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像葛中杰那样的,只能算是运动天赋还行,但篮球水平却极其勉强的替补。
“班长,咱们去哪个篮球场?”
身穿一身篮球服,长得白白净净的丁亚平稍显腼腆又稍带兴奋地问道。
“去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吧。”
余文钢不假思索地回道。
在江大,因为学生人数众多,因此运动场地也很多,就算是在信息学部,大大小小的篮球场也有七八个,而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则是余文钢前世最喜欢去的一个。
“哇塞,那里可是高手如云啊!咱们行吗?”
丁亚平略显担心地问道。
别看丁亚平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很斯文,但他篮球其实还算是打得不错的,而作为通一班为数不多的篮球爱好者,他早已考察过信息学部的各个篮球场,摸清了底细。
“有我在,不行也得行啊!”
余文钢颇为自信地回道。
他之所以选择活动中心旁边的篮球场,原因就在于那里高手如云,几乎汇集了整个信息学部篮球打得最好的一帮人。
在余文钢看来,一支尚未经过磨合的全新队伍,只有跟高手去对抗,才能快速磨练成型,逐渐打出默契的配合来。
而通一班的这支主力队伍,相对于大学内的业余水平来说,其实并不算差。
比如说丁亚平。
别看他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身体略显单薄,个子也仅有一米七五左右,对抗能力相对稍差,但余文钢知道,这家伙投得一手很准的三分球,是得分后卫的有力人选。
再比如说任友松。
这家伙个子很矮,顶多一米七,但他却十分的灵活,不仅控得一手好球,还有一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断神技,是控球后卫的绝佳人选。
又比如说程学敏。
皮肤黝黑的程学敏身高一米八左右,论个头,比余文钢还要矮了几公分,可余文钢知道,这个敦实的家伙不仅底盘很稳,还有着相当不错的弹跳力,在防守跟抢篮板方面是一把好手。
最后说周树荣。
这位来自山东的汉子,身高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比余文钢还高出半个头,这样的家伙往篮下一站,就能给他人巨大的威胁力。
这是中锋的绝佳人选。
至于余文钢自己,能突能防,能控能抢,远中近得分能力都一流,是篮球场上的多面手,队伍齐整时,他可以安安分分地打个小前锋,不齐整时替补那个位置都不会差。
这样的队伍,打打班级赛一点问题都没有。
“走,咱们去篮球场亮个相,打爆那帮家伙!”
余文钢抱起了一个在回来路上新买的篮球,开始为大家打气。
在球场上,球可以输,但气势不能输。
当然,他也想以一种特别的出场方式,去会会前世篮球场上那帮外班兄弟了,比如说许峰之类的。
许峰!
许莉她哥!
你妹的,还好吗?
一听说余文钢准备去挑战代表信息学部最高水准的业余篮球队,305宿舍的另外几位也动心了,一起加入了前往篮球场的行列之中。
当然,葛中杰、何易伟、陈德伦三人主要是去当吃瓜群众的。
他们早就听余文钢在吹,说自己篮球打得多好多好,但一直没见他显露过,这次当然得去见识见识。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才知道。
“哎,文钢,你水平到底行不行啊?一会要是被别人给打爆了,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哦,到时别怪兄弟们笑话你。”
在路上,何易伟又开启了打压模式。
“伟哥,要不咱们又赌一把,要是我被别人打爆了,今晚我就请大家吃大餐,上星湖餐厅。”
“要是我把别人打爆了,今晚就你请客,同样还是星湖餐厅,怎样?”
不得不说,余文钢的赌性确实有点重,他不会放过一切宰人的机会。
“赌就赌!”
何易伟接招了。
一次普通的磨合练习,因为赌约的出现,又出现了一丝火药味。
余文钢必须得全力以赴了。
重回一把火
第228章 喧宾夺主
篮球场上也是存在着鄙视链的。
尤其是位于活动中心的这处篮球场。
这个篮球场并不大,总共也就四个半场两个全场,但从位置上来说,这里几乎属于信息学部的中心地带,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食堂就在它周边附近不说,隔离还是信息学部的大操场,绝对算得上是人流密集之地。
打篮球是需要观众的。
在没观众时,打球的人很可能会吊儿郎当,哪怕是对抗,也有可能是应付了事。
可是有了观众之后,尤其是有了漂亮的女观众之后,一个个就会变得像打了鸡血似的。
而在学生活动中心旁边的这处篮球场,从来就不会缺少观众。
在大操场上踢球的、跑步的,去活动中心玩的,去食堂吃饭的……都能轻易地留意到这里的动静,尤其是每到晚饭时分,经过这里去食堂的男男女女都很容易被场上的热闹所吸引,从而停驻下来,把篮球场给围个水泄不通。
这就是这里高手如云的原因。
打得一般的先来占场?
抱歉,学校的运动设施僧多粥少,一起玩是惯例,高手们的固定组合到了之后,例行要求便是对抗。
四人一组的半场对抗或者是五人一对的全场对抗,每次对抗五个球,赢的留,输的下,换下一组。
几次对抗之后,水平不行的队伍就没脸上场了。
至于独行侠想入队?
那不仅得看你水平如何,还得看你跟大家熟不熟,有没有人带你玩。
四点半。
对于打篮球来说,一个不算早也不算晚的时间。
说早,是因为打球一直会延续到天黑,又是甚至还会晚上开灯打。
说晚,是因为余文钢一行人赶到篮球场时,四个半场都已经被人占据了,但都还在热身练习之中,还没开始对抗。
没空场了没关系。
余文钢原本就是带队来跟别的队伍打对抗的。
他站在了两个篮球场的交界处,先观察起场内的人员来。
咦,许峰那小子还没到。
不过场上已经有了一些他所熟悉的身影。
宋先发,王丙申,徐文浩,陈刚……
余文钢努力地回忆起场上这些人的名字来。
毕竟是已经过去了近二十年的记忆了,场上的很多人,他还能记得他们的面孔,但已经不能全部叫出他们的名字,仅有在前世打交道较多的少数人,他还能一眼就叫出来。
篮球场上的感情也有点奇怪。
打个比方说,通一班的程学敏、周树荣、丁亚平、任友松四人,大家虽然是同班同学,在前世虽然也经常跟余文钢一起打球,但关系并不算特别深,还达不到兄弟的那种程度。
原因在于,玩不到一块去。
四人里,丁亚平稍显腼腆,周树荣木讷寡言,程学敏一根筋不太好说话,任友松跟人说话小心翼翼带自卑感……
这都跟余文钢豪迈的性格有点不搭。
因此他可以带他们打球,当小弟一样罩着他们,但真的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相反,外班那些打球打得好的,性格较为豪迈的,打完球可以一起去吹瓶的,关系倒是越来越深,就算是在毕业后都还保持过长时间的联系。
比如说场上余文钢还能叫出名字的这几人。
就你们了!
余文钢迈步向着宋先发,王丙申,徐文浩,陈刚等人所在的那个场走去。
这些人可不是什么好鸟。
正常来说,这些经常在一起打对抗的家伙,理应聚在一个半场练习才对,可现在他们却心照不宣地分成了两帮,把两个半场全都给占据了。
动机不用说。
就是为了占场,不带不熟的人玩,等熟悉的人来齐了可以打全场对抗。
典型的球霸行为。
对于正在场上玩的这些人来说,余文钢这几个生面孔无疑就是生瓜蛋子。
因此,当他拍着球缓缓走向篮球架时,还没走进三分区,就有人转向了他,不怎么客气地说道:“嗨,兄弟,你们去那个场玩吧,这个场一会我们要打比赛。”
是宋先发!
测绘学院大三的一只老鸟。
球技勉强还行,但脾气火爆有点冲的那种老鸟。
现在欺负余文钢等人眼生,出头来排挤,施展球霸行为了。
“哦,是吗?打全场对抗吗?太好了,我们有队伍,一会一起玩几局啊!”
余文钢冲着宋先发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并一语揭破了他所谓比赛的实质,根本就没有退场的迹象。
“你们?行不行啊?”
宋先发双手一叉腰,稍了余文钢身后的几人一眼,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作为这个场上的常客,他一看就知道,眼前的这几人,除了为首的这个有点跳之外,剩下的几个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那种。
连球都是崭新的,一看就是新生!
既然是新生,他当然没兴致带他们玩,以免影响他自己的兴致。
“行不行,打一局不久知道了!”
余文钢毫不客气地回道。
甚至于,他都懒得继续再搭理宋先发了,懒洋洋地拍着球,直接绕过了宋先发,啪地一下把球砸在了篮板上。
球上了篮板,意味着他就是这个场上的人了。
这是篮球场上的规矩。
鄙视可以,排挤可以,不想带人玩可以,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得别人心甘情愿地退场,因此,只能婉言相劝,只能采用冷落的方式,而不能直接赶人。
毕竟这是公共资源。
在宋先发看来,余文钢这种行为无疑是挑衅,对他老生权威、篮球场上霸主的挑衅,这让他很气,但却一点招都没有。
除非他想干架。
就算是干架,那也得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否则的话,最终吃亏的是他自己。
要知道,信息学部的保卫处就在体育馆旁边,离这里非常近。
余文钢没有理会一直拿眼睛瞪着他的宋先发,而是站在篮下,跟大家抢起球来,每抢到一个,他就往站在外围的丁亚平等人手里传,口里还开始吆喝。
“赶紧的,先练练手感,一会要打比赛了。”
“程学敏、周树荣,别愣着了,来篮下热热身。”
……
这是一种根本就没把自己当外人的姿态。
甚至于是一种喧宾夺主的姿态。
宋先发那暴脾气彻底被点燃了。
重回一把火
第229章 够嚣张的
尽管宋先发的暴脾气已经被点燃了,但他还是得尽量压着。
他不动声色地来到了余文钢身边。
一个球砸中了篮筐,弹了一下,落到了他跟余文钢所在的区域,宋先发毫不客气地用肩膀撞了一下余文钢,微微一跳,把球揽到了手。
从个子上来说,他跟余文钢差不多,因此谁能抢到球,就看谁更凶悍。
这种凶悍,在比赛时不算什么,可是在练习时,就带有明显的挑衅意味。
靠,把我当软柿子捏了!
余文钢心里又有点不舒服了。
对于宋先发这人,他是比较了解的,在前世时他就知道,这人根本就不是善茬。
这家伙,特别喜欢欺负新人!
只不过在前世时,他刚进学校的时候,是跟别的新生一样,在其它篮球场老老实实练球的,直到拿了电信院新生杯篮球赛的冠军,加入了电信院篮球队,被许峰等老生带来这里后,才跟宋先发有了交集。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电信院篮球队的绝对主力,跟许峰等人关系也已经不错,因此跟宋先发并没有发生严重的冲突,甚至于在一起打球多了后,慢慢还有了一点交情。
当然,那点交情仅仅也只限于篮球场上,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d,现在这家伙竟然把我当新人,欺负到我头上来了!
这让余文钢稍稍有点窝火。
不过一想到自己确实是新人,又不想轻易跟宋先发这种人计较,于是他挪动了一下脚步,走到了篮框下的另一边。
宋先发立即又跟了过去。
很快,屁股一拱,又抢下了一个球。
这动作稍稍有点脏。
哪怕是在比赛中,这也是一种合规但让人愤怒的肮脏行为。
不仅动作肮脏,宋先发在抢下球之后,还故意给了余文钢一个藐视的眼神。
这挑衅的意味实在是太明显了一点!
余文钢有点无语了。
在前世,他跟宋先发因为经常在一起打球,因此还跟其他打球的朋友一起,吃过几次饭喝过几次酒,关系勉强还算过得去。
甚至在毕业后,也因为其他球友的搭线,还聚过那么三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