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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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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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衣服可真暖和,军用棉大衣,要多厚实有多厚实,关键是大,从头到脚包裹着,冬麦满足地将手揣进袖子里:“这衣服还挺暖和,穿着舒服,不过就算这样,我也不会感激你的,我也不觉得自己欠了你人情!”

    沈烈便笑了:“我也不需要你欠人情,那衣服是我扔那里的,你自己捡的。”

    冬麦瞪了沈烈一眼:“你这个人真是烂好人,就没见过你这样的!”

    沈烈却“嘘”了一声:“小声点,别吵到鱼。”

    冬麦其实对沈烈还是有火气,不过想到鱼,她还是忍不住,跑过去看,趴那里瞅,果然见有鱼往这边游,当下惊喜不已,刚才守了半天,可没见到这么多鱼!

    沈烈示意她安静,他自己却拿了叉子,抿着唇,对准了冰洞。

    冬麦不自觉提起了心。

    骤然间,沈烈出手了,水花四溅,水里的鱼跳跃,啪啪啪的几声,好几条鱼竟然全都被甩到了冰面上,到了冰面上后,还在那里翻跟头活蹦乱跳。

    冬麦大喜,赶紧过去捡,也不怕冷,捡起一尾扔水桶里,再捡一尾扔水桶里,转眼竟然捡了七八尾。

    她笑着说:“够了,足够了,这鱼好肥啊,这么大!没想到这个时候有这么肥的!”

    沈烈又弄了两尾,这才罢手。

    冬麦满足得几乎不敢相信:“它们刚才竟然不跑!我刚才捉的时候,它们一摇尾巴就跑了!”

    沈烈:“鱼晚上趋光,最开始受了刺激会接近光源附近,会留在光源下游动,但如果停留时间长了,它们对光源适应了,就会游走,现在这些鱼也就是刚见到这么强的光,稀罕,看傻眼了。”

    冬麦没想到捉鱼还有这样的道理,再想起他说起的那个什么曼陀罗,心里便想,他知道的可真多。

    她有些好奇,他以前在部队都做过什么啊,知道这么多。

    不过想到他是沈烈,她突然就没兴致了,甚至也不太想问了。

    沈烈是林荣棠的好哥们,她不想有什么牵扯。

    “你是不是想问我什么?”沈烈却这么问。

    冬麦抬眼看过去,沈烈也在侧头看她,逆着光,她觉得沈烈有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睛。

    她便抿了抿唇:“你白天说的那个曼陀罗,长什么样啊,我……我怕我兔子万一吃了。”

    沈烈随手从兜里掏出来一株草:“这样的。”

    冬麦接过来,仔细看了,她好像见到过这种草,并不认识,也没碰过,原来竟然是有毒的,看来以后一定要注意了。

    不过她又纳闷了:“你干嘛兜里装着这个?”

    沈烈:“等着你问的时候拿给你看。”

    冬麦一愣,歪头打量他,便明白了:“敢情你那句兔子不能吃,是专门说给我听的。”

    沈烈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对,就等着有人特特地问我了。”

    冬麦被他笑得脸红,觉得莫名,又有些气恼,便放下狠话:“你这个人真狡猾,浑身都是心眼,一看就不是好人!反正你帮我捉鱼,我也不会领情的,我一点不感激你!”

    沈烈挑眉,戏谑地道:“我也没说要你领情,我这个人善良正直,乐于助人,从来不求回报。”

    呸!

    冬麦说不上来,就想呸他,怎么会有这种人,越看他越不顺眼!

    沈烈看看天色:“你也该回家了,晚一些家里该担心了。”

    冬麦一想也是,不能再耽误了,连忙开始收拾东西,又提着那鱼,鱼挺多的,她便道:“咱俩一人一半吧。”

    其实是沈烈出的力,一人一半算便宜自己了。

    沈烈;“不用,鱼到了我手里白糟蹋,我做不好。”

    冬麦:“那你是什么意思?分你一半都不要,你是不是就想让我欠你人情?你就是故意的让我不好意思吧?”

    沈烈笑:“原来你拿了这些鱼会不好意思啊?”

    冬麦被他说破心事,面上便有些狼狈,大声地道:“你想错了,我没有不好意思!”

    摇曳的火光落在冰上,反射出绚烂犹如琉璃的光,那些缤纷的光映在她脸上,她脸红得像熟透的樱桃。

    他收住了笑,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来捉鱼?”

    冬麦抿唇,别过脸去。

    她不想和沈烈提太多自己的事,事实上她都不想和沈烈有任何瓜葛,不过她再怎么嘴硬,她也不想平白无故占人家这么大便宜,所以她想了想,还是老实交待:“我想去公社卖鱼汤面,可我又不想花钱去买鱼。”

    沈烈明白了:“所以你就来捉鱼,想做无本买卖。”

    这么一说简直是吝啬抠门奸诈狡猾,冬麦咬唇,点头:“主要是我没钱。”

    沈烈:“明天我正好有事需要去一趟公社。”

    冬麦:“嗯?”

    沈烈:“到时候请我喝一碗鱼汤面,我们算两清了,可以吗?”

    冬麦瞅他:“就一碗鱼汤面?”

    沈烈:“我这个人嘴欠,也爱多管闲事,讨人厌,没事让人占占便宜,也算是将功补过,不然我怕被人家背地里骂。”

    冬麦便明白他的意思了。

    她想了想:“行,那就这样吧,到时候我请你吃鱼汤面,我们两清。”

    沈烈便帮着冬麦一起收拾,不过最后把水桶递给冬麦:“你提着。”

    冬麦:“我架在自行车前面大梁上吧,提着没法骑车子。”

    沈烈:“我骑自行车,你坐后面,我送你回去。”

    冬麦:“啊?”

    沈烈:“天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万一出事呢?你自己能扶着一路回去?你看看这风吹的,不把你爪子冻坏了才怪。”

    冬麦知道他说的是事实,她不想欠沈烈人情,不屑他的帮助,但自己今天确实考虑不周到,更没想到能捉这么多鱼,如果他不帮忙,自己只怕要推着车子一步步走回去。

    她到底是低头道:“好,那我……先谢谢你了。”

    “谢谢”两个字,其实挺难说出口的,关系到面子,也关系到原来的气恼,但这么说出后,好像也没什么,人家没做大奸大恶的事,人家阻止了哥哥继续打人出事,人家现在还好心帮自己捞鱼。

    本来就是毫无关系的人,能做到这一步,只能说人家确实正直善良热心助人。

    夜色中,沈烈笑望着她:“冬麦,你不用和我这么客气,像刚才那样,理直气壮起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儿子沈烈再没顾忌嗷嗷嗷地开始宠妻行动!

    然而冬麦只觉得他是在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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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22、第 22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22章鱼汤面

    沈烈骑自行车;

    冬麦在后面提着桶,那些工具全都架在自行车大梁上。

    大晚上,迎着风;

    风吹着沈烈的短发。

    沈烈之前刚回家时那种板寸头,看着特土匪,现在是普通短发了;

    冬麦看着风把沈烈的短发掀起;

    那短发便逆着朦胧的月光飞扬着散开,根根分明,每一根都晕染了一圈月辉。

    “你冷吗?”冬麦突然开口问,她身上还穿着沈烈的大衣,特别暖和。

    “好像有点冷;

    ”沈烈声音清朗含笑。

    “那我把你大衣还给你;

    我不冷了。”

    “冷得我都要出汗了!”说着;

    沈烈抬手,擦了一把,于是冬麦借着月光;

    果然看到;

    他发根那里,隐约有潮意。

    她便有些愧疚了:“要不我骑一会?”

    沈烈:“你骑车;

    带着我?”

    冬麦想了想:“也可以;

    我力气挺大的;

    我能带得动你。”

    沈烈便笑了:“我如果指望着你骑车带我;

    那得走到明天了。”

    冬麦便不说话了。

    她本来心里对他存着恼,不想欠他人情,也不想领他情,但不得不说;

    他这个人是真好,帮了自己大忙。

    他为什么帮自己,因为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

    此时夜风拂动,明月高悬,清冽寒意扫在脸上,冬麦静默地坐在自行车后座,听他骑车时发出的呼吸声,一下下的。

    这让她突然想起,那一天,他喝醉了,呼吸也是像现在这么重。

    她想了想,终于问:“那天……我好像咬了你,没事了吧?”

    沈烈:“伤是好了,不过牙印子还在。”

    冬麦:“你抹药了吗?怎么会留印子?”

    沈烈:“你咬得那么深,抹药也白搭,留下印了,估计这辈子都消不掉了。”

    冬麦彻底愧疚了,虽然他是一个男人,身上有个印子什么的也无所谓,但是总归是自己咬的。

    沈烈:“怎么没声了?愧疚呢?”

    冬麦有些艰难地道:“早知道不咬你了……”

    沈烈却笑了;“我皮厚肉糙,咬就咬了,留下印子也没什么,我又不是小姑娘。”

    冬麦却还是不说话,她之前对沈烈有气,现在没了。

    自己当时就是对他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望,才会生气的吧,当时又在气头上…其实不去想那些,平心而论,沈烈这个人确实不错。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说:“你要听歌吗?”

    冬麦沉默了一会,才问:“你还会唱歌?”

    沈烈:“当然了。”

    冬麦:“那你唱一首吧。”

    于是沈烈就真得唱了,唱的竟然是军歌,就是那个“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冬麦小学时候军训,参加活动,也唱过,旋律熟悉得很。

    不过沈烈唱起来声音雄浑好听,透着男性成熟稳健的力道,在这冰冷的夜晚,听着竟然格外安心。

    到了冬麦村子附近的时候,沈烈便停下了车子,帮她把水桶卡在了前面大梁上,让她边扶着水桶边推着走。

    “我就不进你们村了,不然你哥看到我,估计把我揍出来,回到家,你也别提是我帮你弄的鱼。”

    冬麦听着这话,便想,他倒是心里明白,哥哥见到他,肯定会揍他的,如果知道是他帮弄的鱼,甚至可能连鱼都给扔了。

    “好,那你回去吧,你明天是要去公社?我会给你留着鱼汤面。”

    “嗯,那我回去了。”

    冬麦便脱下棉衣,递给他,脱下来的时候,她顿时感到身上冷了,不过好在马上进村了,就这么短的路,她能忍。

    她看着沈烈披上那棉衣,问:“你走着回去?”

    沈烈:“我不走。”

    冬麦疑惑地看着他。

    沈烈:“我跑回去。”

    冬麦:“跑?”

    沈烈扎紧了棉衣的腰带,朗声道:“我其实一直习惯每天跑步,跑起来比自行车快,这点路,我一会就跑回家了。”

    冬麦惊讶得不说话了。

    沈烈看看冬麦:“那我先跑了。”

    说完,沈烈果然跑了,特别快,像下山的豹子那么快,几乎化为了一道黑影,嗖嗖嗖地就不见了。

    冬麦看得目瞪口呆,心想,怪不得当初他能捉兔子。

    看他走了,也就赶紧推着自行车回家去了,她挑得偏僻后街走,不过快到家的时候,还是看到周围邻居,好像在找人,接着就听到她哥喊她名字。

    她顿时明白了,这是看自己太晚不回来担心,便忙到了家,到家后,她娘见到她总算松了口气,过来一把抱住了她:“这么晚,你去哪儿了?你这傻孩子!”

    冬麦看她娘这么激动,明白了,她娘难道以为她寻短见了?

    怎么可能,她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吗?

    冬麦赶紧给她娘看自己的收获:“我去弄鱼了,不用花钱,我就可以做鱼汤面了!”

    胡金凤差点又哭出来:“你这孩子!”

    于是赶紧通知她家里人,不用找了,家里人知道她竟然去弄鱼,自然是有些无奈,教训了她一通,特别是江春耕,更是恼火:“是缺你钱花还是怎么着,这么冷的天你去凿鱼,这可真是长能耐了!”

    她大嫂谢红妮赶紧劝江春耕:“算了算了,这不是回来了嘛!”

    冬麦熬过了骂,喜滋滋地显摆:“我弄了七八条鱼呢!”

    江春耕脸更黑了:“没把你掉水里算你运气!”

    江春耕这么生气也是有原因的,冬麦小的时候,江春耕有一次带冬麦去河里,那时候还小,他看到冰面上有一条小鱼冻那里,冰比较薄,想着冬麦小,人轻,就让冬麦去捡那条鱼,谁知道冬麦还没走到鱼跟前,一脚踩了个窟窿,一只脚就陷进去了,当时棉裤都弄湿了,幸好人没事,给拽回来了,不过冬麦却因此发了三天高烧。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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