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冒顿杀父之后,这批人见冒顿有希望就迅速拥簇在冒顿麾下,帮助冒顿稳住了匈奴内部各方势力,而冒顿也投桃报李的给这批人相应的地位与支持,让他们迅速成为匈奴内部的中坚力量。
而事实上,这批人便是以左贤王为首的抗秦派,等到了后面与大汉打了一场后,成为东征派系,简单的说他们就是要跟大秦死磕,大秦死了他们要跟继承了大秦法统的大汉死磕。
一直打到了汉武帝派出了霍去病与卫青,从而彻底终结了所谓的东征派系。
史书上也留下了一句话,漠南无王庭。
第三百三十四章 饲鹰人
此刻左贤王知道陈云率军驻扎九原城,自然跃跃欲试的想跟陈云较量一场。
因为他就想知道,已经打败东胡,在草原上称霸的他们,能不能堂堂正正站在大秦面前!
“这次既然让我们回到了祖地,那自然不可能让我们轻易的再退出去!”
随着左贤王的命令,匈奴血骑顺势南下,马踏阴山。
在白羊部落的放行之下,很顺利的穿梭过城墙,进入朔方地区。
左贤王的目标,同样是九原城。
因为朔方地区虽然水土肥沃,草木茂盛,但并没有被开发出来。
对匈奴来说,在朔方地区虽是放牧好去处,但九原城的存在,仿佛喉咙里面插入一根刺。
如果不解决掉九原城,那在这里放牧的牧民随时会受到大秦袭击,自然也谈不上开发。
所以,对于到底是贵族出身的左贤王呼衍莫来说,他非常清楚,如果想把河套之地纳为己用,那九原城要拿下,云中城也要拿下。
当初就是丢了云中城与九原城之后,匈奴在河套地区就再也无法立足了。
与之相比,陈云与萧何虽然知道九原城与云中城重要,但并不清楚这两处地方这么重要。
毕竟他们都没来过河套平原,所以无法切身体会这两个城市的重要性,但是只要生活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明白,没有这两个城市,异族根本就没办法在这里立足。
但呼衍莫清楚知道朔方区域的确是块宝地,但想要拿下河套,还是要拿下九原城。
因为只要有九原城作为屏障,那朔方区域能彻底成为匈奴牧场,同时想要拿下整个河套的也并非不可能。
“摩尔斯,你率领本部先行,查看秦军动向!”呼衍莫对着麾下万户战将命令道。
摩尔斯率领本部骑兵开始向记忆中的九原城方向前进。
“全军不得懈怠,继续向着九原城前进!”
呼衍莫对部下们道,而因为呼衍莫自身算是当初初始匈奴的标杆,所以麾下多是那些从河套中逃出来的匈奴战士,他们发现自己可以回家,一个个却也充满期待。
但呼衍莫越向九原城方向前进,神色就越是凝重。
因为呼衍莫很清楚,时间是世界上最公平不过的事情,十年时间,匈奴从普通草原部落发展成草原霸主,但大秦呢,这十年时间会让这样的庞然大物怎样成长,呼衍莫不敢大意。
摩尔斯也是当初与大秦征战的亲历者,所以摩尔斯领兵作为先锋的第一时间,便让麾下的饲鹰人放出了专业训练的猎鹰,让他们向着九原城的方向飞行而去。
这些饲鹰人通过长期培养训练猎鹰,已经能把这些猎鹰用做军事。
这是草原文明间的竞争给逼出来的,毕竟草原文明间的交手基本上都是以骑兵为主。
作为斥候任务,可比中原地区压力要强的多,不知道哪位天才率先想到用猎鹰侦查,之后,任何一支职业胡人军队中,基本上都有猎鹰人存在,他们就是军队的眼睛。
当然,猎鹰人们虽然经过长期的培养与训练能够做到跟猎鹰简单的沟通,但猎鹰本身也不是那种所谓心意相通的灵宠,他们顶多只是能判断出大量的骑兵聚集,什么地方有水源,是否出现了新的支援等等一些相对简单的信息。
真要事无巨细的报告,那就太难为猎鹰了。
但猎鹰的存在依旧有着相当强意义,毕竟猎鹰在天空中拥有无与伦比的视野。
比马匹奔跑要快得多的它们更是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敌人到来的信息。
尤其在广袤草原上,猎鹰可比很可能跑着跑着就跑丢了的斥候要靠谱的多了!
摩尔斯率领着本部在朔方地区前进,说实话,这段道路对摩尔斯本部来说不算好走。
倒不是道路不平整,而是这地方的水网对于草原骑兵来说,实在是点过密集了。
如果一路上能直接畅爽的奔跑,那摩尔斯本部到达九原城说不定都不用两天。
但这段路因为荒芜搁置了十多年,可谓是荆棘遍地,水网密布,不算好走。
朔方这块地算是整个黄河的精华所在,但没人开发,再精华的土地自然也是乱糟糟的。
大秦原本计划开发这里,但秦直道都才修建到九原城,都还没有把计划制定到朔方,然后天下就反了,朔方的开发自然就没什么下文了。
而修桥铺路这种事情,对匈奴人来说不习惯,但进入到河套地区后也学着把这些理论上来说应该军事基础的项目重新捡起来,至少这活是越来越娴熟了。
原本理论上来说是两天时间到达九原城,但实际上两天时间,只走了一小段路程而已。
不过就在这一天,天空上的猎鹰飞回到摩尔斯战部,饲鹰人对摩尔斯汇报,
“大约东方五十里,出现了大规模的骑兵部队,请万户做定夺。”
“五十里……”摩尔斯听到这话若有所思,开口道,“继续放出猎鹰探查,四十里左右再次汇报!”
“诺!”饲鹰人应答下来,再次放出猎鹰侦查起朱明战部。
大约过了一会儿,猎鹰再次回来了,回报了朱明战部的信息。
摩尔斯疑惑道,“我们天空中没有猎鹰,看起来秦人没有掌握饲养猎鹰的能力。
这是个机会,在附近寻找一处高地,准备袭击秦军!”
摩尔斯原本以为秦军也在五十里左右的位置发现自己,但现在看起来自己到底高估了秦军的侦查体系。
毕竟除了猎鹰这种特殊的动物,想要能侦查这么远的距离可不容易!
而既然知道了自己侦查上的优势,摩尔斯自然是要抓住这个机会,埋伏一波单秦军。
摩尔斯这种在草原上厮杀,然后跟随冒顿称霸的老将,也许让他说出什么道理一般上很难说得清楚,但靠着直觉,以及在战场上的经验,摩尔斯也能够做出不算差的判断。
毕竟摩尔斯能够爬到这个位置,肯定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
而随着摩尔斯的命令,摩尔斯战部向这片区域相对较高的位置前进,做好伏击朱明战部的准备。
第三百三十五章 互相窥视
“奇怪,这群胡人怎么突然行动起来了,这个方向看起来好像想抢占高坡?”
李归带领战部,借助折光在光辉下隐藏身形,倒已经摸到摩尔斯战部周围。
大约估摸出胡人数量,所以李归感觉自己跟朱明两支战部联手应该能把这支战部吃下。
所以李归大胆靠近这支匈奴战部,想要确定了这支战部的具体信息,然后通知朱明。
但现在看着胡人突然行动起来,李归本能感觉到几分不安。
心中猜测着胡人不会发现朱明战部,所以在碰撞之前,想要占领有利地形吧!
就好像李归这边不知道胡人拥有用鹰侦查的能力,同样的,摩尔斯也不敢相信,几乎跟他只有几里位置,一支战部就这么大大方方研究着他。
双方都具有一定程度开地图能力,双方都认为自己占到了一定优势。
但无论如何,在见到这支军团跑远,李归开始展现战部的远程光影投射,马上靠自己能力塑造出匈奴骑兵向高地过去的地图景象,投射到差不多四十里外的朱明部队。
只不过,这种光影远距离投射的能力只有李归这个对光有着深厚理解的能够操作。
战部中的其他人顶多只能接收这个信息,但想要传递回来是真做不到。
这点就算李归也没有办法,毕竟李归自己能领悟,这是李归自己在光学知识上天赋异禀。
但你不能指望一个在战场上厮杀的家伙能够把光学知识讲透,讲得什么人都能听懂。
这就好像是把古代的多元求解,慢慢演化成现在的多元方程,甚至还有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跟天书差不多的微积分,很多知识经过一代代大佬填进去,变得浅显易懂。
但即使如此,对很多人来说,还是跟天书没有差别,不会就是不会。
就更不要说这时代了,李归自己是真做不到把光学知识归纳总结出版成书,然后让后人能遵循他的脚步,继续开拓这条道路,只能李归自己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而已。
当然如果,以后墨家多出几个达人填进去,那说不定这条道路会真会被走通。
其实说穿了,还是一个沟通成本的问题。
要么你读过书知道这东西的原理,学起来自然事半功倍,至于另外一个,那就是继续在这战部里面待着等到自己靠肌肉也能把这东西给弄出来的一天。
至少现在,超远距离传播影像,需要对整个军团的曙光力量与云气力量的双重调度,所以只有李归在才能够做到。
使用这一招时,因为凭借的是折光天赋,所以折光天赋带来的隐身效果也会暂时消失。
如果不是摩尔斯的压根就不认为身后有什么敌人,让猎鹰向着身后调查一下,怕李归战部会吃不小的苦头。
不过,光的传播速度快得惊人,这消息几乎即时传递到给了李归战部。
虽然不能传播声音,但李归直接捏了一战附近的地形图,以及摩尔斯战部的前进的方向标注了出来。
剩下来的,李归相信朱明绝对能做出对的判断,然后就撤掉这种超远距离的光影传输,对麾下战部道:“使用折光,跟上这支异族战部!”
李归战部集体进入折光状态,只不过两条腿想要追上四条腿的,怕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
与此同时,朱明战部里倒也有一小队折光战部成员,一般上跟折光战部合作的战部中多少都会塞这么一支战部进来。
这样超远距离能够接收到李归战部信息,如果是近距离的话,通过小队与小队之间的信息传递也能够更加准确的传递相关的详细。
所以,朱明战部很快就知道摩尔斯战部开始强占地形上的高地,而朱明的应对也简单高效,直接道:“大家,跟我冲,可别让胡人占了便宜!”
因为李归原本就有这要跟朱明战部两面夹击的意思,只不过摩尔斯战部利用猎鹰的视野,觉察到了朱明,先一步的行动而已。
就本质来说,还是两支战部打一支战部。
所以那就借助这次的机会把摩尔斯战部吃掉好了,李归与朱明两人都是相当的胆大!
而朱明战部开始向着高坡的位置开始加速飞驰,去执行李归的计划。
摩尔斯此刻抬起头看着天空中猎鹰汇报的频率,脸色微微一变。
因为根据猎鹰回来的评率能够计算出朱明战部陡然加速了,正常来说这是不正常的。
毕竟就算是匈奴也不会随意使用马力,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在战场上,谁能把马力发挥到极致,谁就能多一分胜算。
但现在摩尔斯根据猎鹰回来的频率能够明显的计算出,朱明战部也加速了。
也就是说,对方也发现自己向高地前进,所以对方肯定有某种手段,能探查到自己。
“释放血鹰,五只!”摩尔斯思索了一下,谨慎的下达了命令!
饲鹰者的脸色变了变,一个个人脸色带着几分的迟疑,但还是按照命令照做。
饲鹰者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一只鸟喙是血色的老鹰身上,任由这些老鹰狠狠的在自己的手腕啃了一口,便展开了翅膀,急速向着左贤王的方向迅疾飞去,五道身影迅疾划过。
血鹰所代表的就是求援,飞出五只是为了保证能够有一只到达,毕竟在草原上遇到了危险,对方第一时间就是射击猎鹰确保把一支战部彻底弄成瞎子。
而血鹰跟普通的猎鹰有所不同的是,血鹰是饲鹰者的血肉慢慢熬出来的,通过草原秘法可以说相互间有着默契的联系,哪怕饲鹰者死了,血鹰也能够从肉泥中找出饲鹰者的血肉来。
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草原各族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没有任何标志性的草原中辨别救援方向,否则很可能你救援的援兵在草原上跑着跑着,然后就跑丢了。
“接下来,战吧!”摩尔斯看到血鹰顺利的消失在了自己的眼前,并没受到任何攻击,不由松了一口气。
他继续下达了突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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