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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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眸-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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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上来两个人,把尸首一翻,赵锦就看见尸体脸上那条横贯半张脸的刀疤。

    “果然是葛贵。”

    这些匪首早有画像,况且这个葛贵脸上还有这样明显的标志。

    赵锦朝马车看了一眼,轻咳了一声,朗声道:“吾乃望山县令赵锦,不知车内人可否出来一见,本官有些关于匪首之事想要询问一二。”

    沈绛微眯着眼,她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

    她本想低调入京,却还是半路上遇到了山匪。

    按照梦境,她当时遭了山匪,但逃了出去,在野外躲了一夜,才被人救回。

    这也是后来她被冤枉失了名节,被退婚的原因。

    如今她干脆利落杀了匪首,虽然不用再担心被诬陷失节,但是她片刻间杀死一个壮年男子的事情,也有些骇然。

    若是日后真有人想查她上京的事情,未必查不出来。

    因有梦境预示,她知道自己得处处小心,步步为营。

    于是她低声吩咐阿鸢:“待会看我眼色行事。”

    阿鸢紧张的点头。

    很快,车帘被轻轻掀起,在掀开的一刹那,空气仿佛又静默了瞬间。

    饶是自觉在京城见惯了大世面的赵锦,乍一瞧见,连话头都不利索:“竟…竟是位姑娘,倒是本官唐突了。”

    他还能说出整句话。

    身后站着的衙役,却早已看愣了神。

    车门上先是探出一只纤纤素手,紧接着一抹纤细身影扶门而出,漫天泼洒的霞光落在她微低着的发鬓间,乌发雪肤,还未见其眉眼,便已窥得那垂眸间的国色天姿。

    待她缓缓抬起头时,漫山遍野的景致也黯然失色。

    穿林而过的山风缓缓而来,吹起她腰间的长发。

    恍如九天仙子悄然落于这山林之中,周围人光是望着她时,呼吸禁不住屏住,似乎生怕惊扰了她。

    只见沈绛下车,冲着赵锦微微一俯身:“小女乃是衢州人士,进京访亲。没想到路过此处,遭遇山匪。幸得大人及时赶到救得性命。大人救命之恩,请受小女一拜。”

    “姑娘客气了,赵某乃是望县父母官,剿匪是本官的分内之事。”

    沈绛称赞:“望县百姓有大人这样的父母官,实乃幸也。”

    好听话,谁都喜欢。

    况且是从美人嘴里说出来的,赵锦得意的伸手捋唇下短须,脸上皆是志得意满。

    此时,他才想起正事,问道:“我请姑娘下马车,是为了这匪首葛贵之事,不知是哪位壮士将他斩杀,这贼子可是害了不少无辜性命。”

    沈绛面上不显,心底却好笑:因为那位‘壮士’正是区区在下。

    不过她朝葛贵的尸体看过去,只一眼,脸色刹那白如纸,唇瓣微颤,身体一晃居然就往一旁的阿鸢身上倒过去。

    幸亏阿鸢谨记着刚才她说的话,及时将她扶住,并着急大喊:“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沈绛靠着她,小声喘息:“无妨,我只是乍然见血,有些晕……”

    “大人见谅,我家小姐自幼便见不得血,况且这尸身如此吓人。”

    阿鸢立即明白,这就是小姐说的见机行事。

    虽然她不懂小姐的用意,但是照做便好。

    赵锦说:“都怪我思虑不周,姑娘乃是闺阁女子,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还请姑娘先上车歇息吧。待我询问过,便可让你们离开。”

    本来赵锦也只是想问问,是谁杀了葛贵。

    之前葛贵作案,有受害者家属出了赏银,如今人死了,赏银也该给。

    沈绛重新上车之前,看见赵锦去询问卓定。

    卓定是机敏的性子,瞧见沈绛装晕的一幕,便猜测,小姐是不想让人发现她杀人的事情,毕竟片刻杀了如此彪悍凶恶的匪首,实属匪夷所思。

    他三言两语,把事情引到自己身上。

    沈绛坐在马车里,因为官兵来的太快,车内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擦拭。

    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着。

    那样浓郁。

    不远处山头,一辆马车停在一旁。

    穿着一袭蓝衣劲装的少年,看着站在山崖边的人,问道:“公子,您看了这么久,不过是一窝山匪,有什么好看的?”

    只见站在崖边的这位公子白衣胜雪,肤白却更胜衣,黑眸如星,蕴着薄薄一层笑意。

    他手持一柄千里镜,此时放下,回头望过来。

    “有趣。”

    清明好奇道:“什么有趣?”

    白衣公子语带轻笑:“兔子搏彘,竟也能赢。”

    “不是兔子搏鹰吗?”清明奇了,他说:“兔子还能将猪打架?居然还赢了,这得是多凶狠一只兔子。”

    他边说边感慨。

    白衣公子手里的千里镜乃是宫中贡品,早将那个匪首从闯上马车到最后被人一脚将尸身踢下来的过程,看了个清清楚楚。

    至于后来那个纤细的身影下车后,佯装倒在自己丫鬟怀里的一幕。

    也是尽收眼底。

    于是白衣公子边往马车走边笑,低低一声笑,回荡在山涧:“确实是一只凶狠的兔子。”

 第 66 章(我有冤我父有冤仰天关。。。)

    第十一章

    或许是沈绛的眼神,温和的有些过分,让姚羡心底掀起一丝诧异。

    好在陈老大带着两个女儿,走了过来。

    一家三口,扑通就跪在沈绛和姚羡的面前。

    这个陈老大是个市井小民,也不会什么文绉绉的话,最后感谢的话实在说不过来,竟要给一家三口为他们为奴当婢,以报答这份救命之恩。

    姚羡无奈道:“我们救你女儿,就是不希望她被卖了。”

    “那当然是不一样的,香花要是被王掌柜他们带走,还不知道被卖到什么脏地方。如今您二位帮我们给了银子,我虽没钱,却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银子,岂能让两位公子白出。”

    陈老大这一番,让沈绛对他的感官颇好。

    倒也算个识大体的。

    于是她开口问:“你们怎么欠下一百两如此多的银子?”

    “公子,我们先前借的不过是二十两而已。”陈老大苦笑。

    沈绛并未与放印子钱的人,打过交道,自然不知道这些人的贪婪。

    陈老大叹了一口气,“当初孩子她娘生病,我是实在被病的没法子,去借了十两银子,想把她娘治好。谁知没治好,反而家里也被耗尽。”

    说到这里,这历经风霜的汉子,发鬓的白发越发显眼。

    那个叫香花的姑娘,见她爹这般,替她爹开口说:“公子,我阿娘去世后,阿爹不忍她连一口薄棺材都没有。就又被那些放印子钱的人,哄着又借了一笔银子。”

    不管是富贵人家还是贫民百姓,都讲究身后安宁。

    哪怕是再穷的人,也想要有一个薄棺材栖身。

    这个陈老大并非因为吃酒赌钱,才欠下这么钱,倒是跟刚才围观的人说法一样。

    这大概也是姚羡和沈绛都愿意出手的原因。

    对于这一家三口要给他们当奴婢的事,沈绛和姚羡都不太在意。

    陈老大也确实没想到,这天大的好事竟会落在他们一家头上。

    这两位公子,不仅帮他们还了银子,竟还不要他们回报。

    所以他带着两个女儿回家时,还脚下轻飘飘。

    倒是沈绛望着他拉着两个女儿离去的模样,明明佝偻的背,却努力想要为他的女儿撑起一片天,一时她眼中酸涩的眨了眨。

    也不知爹爹如今怎么样了。

    “小公子,小公子。”

    沈绛被身边的两声轻唤,叫回了思绪。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公子去附近的茶楼坐坐。”

    沈绛本就有意跟他交好,当即笑道:“恭敬不如从命。”

    天茗楼乃是京城里有名的茶楼,姚羡对这里轻车熟路。

    他刚到门口,店小二就迎出来朗声道:“姚公子,今个还是要雅间吗?”

    “自然。”姚羡此刻没了刚才在大街上拿不出银子的窘迫,一副公子哥风流模样。

    待他们入了雅间坐下,姚羡便说:“到现在还不知公子姓名呢。”

    “在下姓沈,单名一个绛字。”

    灿烂的光线从微支着的窗扇照射进来,落在不远处黑漆镶嵌海棠刺绣大屏风上,让整个屏风上的画,染上一层绒绒金光。

    不远处放着的香炉上,正升起袅袅轻烟。

    整个雅间弥漫着一股淡淡而清幽的香气,如在鼻尖处萦绕。

    而对面的小公子坐在这一片绒绒金色盛光之中,竟有种让人不敢直视的俊美华丽。

    姚羡目光闪了闪,不由请问:“不知小公子的绛,为何字?”

    “点绛唇的绛字。”

    曾经沈绛也曾问过父亲,为何要给她取这个字。

    爹爹回信与她说,那是因为她出生那日,漫天霞光,整片天际如同被染上一层绛色。

    终于,姚羡在细细打量她一番之后,哈哈大笑了起来:“我就说嘛,哪有男人长这么漂亮的。若是真有男人长这样,只怕以后他媳妇得羞愧而死,因为长得还没自己相公好看。”

    听着他张扬而放肆的话,沈绛反而没有惊讶。

    因为传闻中,姚羡就是因为浪荡而又不服管教的性格,才会被逐出家门。

    所以,她见到对方,就有种果然该如此的感觉。

    沈绛不仅没生气,反而轻笑望向他,“那我是该谢谢姚公子的夸赞了。”

    这话反叫姚羡一愣。

    他离经叛道惯了,说话没有把门,刚才调侃的话说完,才想起来对面这位精致又秀美的小公子,其实是个姑娘。

    他实不该这么调侃。

    谁知这位姑娘居然丝毫没有姑娘那种扭捏的模样,既被夸赞了,就疏朗大方的说声谢谢。

    姚羡边摇头边叹道:“可惜沈姑娘不是男儿身,要不然我一定视为平生知己。”

    他再离经叛道,也知道男女大防。

    当然不敢信口开河,让人家姑娘跟他真的拜把兄弟。

    姚羡提起先前的事,说道:“不知沈姑娘家住何方,我会尽快派人将银票送往府上。”

    沈绛端起茶盏,轻喝了一口,这才轻声说:“我乃外地初入京,如今正暂住在客栈里。”

    “姑娘在京城没有亲旧?”姚羡一怔。

    进京寻亲的不少,但是像这样年纪的姑娘,一般都会投奔至亲家中,断不会沦落到去住客栈。

    沈绛并不觉得窘迫,反而颔首道:“旧顾家中出了点事。”

    如今整个长平侯府都被查抄,她这个嫡出的三姑娘,沦落到住客栈,也不足为奇。

    姚羡看起来很同情她的遭遇,毫不犹豫开口。

    “若是姑娘不嫌弃,日后有事尽管找我。我们姚家在京城虽不是什么豪门望族,但帮点忙还是足够的。”

    美人,本就容易让人怜爱。

    更何况还是落了难的美人,自然更会让人生出恻隐之心。

    沈绛听到姚羡的话,不仅没客气,反而点头说:“若是日后真有需要姚兄帮忙的地方,我定上门求助。”

    她本就是故意结交姚羡。

    虽然沈绛离开衢州时,身上带了三千两银子,可是这一路上车马损耗,吃行用住,虽不至捉襟见肘,但一直找不到进项,坐吃山空也是指日可待。

    姚羡说:“不知沈姑娘住在哪家客栈?这一百两银票,我会尽快让我的贴身小厮送给姑娘。”

    贴身小厮?

    沈绛想起刚才那个小厮,轻声一笑。

    姚羡被她笑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由问道:“沈姑娘,可是觉得哪里不妥?”

    沈绛轻笑:“只是想起姚兄的那位小厮,觉得有些意思罢了。”

    姚羡头疼说:“我这个小厮,乃是我奶娘的儿子,偶尔行事没个章法,不过胜在对我忠心。”

    世家大户的少爷小姐身边伺候的人,很多都是家生子。

    自己奶娘若是有儿子,多半会贴身伺候着。

    大概是吃着同一个人的奶,天然就会亲近些。

    “不过沈姑娘觉得他哪里有意思?”姚羡挑眉问道。

    沈绛语气轻软温和:“姚兄的小厮心底倒是善良,抢着替那位姑娘出头。不过他记性却不太好,居然连姚兄身上未带大额银票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

    姚羡渐渐收起眼底的笑意。

    贴身的小厮,要替少爷处理一切庶务。

    有些心大的主子,对自己的银钱东西都没个数,反而不如小厮清楚。

    所以说姚羡或许确实不知道他身上有多少银子,但是他的小厮却不会记不得。

    片刻,沈绛又笑道:“姚兄莫怪,或许他真的只是一时忘了。”

    只是姚羡此刻,深深望向沈绛,眼底再无之前的轻松。

    沈绛不再说话,因为聪明人无需多言,点到即通。

    姚羡或许是因为是当局者迷,但沈绛却看出来他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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