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日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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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日雷神-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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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练上十年,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不过现在看,你还差着很大的火候。长盛说着,选出一把最长的刀子,攥在手里,你还好对付,就用这把长的。

    长盛的态度让雷耀和陈默都是一愣,无论是对方的平静还是表现出来的实力,都是两人从未见过的。雷耀更是从对方的身上感到了一种浓郁的杀气,这种杀气就如同雷耀小时候与父亲去林子里碰到的一只受伤的野猪一样,那种被鲜血浸染之后,眼中闪过的一往无前的凶狠,此刻似乎都在长盛身上浓缩着。

    你比较难对付,虽然看不出你会什么,但你应该是见过生死的人,这种人很不好应付,所以,这把短的留给你!长盛说着,亮出手里的短刀,最后才看向听见打斗声跑进来的孩子们。

    这些孩子按照规矩是要剁掉手指头的,虽然剁了一根手指不影响什么,但孩子嘛,总是漂亮点好,所以,剁手指就算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杀了你们俩之后,我可以放过其他人!长盛一手长刀一手短刀,看了一眼身前身后的雷耀和陈默,淡淡地说道。

    想杀我们?总要先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雷耀说着,从腰里拽出镰刀,见到镰刀,长盛意外地点了点头,但雷耀却在他意外目光的注视下,将镰刀扔给了陈默,然后在对方更加意外的注视中,拽出狼牙匕首。

    狼牙!是你自己打到的吗?长盛看到狼牙,眼睛顿时危险地眯缝起来,在本能地握了握手里的匕首之后,他低声询问道。

    嗯!雷耀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身后的陈默,两人同时默契地一前一后,卡住了长盛的前后位置。

    轻敌了,能降的住狼牙的,都不是容易对付的,不过,用手枪我觉得不地道吧?长盛感叹了一句之后,忽然一扬手,手里的短匕首猛地被甩了出去,重重地钉在一名小女孩脑袋上方,巨大的力道震的门框上掉下不少的灰尘。

    在他身后,陈默刚刚搭上勃朗宁的枪柄,就不由自主地松开了,长盛虽然没看到他,但却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意图,并且表现出足够的威胁,这让陈默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们给了你多少钱?我们多给你一点,可以吗?雷耀看着再次抽出一把更小的刀子的长盛,沉声询问道,如果可以用钱了解这一切,雷耀绝对会选择用钱,因为长盛的威胁在掏出更小的那把刀子之后,变得越发浓烈了。

    人总要讲个信誉吧?长盛说完,带着一抹刀光,迎着雷耀一脸的吃惊,冲了过去。

 第七十五章欠你一条命(2)

    面对翻滚而来的飞刀,雷耀根本躲不开,尤其在只有几米的距离之内,虽然速度比不上子弹,但宽阔的刀刃却要比子弹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在长盛看来,短刀扔出来的刹那,就等同于判了对方死刑。

    雷耀很清楚自己躲不开,翻滚的飞刀在他眼里只是一道光,光芒的尽头就是死亡。现在没人能救得了雷耀,唯一能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面对飞刀,雷耀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力向前一冲。

    扔的出去的飞刀永远是翻滚的,扔飞刀人长期的训练,让他们已经将力道的控制变成条件反射,永远保证飞刀在触碰到人体的刹那,面对的是锋利的刀刃。

    但雷耀的冲锋,却破坏了这一切,实际上,雷耀是在赌,赌的是百分之五十胜负的概率,胜了,他能活下来,输了,就是被刀穿胸而过。

    带着这种决绝,雷耀与光芒撞在一起,随后一阵剧痛传来,但雷耀却去势不减地一直冲了过去。

    室内几米的距离,根本无法让人有足够的躲避空间,长盛身手再了得,也做不到这一点,尤其他在扔飞刀的瞬间,早就摆出了门户大开的姿势,更是无法躲开雷耀的一扑。

    两人几乎是翻滚着倒在地上,而就在长盛准备冲拳打雷耀的肋骨时,锋利的狼牙已经抵在长盛的脖子上。

    要不,一起死,要不,一起活!雷耀喘着粗气对长盛说道,手里的狼牙已经刺穿了他的皮肤,鲜血汩汩而出。

    我想活!长盛没有犹豫,点了点头,雷耀沉吟良久,最终选择了相信长盛。

    在缓慢地充满戒备地各自躲开之后,雷耀手里的手里的狼牙匕首被收了回来,对面,长盛看着雷耀,随后在陈默和一群孩子的注意下,伸手从容地将自己被陈默掰折的手指重新掰了回来,这才默默地收起匕首。

    我输了,不打了,生意没做成,差点丢了命,砸了招牌啊。长盛说着,微微对周围众人一笑,随后缓步走了出去。

    门外,有几个胆子大的孩子,已经抄起家伙准备冲过来,却被刚刚闻讯赶来的李之贻制止,见到李之贻出现,长盛愣了一下,然后在众多孩子的注视下,慢慢走到门口。

    能杀你,但不合规矩,输了就是输了,欠你一条命,以后找几个机会还你!走到门口,长盛回头看了一眼依旧笔直站着的雷耀,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一闪身,离开了院子。

    这人,我们这里加在一起,都打不过他!一直到对方离开,陈默才幽幽地说道,对方表现出来的战斗力绝对超过了他遇见过的大多数人,如果叔父或者是父亲,或许还有赢他的可能,陈默觉得自己和对方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他走了吧?雷耀的目光一直凝视着前方,听到陈默的话,雷耀没有应和,而是平静地问道。

    嗯,应该是走了!陈默点了点头,回身看了一眼雷耀,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

    走了,就好!雷耀说完,一直绷着的那口气,终于松了下来,整个人忽然向后仰倒在地。

    哥,雷耀,你怎么了?雷耀倒了,所有人都惊住了,随后呼啦一声冲了过来,将雷耀团团围住,各种询问声也纷至沓来。

    陈默一只手连忙搭在雷耀的脖子上,审慎地摸了好一会,才松了口气,应该没事,是脱力了!

    陈默说完,与众人合力将雷耀扶起来,送进房间,两人忙碌着为雷耀包扎伤口,在忙碌了好一会后,才将雷耀安顿在床上。

    到底怎么回事?李之贻一直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之前在房间里,虽然惊险,但三人的搏斗只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就分出了胜负,甚至很多在其他房间里的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遇到高手了,那人想杀我们,是和你买的院子有关系!陈默看着李之贻说道,之前长盛已经表明了态度,就是受雇于人,但张大林的牵扯,却是让众人始料不及。

    那木头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伤了?要不,我们去找医生吧,洋人的医生听说不错,会打针,中医也成的,家里有药罐,我们可以熬药!李之贻关切地看着雷耀,不明白以前壮的跟小牛犊一样的雷耀怎么会晕过去,对方毕竟是一个人,李之贻是和雷耀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多少次面对的都是几个甚至十几个人,这一次,一个人就把雷耀打倒,李之贻说什么都有点不相信。

    姐你放心,哥只是脱力了,不过,这一次要不是哥,我们都完了!陈默想了想,自责地说道,一直以来,他都自诩为是个高手,实际上,在雷耀看来,陈默也确实是个高手,可是直到面对长盛,陈默才明白,真正的高手是什么,长盛为什么对雷耀要比对他更慎重?为什么可以将他一招逼退的长盛,却被雷耀逼的认输?

    哥到底学没学过功夫?陈默低头看着昏迷的雷耀,一脸疑惑地问道。

    他?他是个傻子,只懂得和人家拼命。得到陈默的安危,李之贻这才放心下来,听到陈默的话,李之贻想了想,却摇了摇头,和他相处时间长了,李之贻很清楚,雷耀并不会什么功夫,千门里手底下有一套的人不少,高手她也见过,雷耀绝对不是,但如果要是把李之贻见过的高手放在雷耀对面,让他和人家拼命,李之贻百分之一百押雷耀会赢。

    拼命?陈默不懂!

    就是拼命,这个笨蛋,从来都是和人家比谁更不怕死,与其说他是拼命,不如说他是赌命,幸好,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是赢的。李之贻看着熟睡中的雷耀,微笑着说道,然后起身向外走去。

    姐,你干嘛去?陈默目送着李之贻走到门口,好奇地询问道。

    这么大帮人,都要吃饭,我去安排做饭,对了,木头醒了告诉我一声!李之贻说完,快步走出房间,去忙碌起来。

    而就在陈默答应了李之贻,回头准备继续照顾雷耀的时候,后者却忽然睁开眼睛,盯着头顶的蚊帐发呆。

    哥,你醒了?看到雷耀醒了,陈默自然高兴,对方受伤不重,但也不轻,虽然刚刚对李之贻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一下,但陈默却很担心,眼见雷耀醒了,他也才算长出口气。

    陈默,被欺负了,是要找回来,还是要忍一口气?雷耀没有回答陈默的问候,而是默默地询问道。

    哥,那个张大林应该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能支使这样的高手,咱们能斗得过他们吗?陈默一想到长盛,就觉得信心乏力,既然对方能雇到长盛,恐怕也能雇到比长盛更厉害的家伙,如果那样的话,会有什么结果,陈默不知道该怎么去设想。

    那如果我们一直忍着,他们再来找我们麻烦怎么办?雷耀忽然转过头看着陈默,一脸认真地问道,雷耀自问能忍,小时候,村子里的保安队来收钱,拿了一只鸡和三个鸡蛋,父亲要去追,母亲让父亲忍了,保安队后来没有再来,因为家里也没有鸡了,可现在,如果对方没得到宅子,就一定会再来,如果继续忍下去,到后来会怎么样?

    我不知道!陈默发现,如果顺着雷耀的设想想下去,似乎也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走吧,过去看看,等着人家上门,不礼貌!雷耀说着,忽然坐了起来,动作牵扯到伤口,让他咧了一下嘴,然后没等陈默劝阻,他已经站起身向门外走去。

    哥,我跟你一起去!陈默想了想,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顾虑好像跟个屁一样,啥用都没有,雷耀的义无反顾,一下子扫空了他心里的恐惧和疑虑。

    好啊!听到陈默的话,雷耀笑了笑,带着镰刀,走了出去!

 第七十六章登门拜访

    华格臬路原本叫柳江路,后来为了讨好洋大人,就改成了法租界领事华格臬的名字,叫做华格臬路。张大林的住处就在华格臬的中段,两座矗立在红墙绿柳中的两座小楼。

    在上海滩,你可以不知道自己老妈姓什么,但你却不能不知道张大林住在哪。你可以不知道你爸爸姓什么,但你却不能不知道张大林家的大门朝哪个方向开。

    这是上海滩的规矩,也是江湖上的规矩。到了地头,要拜码头,如果连正主家的大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那接下来恐怕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作为上海的中心,法租界这里本就是寸土寸金的地方,能在这里起小楼的人,先不说权势,首先要有足够的银钱才能买下可以起高楼的土地。所以能在这里起楼,在张大林看来,不但不该遮遮挡挡,还要明目张胆,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才叫嚣张。

    至于安全问题,张大林自然也考虑过,在他家里,时常备着十几个保镖和枪手,腰里别的是他用三百个大洋一把从德意志洋行买的贰拾响大镜面。这东西是张大林少有的能看上眼的东西,快慢机打开,二十颗子弹能一口气打个精光。十几把大镜面一起搂火,铁打的人也能打成麻子脸。

    之前也曾经有过不长眼睛的家伙想要冒犯一下,试试码头的水深不深,结果刚一进门,就被枪口顶着打了几下,尸体滋血到在门口,一直躺了两天,才在巡捕房的吩咐下,被拖到城外埋了。

    尸体本来是张大林不让拖的,本来他想杀一儆百,一直把尸体放臭放烂,震震那帮没长眼的家伙,但巡捕房的面子总是要卖的,所以没办法,就只能任由对方把尸体拖出去埋了。

    不过事情闹了这么大,目的却达到了,每个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在一脸恐惧地叙述完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告诫着周围的人,张大林太凶,不要惹。

    也正是拜这些人所赐,雷耀才顺利打听到了张大林的家。

    华格臬路212号,哥,应该就是这里了!陈默对比了一下别人给写的门牌号,然后指着这个被大铁门包裹的院子,对身边的雷耀说道。

    雷耀还有点虚,之前和长盛的搏斗几乎透支了他所有的体力,幸好这段路走下来,体力恢复了大半,但隐约仍然膀子根发酸。

    听到陈默的话,雷耀抬头向前看去,张大林家的铁门高高大大的,将里面和外面隔成两个世界,外面的路因为走的多有点破烂,相比之下,里面却显得干净整洁了很多。

    房子是两进的院子,外面一层是两层的楼房,里面多出一层变成了三层。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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