一些负担; 这种花瓣是上好的补品。”

    被他这么一说,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接受; 林云起勉强吃完,顺带赞美了一下对方的厨艺:“还行; 保留了原汁原味。”

    白辞点头:“就焯了下水。”

    “……”

    一直闷在别墅也不行; 饭后白辞说要出去转转; 林云起走到门口,却见白辞直接从车库把车开了出来。

    他坐上车,好奇:“去哪里?”

    “胡家路。”白辞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位置,快到的时候放缓车速,偶尔看一眼街道两侧:“无佚来过这里。”

    林云起住院时,饿死鬼找到不少无佚可能到过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这里。

    “其他地方我都去过一遍,若说最可疑的便是这条街道。”

    林云起询问原因。

    白辞:“那些地方都有着阴气残留,唯独这里太干净了。”

    “欲盖弥彰,”林云起看着窗外扬眉说,“难不成无佚真因为分神念分成了脑残?”

    白辞因为他的话弯了弯嘴角:“有些事情不是人为能控制的。”

    余光望着林云起,他缓缓说道:“剥离死气后没问题的那部分神念,关乎无佚的生死。而能承载这些神念的旧物,必须极其强大,这类阴邪之物出土时,必定引发血光之灾。”

    为了避免路人注意,骸骨狗乖乖趴在后座充当宠物玩具,难得严肃地说道:“半个月前有公司组织了一场新员工入职前的团建活动,地点选在一家农场。共有十七人参加,死了十六个。”

    林云起惊讶:“这么大的新闻,我怎么没听说过?”

    骸骨狗‘嘁’了一声:“肯定是聂言叫人压住了,这些人死状离奇,曝出去绝对会引起恐慌。”

    从它口中说出离奇二字,林云起不由目光一动:“具体是什么死法?”

    骸骨狗摇摇头,当时白辞和聂言在谈话,它没兴趣看资料,只听到了一小部分。

    白辞这时开口道:“所有死者均是穿着一件红棉袄,长着同一张脸。”

    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有公司招到十六个长相一致的新员工,林云起更关心第十七个人:“幸存者呢?”

    “十六名死者只是严谨的说法,余下的一人到现在还没找到。”

    林云起沉思时,白辞继续说道:“阴邪之物阴气自然重,很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无佚必须找到天生能隐匿气息的容器。异物之间也会同类相食……”

    林云起:“这个我懂。”

    他顿了一下说出关键词:“家门口。”

    饿死鬼就是最好的例子。

    白辞失笑:“没错,偶尔会发生强大吞噬弱小之事。”

    “难怪说这条街可疑。”林云起眼中,外面的景致和寻常路边一般,饭馆、商店……网吧,主街道一般都较比较繁华。

    因为异物本身的特性,想在这里制造阴气残留的痕迹很难。

    车速放得再缓,仍旧是匆匆路过每个店面。林云起的心思有些微妙,想到无佚可能将器物埋在某个犄角旮旯,也有可能藏在光明正大的地方,甚至于他们也许此刻正好经过。

    白辞忽然拿出一份地图:“这是聂言详细绘制出的街道图。”

    林云起一看,确实够细,内容只涉及胡家街,连哪里有几棵树都标注的明明白白。

    白辞冷不丁问:“如果是你,会把东西藏在哪里?”

    林云起指了下图中的某个建筑。

    白辞余光一扫,挑眉:“医院?”

    似乎挺惊讶他的选择。

    林云起颔首,恰巧车子路过医院,他感慨道:“你看这避雷针,又粗又健壮。”

    “……”

    “阴诡邪物应该最怕遭雷击,”林云起,“当然是放在避雷针下最安全。”

    听他说得一脸认真,白辞忍不住笑道:“天道可不是执法队,会因为善恶不同降下责罚。”

    若真如此,世间哪里还有不公。

    “它有自己的规则,好比我遭雷劈,是因为妄想泄露你的过去,再续前缘。”

    一世尘缘一世了,这是天道的规则之一。

    想法被否定,林云起继续低头看地图:“无佚这个人,有点自作聪明,又喜欢玩灯下黑……”

    白辞默不作声听着他的碎碎念,忽然觉得即便从前无佚没有犯下大错,他们也迟早分道扬镳。不说别的,无佚对林云起几千年来的了解还没有如今林云起对他了解的深。

    “老金典当行。”林云起突然将目光锁定在地图上的一处:“不如我们去这里看看?”

    白辞收回思绪,点了下头。

    老金典当行就在前方二百米处,他在路边找了个停车的位置,两人先后下车。

    骸骨狗耐不住寂寞,见白辞不愿意带自己,化为巴掌大小钻进林云起的口袋。

    “登徒子!这是我的窝。”

    随着娇滴滴的声音落下,骸骨狗直接从口袋里跳出来,用爪子搓了搓脸:“女娃娃好凶。”

    好在他们周围暂时没行人,否则这诡异的一幕实在说不清。

    林云起叹了口气,把骸骨狗装进另外半边口袋,边上楼梯边说:“越重要的东西,就会越想要藏得紧实。当铺给人的潜意识恰恰相反,仿佛是一个给出好东西的地方。”

    所以在调查中,这是一个心理上很容易被忽略的地方。

    当铺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戴眼镜的男人,看他们是生面孔,问:“当东西么?”

    林云起从手机里翻出无佚的照片:“见没见过这个男人?”

    老板尚未开口,幽幽的语调自身侧传来:“你留有他的照片。”

    林云起好笑道:“小郁给的,他有款智能手表,上次无佚绑架未遂时,他偷偷拍下来的。”

    绑架未遂?

    老板听得眼皮一跳,不禁多看了两眼照片上的男人,没有立刻回话,问:“你们是警察?”

    林云起摇头,在考虑要不要叫聂言过来。

    白辞却在这时开口:“你六亲缘薄,幼时丧父,母亲改嫁后也没有要你,三十一岁左右成家立业,可惜同样子嗣缘薄,两次孩子都没有留住。”

    每说一个字,老板面色就沉一分。

    父母是忌讳,所以他从来没有和外人提到过,正因为和妻子失去第二个孩子,避免触景生情,夫妻俩才搬来这座城市。

    白辞:“照片上这个男人很可能寄存了一件大凶之物,你想好了再回答。”

    老板闻言眼神闪烁了几下,终究信了这番说辞,迟疑地点了点头。

    白辞:“我需要看一眼。”

    “恐怕不行。”老板:“那东西在我家。”

    白辞和林云起对视一眼,最后是林云起问道:“为什么会在你家?”

    “那位客人并不是缺钱,他说要出差一段时间,带着不方便。而这东西必须每日以香火供奉,他给了我五千块钱,只要早晚一炷香就好。”

    林云起皱眉:“你答应了?”

    老板点头:“对方说是保佑家宅平安的,那香炉里有不少灰,一看就是经常燃香,我也没多想。”

    何况当时他还没从丧子之痛中走出,心想着说不定能沾一沾福,也保佑一下自己的家庭。如今被他们再三询问,老板心里也是隐隐不安,连忙锁了店门,准备回去一趟。

    路上,老板给他们描述物品的样子:“是一个香炉,上面盘坐着两条龙。”

    “你确定是龙?”白辞冷冷问。

    “应,应该是吧。”

    他没仔细关注过,不过看到蛇尾,又是长条状,身上有些鳞片,下意识就给判定成龙了。

    老板家就住在附近,不需要开车,因为心中的隐忧越来越强烈,到后来他恨不得小跑起来。终于,看到熟悉的老楼,他回头:“我家住四楼。”

    多层没有电梯,只能老老实实爬楼。

    他家和林云起家门牌号都是401,老板没有带钥匙的习惯,重重敲了下门。没多久,一位瘦高的女人过来开门,看到他有些惊讶:“老公,今天怎么这么早?”

    看到女人没事,老板长松了一口气。

    虽然是一样的门牌号,住的也都是老楼,但老板家比林云起家可是大不少,标准的三室一厅。

    “几个朋友来作客,顺便想参观点东西。”

    说罢,就要带他们去看香炉。

    女人却皱着眉阻止:“我才擦完的地,换鞋。”

    老板讪讪笑了下,弯腰从柜子里找拖鞋。

    女人则转身进了房间,林云起注意到白辞望着她的背影皱了下眉头。

    家里很少来客人,好不容易找到两双拖鞋,老板迫不及待带他们进书房:“就是这……”

    窗台上空空如也。

    老板愣了下,喊了声妻子的名字:“阿芬,香炉呢?”

    女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厨房:“收起来了,我这两天嗓子不舒服,估计就是闻多了香味。”

    说着她拿着锅铲走出来:“先吃饭,正好我今天才买了新鲜鱼,吃完饭我给你们找。”

    林云起总觉得女人身上有种违和感,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女人却是十分热情,端来热腾腾的米饭。

    一路疾步走回来,老板也有些饿了,洗干净手坐下,边吃边说:“那个香炉可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于妻子,他自然是没什么隐瞒的。

    “是吗?”女人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林云起食欲一向很好,但他的味觉更为灵敏,因为能轻易尝出肉中的腥味,所以平时很少吃生食。

    这条鱼看似红烧,可他觉得只有七八分熟,一丝若有若无的腥气萦绕在鼻间。

    老板用餐时,白辞没有阻止,料想食物本身问题不大,不过林云起确实是没什么胃口,只扒拉了几口白米饭。

    “我做得饭不合口味吗?”女人问。

    林云起:“个人原因,不太喜欢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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