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造了地球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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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创造了地球神话-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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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吃饭,上面记录了很多烹饪秘方,比如要用老黄牛的大筋煮烂,再配以一些药材熬出老汤的吃法,一次花费可能近万元,如果不是刘南风给了我一张银行卡,我还真练不起,唔,这就是所谓的财侣法地么……”

    “看样子,刘南风虽然有些不可告人的心思,但这个入景十法却应该是个好东西。”

    他拿出刘南风给的银行卡,无意识地摩挲着上面的花纹:

    “今天先试着按照入景十法上面的方法睡觉、冥想,明天再用这钱去买些药材吧。”

    张清圣蓦地皱了下眉头,有些烦扰:

    “虽然世俗的钱财对超凡来说算不得什么,但这钱对现在的我来说依然是很重的一份礼物了……这个人情,以后找机会还了吧,免得日后翻脸不好意思下手。”

    ……

    老四捏住一只雄赳赳大公鸡,嘴巴一咧咬在了它的脖子上,咕咚咕咚地喝着鲜血,他似乎很喜欢血液在喉咙里发出的气泡声,喝血时还不忘开口说话:

    “大哥,那个小子怎么样?”

    “确实是个真正的天才。”刘南风感慨道:

    “那日通灵银鱼只检测了他的根骨,今天我给他讲解入景十法时又暗自考校了一番,不论问什么他都能很快做出反应,举一反三更是等闲一般,张清圣这人,如果被蜀山收入门中,恐怕会直接内定成某一把天剑的剑主。”

    “啧啧,真厉害,真可惜。”韩六娘插话道:

    “大哥,要不是你那日坏我好事,我早就把他睡了,等日后他成名,我岂不是有可以向别人吹嘘的资本了?”

    刘南风轻笑:

    “张清圣现在还未正式踏入修炼之途,且有些名门大派要求新晋子弟必须元阳未泄,我是怕万一你得手,他以后的路子就窄了,你俩定会结下梁子。”

    他顿了顿,接着道:

    “对了,有件事跟你们说一下,现在我给张清圣的不过是小恩小惠,如要真想让他欠下日后必还不可的人情债,就必须再加把劲……因此,我会将那个东西给他。”

    众兄弟脸色一变,他们似乎想说什么,但看着大哥的表情,最终还是只能各自在心中叹息一声。

    ——剑修,真是一旦做出决定,就很难回头的生物啊。

 第一百零三章 那年人间四月天

    “张清圣,有时间吗?”

    “唔?”张清圣回头看了下,一个戴眼镜的女生俏生生地站在他身后,有点紧张地看着自己。

    张清圣拍了一下自己的同桌,示意一会儿再聊,轻声问道:

    “怎么了?班长大人。”

    “有个题,我做了好久,都没有思路,帮我看一看呗。”

    “嗯,拿来我看看……哦,确实是挺有难度的证明题,不过你看看,我们可以用构造法,先整理出个等比数列……”

    同桌看着将头凑在一起的两人,微微撇了撇嘴。

    “重色轻友的家伙……”

    短短几分钟,张清圣便将这道题从里到外地剖析透彻,顺便还举了一些同类型的题,待班长满足离去,他才转过身,看着同桌笑道:

    “怎么了P哥,脸这么绿?”

    “没事,就是感觉你很厉害,那么难的题都会做。”

    “哦?不是吧?我想想……哈,记起来了,你说过,你的初恋女友也像班长这样扎着马尾学习成绩很好,触景伤情了这是?”

    同桌脸色一僵,赶忙摇摇头道:

    “没有的事,女人如衣服,对我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那么大一片森林在等着我,我会在意她?哼!”

    张清圣看着同桌强颜欢笑的脸,有些好笑的同时心中也叹息一声:

    “真是个很好懂的男人啊……”

    他的同桌名叫萧飞羽,并不是本地人,去年年末才从东部沿海地区转学到锦城。

    萧飞羽父母早年离婚,他自幼便随母亲生活,但不知怎么地,他父母人到中年时却对彼此越看越顺眼,最后竟突然选择复婚,连带着萧飞羽也搬到父亲所在的锦城生活。

    至于为什么张清圣管萧飞羽叫“P哥”,则是因为萧飞羽这家伙有一次班级聚会逞能,非要喝酒,结果他不胜酒力,不仅大耍酒疯,还非要自爆恋情,说自己和初恋小女友本来甜甜蜜蜜,某一天却突生变故,被提出分手。

    至于为啥分手?哦,是因为萧飞羽这家伙爱在关键的时候放屁……

    于是从那天自爆恋情起,萧飞羽就失去了高中生涯的择偶权,再没女生敢跟他表达好感和亲近之意,可惜了这一张英俊阳光的脸。

    与自动和恋爱绝缘相伴而生的,就是“P(一声)哥”的绰号了,不过萧飞羽这家伙也是有点奇葩,别人这么叫他非但不生气,反而还有些美滋滋地对张清圣说“这是他初恋刻在自己身上的伤痕。”

    好吧,你受过爱情的苦,咱这个母胎solo也不懂,也不敢问。

    萧飞羽最终还是没撑住,唉了一声,不过他马上恢复精神,嘻嘻哈哈地推了下张清圣,低声笑道:

    “清圣,班长好像对你有点好感呐。”

    “别瞎说,传出去对人家女孩子影响不好。”

    “啧,怎么可能传出去嘛,我声音都压的这么低。”

    张清圣一愣,也对,自己现在的五感已经接近普通人的极限,蚊蝇之声在自己耳朵里也清晰可闻,按照刚才自己听到的分贝来看,P哥说话时的声音还真不大,可他依然没有接过话头,而是拿出一本卷子接着做题。

    自己现在身处的环境并不安全,不适合考虑这些。

    ……

    放学后,张清圣告别朋友,独自走在马路上,当时他租房时为了尽量节约成本,便选择了一个地理位置不太好的小区,导致他从学校回家时也会经过一条偏离主干的小路。

    这一个多月来,他每天在这条小路上都会待起码半个小时。

    张清圣走到小路中央,看到了一席白衣的背影。

    “先生,清圣来了。”他并没有弯腰,一个月的相处,让他知道了刘南风这人真的不喜欢这套。

    “嗯。”刘南风转过来,淡淡道:

    “今日,主考[点穴]。”他话音刚落,张清圣便轰的一下冲到他前面,食指中指并拢,狠狠地朝他肋骨戳去。

    “砰!”

    手指与胸膛相撞,竟然隐隐能看到激起的劲风,《入景十法》是用食补和冥想调整体魄进而吸引灵气升华自身的秘籍,修习完美后可将自身体魄提升至普通人的极限。

    换言之,张清圣现在的短跑可以超过奥赛冠军、举重可以碾压世界级大力士、马拉松能打破世界纪录、反应速度超过乒乓球的满贯王……

    这一切叠加在一起,造就的是超过常人几十倍的战斗力,可以说,现在的张清圣可以做到力搏猛虎,与大型食肉动物捉对厮杀。

    但,这集合全身力量的一指也没有动摇刘南风分毫,他只撇了张清圣一眼,左手猛然伸出,攥住点在自己胸膛上的手指,微微一掰。

    咔巴!

    张清圣低声痛呼,但还是硬挺着没有跪下。

    刘南风看着身体不停颤抖的张清圣,禁不住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所谓点穴,虽是体修那种外道的常用伎俩,但里面确实有可取之处,蜀山之人剑刃被毁时大多会使用剑指,战力只比全盛时期下降个3至4成罢了,是很好用的招式。”

    “我刚才掰你手指,虽对你造成剧痛,但并未将指骨折断,说明你平日修习刻苦,下了很大的水磨功夫,非常好,张清圣,你并无很多天才身上的臭毛病。”

    “都是先生教的好。”张清圣一边说着,一边揉着胀痛的手指,神态中有着对待熟人的随意。

    刘南风感受着张清圣留在自己胸膛的力道,心中再次升起对这份卓拔天赋的感叹。

    比他预计中要快很多,张清圣只用了四十多天的时间,便几乎将入景十法修炼完全,恐怕再有不到一个星期,他就会在体魄和精神两个方面都达到普通人的巅峰,可以正式修行了。

    他甚至在这期间,教了一招蜀山很基础的点穴手法,本想着能缓一缓张清圣的修炼速度,给自己的计划留下时间,但没想到这位不出世的天才竟在武学方面也极有天资,很轻松地入门并且飞速进步着。

    “这种人,终究有一天会翱翔在世界之巅的。”刘南风在心中默道,升起妒忌心的同时居然也有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欣慰感。

    我刘南风可是,张清圣的引路人啊。

 第一百零四章 旱魃的堕落生活

    通灵银鱼,是很多超级大势力都在饲养的特殊灵兽,专门用来检测门下弟子的资质。

    银鱼出现一缕金线时就说明这人具备修行的资质,半边身子出现变化就表示有可能触碰到法相真人的境界,而如果鱼身全部变成金黄,那人必会被大势力视为核心弟子,有机会冲击[无量]的境界,成为万古巨头。

    刘南风虽然是散修,但毕竟是蜀山外门出身,知道很多普通超凡绝对不知道的细节。

    他知道,大部分能让通灵银鱼全身变作金黄的天才,在修习入景十法的时候,平均会耗费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而张清圣只用了不到一个半月,就接近功全,再有一个星期就可修至完满,算上巩固自身境界,一共花费的时间可以控制在两个月内。

    ——有的人让银鱼完全变色,是因为自身的强横天赋;有的人让银鱼变成金鱼,是因为银鱼只能变成这个样子。

    其中的差距,也许比想象中还要大。

    刘南风在张清圣正式修炼入景十法时,才终于看清这个高二学生的真正天赋。

    他回过神来,看着还在揉手指的张清圣,在心中暗自盘算:

    “如今是四月中旬,再过一段时间,西岭雪山的秘境就要开启了,到那时我就会前往那里争夺机缘,在这之前挑个日子把那东西给他,彻底种下难以斩断的恩缘!”

    刘南风想着,沉吟一会儿后说道:

    “入景十法虽说是正式修炼的前置准备,但也是一门隶属于修行范畴的秘籍,你再有不到半个月就可以功全,不过要记住,在功全之后休息三天左右,让身体完全适应这种状态。”

    “是,先生。”

    “嗯,还有,你并没有真正与旁人斗战过,因此进攻时总有些直来直去的意味,需知在搏杀时,应讲究虚实结合,比如这样……”

    刘南风同样并成剑指,给张清圣演示起来,用的还是刚刚他使出的蜀山基础点穴术。

    ——并不是他不想教别的,只是刘南风一身之功,几乎全部出自蜀山,但他一个被逐出宗门之人,传授几乎烂大街的蜀山基础指技已是极限,教再多就是犯了忌讳。

    时间在二人的交流中缓缓流逝,不一会天已经完全黑沉下去,到七点钟时,刘南风才停下来,看着天上的银月淡淡道:

    “今天便到此为止,记住,虽然你天资极好,但修炼时也不要单纯求快,将基础打牢,才能将你的天赋发挥到最大。”

    “是,多谢先生。”

    刘南风点点头,往道路一旁走去,很快便消失在黑暗中。

    ……

    张清圣坐在摇椅上,开始回忆与刘南风交谈的每个细节,他时不时地伸出手指在空气中划两下,每次动作都是一次全新的领悟,刘南风教导他时确实是用心了,传授的都是这么多年宝贵的厮杀经验。

    散修生活不易,时常为了一点点资源而与人拼命,这样的言传身教对现在初出茅庐的张清圣帮助很大。

    二十分钟后,他把刘南风今日教给自己的知识全部温习了一遍,心中蓦地冒出一个想法:

    “其他不论,刘南风对于我而言,确实是耗了很大心血的啊。”

    张清圣在心中叹息一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个多月的相处,让他对刘南风的戒备减轻了很多,张清圣甚至有时候恍惚觉得,他们就只是普通的师徒而已。

    但同样因为这一个月的频繁交流,让张清圣愈加确定,刘南风教自己确实别有目的,更关键的是,三月初在西岭那边的失忆事件,让他一直如鲠在喉。

    我和刘南风之间,终究有一天会翻脸的吧,他想。

    张清圣绝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大脑做手脚,无论他是自己的引路人还是恩师,西岭乡村那件事,终有一天还是要问个明白的。

    ……

    蔷薇来到泳池旁边,拿着白色的浴巾等待着那人浮出水面。

    这座长宽超过千米的大型泳池是太玄司上个月特意在西岭旁边挖出来的,平时除了那人,就只有蔷薇可以进来。

    噗噗的水声响起,一双玉臂猛地划开水面,穿着连体泳衣的旱魃走了上来。

    蔷薇上前,将浴巾搭在旱魃身上,细心地给她擦拭,顺带递给她一杯柠檬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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