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顿了顿,用一种最虔诚的语气道:
“对我来说,活着最重要。”
沙维尔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约翰粗暴地打断:
“沙维尔,如今我也给你选择,第一,留在这里陪着我,我会带你走上另一条路……第二,坐后天的飞机离开这里,再也不见。”
约翰说完后便站起身,凝视着好友:
“说吧,你的选择。”
沙维尔想了想,突然噗嗤一笑,哑然道:
“我说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我小时候好像也对你说过类似的话啊……”
……
……
十三年前,纽约外的某处村庄,金色的田野里。
十岁不到的约翰和沙维尔玩了一整下午,疲惫地躺在金色的海洋中。
“约翰,明天还来找你。”
“嗯,好的沙维尔,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
“我们明天去那片小树林里面吧,听说在深处有座小木屋,可以去那里探险。”
“胆子很大嘛你,说不定那里有鬼哦~”
“我才不怕。”年仅九岁的沙维尔认真说道:
“我什么都不怕。”
十岁的约翰因为“家族遗传病”不仅已经有比同年龄的孩子更高大的身材,智商和情商也超过玩伴,他很给面子的赞叹一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我们走,沙维尔,先去我家,有好吃的给你。”
“嗯嗯。”
两个孩童相伴走去。
根据劳伦特家族的传统,家族的幼子会送到乡下度过童年,也许是家族病的原因,他们特别迷信小时侯在乡下的愉快成长能带来更健康的身心。
约翰前年从曼哈顿的家中搬到这里,和沙维尔成为了很要好的玩伴,不过大少爷毕竟是大少爷,劳伦特的乡下房子也很大,女佣仆人很多,甚至还有个传奇人物在这里修养身体
——阿尔弗雷德·劳伦特,约翰的爷爷,一手将当时还很弱小的劳伦特集团发展成高新科技公司的商业大鳄,更重要的是,他是劳伦特家族有史以来的最年长者。
那一年,阿尔弗雷德54岁,是所有劳伦特族人不敢奢望的高寿。
不过,奇怪的遗传病终究是劳伦特家族的梦魇,即使是阿尔弗雷德也难逃厄运,在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段时光里,只能在这乡下的大宅中疗养,不能随意走动。
很快,约翰和沙维尔来到大宅子,走到餐厅。
——面积约一百平方米的餐厅,比沙维尔家的院子都大。
“我请你吃好吃的,沙维尔。”约翰笑嘻嘻地拉着小伙伴的手坐在椅子上,按动了桌子上纯金的铃铛。
不过二十分钟,就有一排排的女仆出来,她们大都二十八、九岁,长相姣好,每人手里都有被盖子笼住的餐盘。
菜被放到桌子上,女仆们依次退开,沙维尔迫不及待地掀开盖子,瞬间口水就不挣气地从嘴角里流出来。
真香啊,这菜做得跟画似的。
约翰到底还是个十岁的孩子,心智再成熟也有些这个年龄特有的天真烂漫,他炫耀似的对好友说道:
“吃!我请客!”
“唔唔!”沙维尔没等他说完就把一个大虾塞到嘴里了。
“哎哎哎,你别抢我的啊!”
“呃唔唔,是你让我随便吃的!”
“那是螃蟹,不要连壳也一起吃啊喂!”
“咳咳,卡嗓子了……”
两人正吃的开心时,一个女仆快步走了过来,对约翰轻声道:
“小少爷,老爷来了。”
她话音一落地,阿尔弗雷德·劳伦特便从里面走出来。
他虽然才五十四岁,但已满头白发,脸上全是皱纹,穿着宽大的长袍,犹如从电影里走出的巫师。
约翰站起来:
“爷爷。”
沙维尔一口吞下一个蛋糕,也乖巧地附和道:
“阿尔弗雷德爷爷好。”
“嗯嗯,都好都好。”老人慈祥着笑着,看着小沙维尔:
“好吃吗?”
“嗯嗯,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随时来爷爷家。”
“好的阿尔弗雷德爷爷,有约翰跟我一块吃,我吃的比以前更多了!”
“什么!”没成想,阿尔弗雷德听到这句话后勃然变色,一把拉过孙子,枯瘦的手在他身上来回摸着:
“告诉你多少次了,想吃东西就只能吃爷爷特意为你单独准备的大餐,厨房里的食物能健康吗?咱们劳伦特家族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老人猛然顿住,看了一眼旁边不明所以的沙维尔,挤出一丝笑容:
“孩子,天气不早了,你先回家吧。”
“嗯,好的阿尔弗雷德爷爷,约翰我明天再来找你。”
沙维尔回到家中,因为已经在约翰家里吃的很饱,因此只是洗漱一下便去睡觉了。
可是半夜时分,沙维尔却被父亲喊醒,他睡眼朦胧地坐起来,被强制穿上衣服,牵着走出家门。
“怎么了父亲,出了什么事么?”
“嗯。”约翰是父亲面色严峻:
“你的那个小朋友约翰,失踪了。”
第四十七章 披着人皮的怪物
这处位于纽约附近的乡下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彼此离得还算日发生什么事也都会互相照应着。
因为劳伦特集团的财富,附近出警特别快,大量的警车停在这边,和村民们一起前往山林和荒凉的野外搜寻。
沙维尔和父亲一起出去,拿着手电筒前往附近的密林,在路上,沙维尔的父亲向他解释道:
“大概是上半夜十点左右,劳伦特的管家查尔斯打电话到警察局,说是他们家的少爷失踪了。”
“约翰他在家里失踪了?”
“对啊,在家里。”父亲叹了一口气:
“警方猜测是专业的绑匪,特意潜入到劳伦特家绑走约翰,可能一会儿要挟电话就打过来了吧。”
“约翰不会有什么事吧?”
“不会的,儿子,约翰是个好孩子,上帝保佑着他。”
沙维尔和父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在林子里慢慢搜寻,虽然出动的警察和村民很多,但林子太大,现在又是漆黑的夜晚,找了一个小时,还是没从电话里听到好消息。
父亲看着越来越沉默的儿子,拍了拍他还幼小的肩膀,却没想到手指刚刚碰到衣服,沙维尔却突然浑身一震:
“我想起来了!”
“……什么?”
“我想起来了,父亲!”沙维尔说完这句话,就拿着电筒冲出去,消失在黑暗中,只留下父亲在原地懵逼地看着远处黑暗的山林。
……
劳伦特乡间府邸的密室中,约翰的双手双脚被反绑在水管上,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在他面前,阿尔弗雷德脱掉肥大的长袍,只穿一条内裤,露出几乎瘦成骷髅的身体。
他颤巍巍地拿着各种大小的针筒和橡胶管,不断比划着什么,密室的墙壁上全都是监视器,此时的大宅除了爷孙二人外已再无旁人,没有人能打搅到阿尔弗雷德今晚的计划。
“爷爷,求求你放我下来吧,我好害怕……”
“我以后再也不调皮了,只吃你做的饭……”
“求求你了爷爷,我想回家……”
约翰泪流满面,不断哀嚎,幼小的身躯瑟瑟发抖,任何人见到都会心生怜悯。
可阿尔弗雷德依然不为所动。
他不紧不慢地将准备工作做好,转过身来看着孙子,眼神里充满疯狂。
“约翰,我的好孙子,上帝赐予我的最好礼物。”
阿尔弗雷德的侧脸被昏黄的灯光照到,在约翰眼里形同魔鬼。
“你知道吗,约翰,我这一辈子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哪怕一秒也好!”
“我发展劳伦特集团,各种手段用尽,不断在科研上投入功夫,很多疾病都被我们攻克,各种特效药也油然而生……除了我们自己的遗传病。”
“呵呵,多大的讽刺,杰出的制药集团居然治不了执掌人的病!废物,都是废物!查尔斯是废物、查理是废物、你父亲也是废物!”
“可是啊约翰”阿尔弗雷德抚摸孙子浓密的金发,感受着里面蕴含的生命力:
“你不是废物,约翰,你的血液可以让我重生。”
“你知道我今天有多生气么,从小到大,你的饮食大都是由我来管,你喝的每一滴水、吃的每一片面包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足以保证你拥有最纯净的血液。”
“不过没关系,反正过了今晚我,你也不需要吃这些了。”
约翰嘴唇打着哆嗦,但他尽量压抑住心底的恐惧,试图让老人回心转意:
“爷爷,您说的是换血疗法么?没用的,科学证明那不过是应该废弃的迷信手段罢了……”
“科学?哼!”阿尔弗雷德额头的青筋猛地鼓起,他拿着硕大的针管走向约翰:
“科学要是真那么有用,为何治不好我劳伦特家族的病?约翰,只要爷爷换上了你的血,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带领劳伦特走向更大的辉煌。”
“那么,爷爷。”约翰咬着嘴唇,一字一顿道:
“你要我的多少血呢?”
“全部!”老人露出贪婪的表情,拍了拍孙子的大腿,那里血管密集,可以放出约翰全身的血。
约翰目露绝望,闭上眼睛。
可就在针尖快要触碰到约翰大腿时,门铃声响起,一路传到密室。
爷孙俩都一愣,看向监视器。
监视画面上,沙维尔小小的身影在门口不断跺脚,似乎有些着急。
“该死的小兔崽子……”阿尔弗雷德嘟囔一声,用东西塞住约翰的嘴,穿上长袍,向门口走去。
密室里,只留下约翰焦急地看着监控视频。
阿尔弗雷德打开门,向下看去,那个总和自己孙子一起玩耍的乡下小崽子正在仰视着他。
“阿尔弗雷德爷爷,晚上好。”
“哦,是小沙维尔啊。”阿尔弗雷德勉强笑着回应:
“你有约翰的消息了么?”
“没有,对不起……”
“没事啊,不用道歉。”阿尔弗雷德装模作样地抹了下不存在的眼泪:
“看到大家这么努力地去找约翰,爷爷很开心,我相信我那可怜的孩子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唔。”沙维尔低下头,小小的脑袋似乎也在掩饰悲伤:
“不过,阿尔弗雷德爷爷,我有个关于约翰的消息,特意跑来说给你听。”
“哦?是什么事啊,快告诉爷爷。”阿尔弗雷德一边内心诽谤,一边装作着急高兴的样子俯下身子,将耳朵凑到约翰跟前。
“阿尔弗雷德爷爷,你看约翰的样子,很像我父亲看小羊的样子哩。”
“……什么?”
“就是那种,将羊喂得肥肥的,看着它茁壮成长后露出的那种笑容,我很理解,因为是用来吃肉的……我说的没错吧,阿尔弗雷德爷爷?”
沙维尔一直隐藏在身后的手猛然伸出来,倒提着一把柴刀,狠狠扎进阿尔弗雷德的脖子里。
滋滋的气泡声在老人的喉咙出响起,他捂着伤口,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这个只有九岁的小男孩,直到视线变得模糊。
……
“约翰!约翰!你没事吧?”
经过不断地寻找,沙维尔终于在这巨大的乡间府邸中找到了密室,看到了虚弱的约翰。
金发的少年因为手脚被绑,全身已经出现僵直,在他被朋友解救下来后,就抓住沙维尔的肩,用颤抖的声音道:
“沙维尔,你刚才把我的爷爷给……”
“杀了。”
“……”
“为了救你。”沙维尔推了一下约翰:
“怎么不走?”
“沙维尔你,刚刚杀了我的爷爷,你的内心难道连一点波动也没有……”
“约翰!”沙维尔打断他的话,声音里蕴含着怒气: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留在这里,跟你爷爷的尸体为伍,继续想这些无聊的问题;第二个选择,走出去,走出大门向你父亲请求帮助!”
约翰怔怔地盯着面前的朋友,这个年仅九岁的玩伴因为一个判断,就连夜走了一个小时的路来到这里;因为这个听起来异想天开的判断,就毫不犹豫地杀了好朋友的爷爷。
整个过程,没有一丝迷茫,做出选择后便不会回头,没有半分怀疑和踟躇。
约翰看了朋友良久,最后将手搭在他的肩上,二人缓缓离开这里。
从那以后的很多年,约翰偶尔想起那天的场景,除了对沙维尔的浓烈感激和信赖外,还有着不愿面对的心情
——这份心情,名为“恐惧”
那个因为一个没有什么根据的判断,就将朋友的爷爷悍然杀死的沙维尔,可真像个披着人皮的怪物啊。
第四十八章 倒霉的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