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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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猎人- 第9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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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朔回过神来,笑了笑,问道:“楚魁首,你有什么事吗?”

    楚弘毅还没吭声,魏行山抢过了话头,说道:“到地儿了嘛,你得给指示呀,咱接下来去哪儿。”

    “接下来去哪儿,或者之后怎么做,那是我区区一个狩猎队的队员能决定的吗?”林朔反问了一句,然后指了指正从卧舱里出来,正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林映雪,“这不是得请示咱们队长吗?”

    “没错。”楚弘毅点点头,然后冲林映雪抱拳拱手,“队长,请指示。”

    林映雪在飞机上睡了一路,这会儿睡醒迷迷糊糊地出卧舱,看到楚弘毅给自己行礼,她赶紧摆手:“楚叔叔,您可别千万这么说。我是暑假作业要狩猎,这才让爸爸和魏伯伯陪着我来的。他们俩让我当队长是想看我笑话。您不一样,您疼我,可不舍得坑我呢,是不是?”

    楚弘毅一听这话,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是十岁的孩子?

    这话术,一下子就弄得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不过楚弘毅如今年纪不大,比林朔还小两岁,可他也是老江湖了。

    他往林朔那儿一抱拳,顺手就拍上了马屁:“总魁首真是教女有方。”

    听得林朔直翻白眼:“你少来。”

    一旁的魏行山一脸冤枉:“哎映雪,你这话说对了一半,我跟爹出来狩猎也不是一趟两趟了,他确实有这个毛病,不喜欢当队长。

    第一次跟他去外兴安岭的时候,队长是我。最后一次跟他去大西洲,队长是苗成云。

    他就是心眼坏,想看别人笑话。

    我就不一样了,我是真心拥戴你的……”

    “你少来。”林映雪翻了翻白眼,神情语态跟之前的林朔一模一样,然后小姑娘对楚弘毅说道,“楚叔叔,他们这俩人都是捣乱的,咱不理他们。”

    楚弘毅也不知道怎么接这话,只能应了一声:“哎。”

    “楚叔叔,我之前听章大哥说,您楚家以前就在南美洲对吧?”林映雪问道。

    “没错。”楚弘毅挠了挠头,“嗐,说出来也不怕丢人,我们楚家之前在南美混得也不怎么样,接不到什么狩猎买卖,只能开农场,这才能勉强糊口。”

    “那现在农场还开着吗?”林映雪又问道。

    “开着呢。”楚弘毅说道,“现在是楚家的主脉迁回华夏岭南去了,南美的农场生意,是楚家分支在打理。”

    “哎?那你们家是不是养了很多羊驼呀?”林映雪问道。

    “那养了不少呢。”楚弘毅答道。

    “羊驼好可爱啊,我想去看看羊驼!”林映雪神情兴奋地说道。

    一听这话,楚弘毅心里这才安稳一些。

    楚弘毅比较迷信,他觉得小孩过于早慧,不是什么好事儿,容易遭天妒。

    他自己就是例子,四岁开始就记事了,等到了十来岁,无论是修行还是接人待物,都是大人模样。

    结果十二岁的时候出事儿了,修行的时候出了意外,这才变成了如今这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

    所以刚才看到林映雪怎么早慧,他心里是隐隐不安的。

    这会儿一听她想去看羊驼,楚弘毅反而放心了,这就是小孩心性。

    十岁的孩子,主要就两件事儿,一个吃一个玩。

    千方百计,手段用尽,就是为了这两件事。

    至于达到这两样目的手段有多高明,那叫小聪明,担不起智慧二字。

    只是楚弘毅心里虽然不担心了,可嘴上不能顺着孩子说话,毕竟家大人在场呢。

    所以楚魁首劝道:“不是,映雪,咱不狩猎了?”

    “狩猎又不着急的,一个暑假两个月呢,慢慢来就好了。”林映雪说道,“这趟出门,好不容易身边没苏宗翰和林继先这俩拖油瓶了,我不用扮大人了,所以想先玩一会儿。”

    这话听的林朔心里不禁一阵难受。

    确实,在家里的时候,林映雪就是小大人的模样,管着两个弟弟。

    可实际上,她也就比苏宗翰大了几秒钟,两人就是林朔接生的,前后脚的事儿。

    而林继先,也比她只小了四个月。

    三个实际上同岁的孩子,林映雪这个姐姐当得跟娘似的,责任心强,处处以身作则,平时哪有时间玩。

    再加上她确实长得快,有时候会搞得林朔忘了她也是个孩子。

    脑子刚刚转到这儿,林朔忽然怔了怔,心想哎呦我去,小姑娘这话术可以。

    她想去农场看羊驼,然后她也知道这个事情她自己说了不算,楚弘毅说了也不算,到头来还是得看林朔这个父亲的意思。

    所以她这番话,别看是对楚弘毅说的,可目标是在针对自己这个爹,打得就是自己这份恻隐之心。

    这么精湛的话术,林朔自问教不出来,能教她这套的,也就只有苗成云那个家伙了。

    小小年纪就会了这一手,这以后谁还降得住她?

    看来,得招一个上门女婿了。

    林朔这一瞬间想得有些多,林映雪那边显然不满意了,一双眼睛就看着自己的亲爹,等着他表态。

    “总魁首,您看……”楚弘毅在一旁不安地搓着双手

    于是林朔大手一挥:“走,去你们家农场玩玩儿。”

    ……

    南美洲,之前猎门内部是楚家人的地盘,自从楚弘毅这一支主脉迁到华夏岭南之后,楚家分支专门经营农场,已经跟猎门业务完全脱钩了。

    最近十来年,这儿是另外一个七寸家族负责的,主要是两片区域,一个是安第斯山脉,另外一个就是亚马逊雨林。

    这户人家姓胡,就负责的狩猎区域来看,算是猎门内部最大的。

    毕竟光一个亚马逊雨林,就有大半个华夏那么大,占了全球雨林面积的一半,全球森林的百分之二十,号称地球之肺,整整五百五十万平方公里。

    胡家原本也是海外的猎门七寸家族,大本营在东瀛,号称日出之国的那个地方。

    那是个岛国,如今发现头熊就算大新闻,狩猎业务早就没有了。

    不过胡家副业发展得不错,猎门七寸家族里面,要说有钱,那就数唐家和胡家有钱。

    唐家是干传媒的,胡家是做金融的。

    十二年前那届平辈盟礼之后,猎门所有九寸家族内迁,南美就空出来了,胡家当时是主动请缨,从东瀛挪到了南美。

    说他们是为了去狩猎,那鬼才信呢,胡家富可敌国然后主脉分支又不分家,狩猎这门看家本事,早就稀松平常了。

    十二年前平辈盟礼上代表胡家出战的,是个重金聘请的护道人,当时东瀛修行者里头的第一人,名叫岛田晋三。

    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修为大概是修力九寸二,刀法那是一绝,真实战力能跟九寸三的互别苗头。

    最后门槛攻守他先输傅明亮后输楚弘毅,双败出局,没替胡家争取到九寸的门槛,不过好歹替东家保住了七寸门槛。

    后来胡家家主向谋主曹余生表达搬家意愿的时候,说是痛定思痛,觉得如今胡家后辈修为不行,需要更广阔的天地去历练,于是就要去南美。

    曹余生是做过买卖的,当年的京城首富,所以他一眼就看穿了,胡家是看中南美这块大宗商品的主要产地了,全世界四大粮食公司,有三家胡家是股东,所以他们想挪过去,就近控制市场。

    反正他们现在主业是干金融的,投资为主没有实业,去哪儿都一样挣钱。

    看穿归看穿,曹余生最后还是答应了。

    一方面南美如今也没什么狩猎买卖了,谁去都一样,这个对狩猎大局没什么影响。

    另外还有一条,胡家给得实在太多了。

    当时苗光启提出猎门改革,家族搬迁、各大洲分部建立、各家族要把自家传承拿出来共享,这些都不是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能搞定的事情,得有利益交换,说白了都需要钱。

    林朔又是个甩手掌柜,曹谋主于是就找个了油水多的主,那就是老胡家,这笔费用人家全包了。

    于是胡家就顺利迁到了南美,从此落地生根,名义上还是猎门的七寸家族,可实际上再无联系。

    南美就是个乱局,一帮殖民地国家独立自后麻烦不断,政坛动荡,胡家这样的资本力量一旦进入,那就是虎入羊群。

    这个事儿林朔不清楚,可现任的猎门谋主,曹冕是知道的。

    曹余生自己挖了什么坑自己清楚,把南美的胡家一五一十全交代给了接任的儿子。

    这事儿过去也十来年了,曹冕最近事情又忙,淡忘了。

    所以他被苗光启亲自登门敲打一番之后,他终于想起这事儿了。

    猎门谋主恭恭敬敬地送走了苗老先生,自己坐在办公椅上思考了一会儿,前后的事情一串,全身直冒冷汗。

    最近几年,随着林朔的几笔买卖,婆罗洲这是独自建国了,以后将是重要的粮食产区,打击了胡家之前在南美的布局。

    再加上东欧和非洲那两笔买卖,整个世界的局势为之大起大落,全球股市就跟过山车似的。

    同样是在股市中割韭菜,大家都是猎门七寸家族,唐高杰能赚得钵满盆满,胡家却差点倾家荡产,究其原因是唐家看好林朔,所以在大势能跟进,也就能预判经济局势。

    胡家不看好林朔,反着押注,于是就接二连三栽跟头。

    双方的敌意其实很明显了,就差戳破窗户纸的事儿,而这个雷之前一直没爆,那是因为整个人类的局势太严峻,压住了。

    结果猎门总魁首,在自己这位猎门谋主的委托下,带着闺女飞赴南美,踩上去了。

    ……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大小姐易容

    楚家的农场,位于阿根廷的潘帕斯草原。

    “潘帕斯”源于印第安克丘亚语,意为“没有树木的大草原”。

    楚家分支在这儿的买卖,说是农场,其实不怎么种东西,这种稀树草原也不适合种植经济作物,主要是放牧。

    而潘帕斯草原这块地方,跟林朔接得买卖是没什么关系的,因为隔得太远。

    那儿是南美洲北部的亚马逊雨林,赤道附近,这儿是南美洲的南部,往南穿越阿根廷国境,再渡过德克雷海峡,那就是南极洲了。

    南半球跟北半球季节相反,现在华夏是小孩刚放暑假,七月初,酷暑即将来临,而楚家的农场所在地潘帕斯草原正好入冬。

    林朔这趟出行,没防着林映雪这一手,总以为小姑娘会乐呵呵跑到亚马逊雨林里去,结果人家要到稀树草原先玩一圈,于是身上衣服就显得过于单薄了。

    楚弘毅还算好,他算是正式接到出差通知的,再匆忙也来得及准备一些衣物,也知道雨林太阳和虫子都很毒辣,所以备着长衣长裤。

    林朔和魏行山是属于临时出逃,就身上这套衣服。

    因此飞机从利马起飞,又降落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一听到机场预报地面的气温,林朔和魏行山就傻眼了。

    飞机落地是晚上十点多,好死不死赶上一拨寒潮,地面温度零下五度。

    虽说修行者血气旺,比一般人耐寒,可那也是有极限的,零下五度听起来还行,可真要在外面冻上一夜,照样出人命。

    林朔本人是没什么问题的,一晚上冻不死,老魏肯定完了。

    当然老魏死不死的其实林朔没那么在意,关键是自己闺女林映雪。

    小姑娘刚发育,这天寒地冻的一激,会落下病根。

    这会儿林映雪跟外面几个大人没共同语言,聊不到一块儿去,人又躲卧舱里去,也不知道在里面鼓捣些啥。

    楚弘毅还是仗义的,他翻出自己的行李箱,从里往外展示自己带着的衣服,那意思是林朔和魏行山先凑合穿着。

    这不愧是号称猎门第一神速的男人,从接到通知到人进机舱,他也就花了二十分钟时间,居然愣是能带上一大箱子衣物鞋包。

    林朔和老魏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衣裳,人又傻了。

    楚弘毅侠骨柔情,他看中意的衣服,女人穿起来都好看,男人穿起来那是真辣眼。

    一边往外拿这些衣服,楚弘毅嘴里还嘟囔:“要说岭南那真是个好地方,有条街叫上下九,东西又便宜又时髦,老魏你看看这件花格子蝙蝠衫,你体型大正好能套上……”

    “你可拉倒吧。”魏行山急了,“我魏行山就算活活冻死,也不穿你楚弘毅的衣服!”

    林朔倒是抽出一件,拎在手里一脸嫌弃地捂着鼻子:“真香。”

    “那当然香了。”楚弘毅翘着兰花指说道,“我的衣服都是用好香料熏过的,总魁首您试试?”

    林朔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试,你一会儿离我远点,刺鼻。”

    楚弘毅表情似乎很受伤,唉声叹气地把拿出来的衣物再往箱子装。

    林朔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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