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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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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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抬眼看看外面,世界变了!互联网之神改变了克维尔帝国,魔法不再是独属于一群人的力量,乡下撒尿玩泥的稚童,都有可能在学习魔法。”

    “你知不知道阿杰夫已经研究出耐寒高产的黑谷?今年冬季,帝国将划时代迎来粮食大丰收!菲利克斯甚至已经决定明年春天扩招两千名魔法学徒!不止菲利克斯,所有魔法学院都在计划扩招。”

    “你知不知道史丹佛被派往了特威特小镇?帝国允诺帮他修建一座魔法塔,你知道这意味什么吗?这意味着他极有可能踏入大魔导境界,一旦他踏上大魔导,整个特威特森林都将是他的领地!他将成为最有可能踏入法神境界的魔法师!”

    “你呢?目光短浅的还在心疼着一座种植园!”

    “你贪恋威利斯的繁华,享受这里的魔法氛围,视边境为苦寒之地,但你知不知道,五年后,不,最多三年,将会有大批平民法师崛起,你不愿意去的地方,有的是魔法师去争取,去抢夺!”

    珍妮芙吼得面红耳赤,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带着最后的决然: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最多一周,我也会离开威利斯。现在离开还能争取到一座魔法塔,以后也许什么都没有了。”

    说完,魔力波动从珍妮芙身上传来,她的身影随即消失不见。

    马奇呆呆的站在院子中,脸上血色尽失。

 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窟。

    清晨的威利斯,一如既往的热闹。

    年幼的学徒们,追逐打闹着穿街而过,不时引来训斥之声。

    长街两边各种早点摊子,飘着诱人香气,勾人口水直流。

    不时有任务傍身的佣兵们,披甲执锐,押解着盖着厚厚油布的车马,向城外走去。

    当然了,还有大量口音陌生的外地人,涌入大街,寻找工作。

    普斯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观察过长街。

    以前他总是很忙,形色匆匆,害怕被雇主借口迟到,扣了工钱。

    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城变了。

    似乎变得更热闹了。

    也对,论坛上说了,现在好多乡下人,学个燃烧之手,就敢自诩魔法师,跑来城里闯荡。

    殊不知,现在佣兵团招人标准,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使节出行,行人避让!”

    长街尽头,突然传来贵族式长声吆喝。

    普斯闻声连忙走到路边避让。

    不止他,长街上所有人都在避让。

    甚至连行动不易的佣兵们,也约束着车马,向路边靠拢,让出道路。

    没多久,一支身披银色铠甲的独角兽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

    威利斯市民们,一脸傲慢的回答着外乡人的惊讶,展示着身为帝都之民的非凡见识。

    “维爱斯?那是哪里?”

    “这你都不知道?音乐女神阿芙诺拉的地上神国!听说都是一群宁愿不吃饭,也要唱歌的疯子。”

    “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神国?”

    “羡慕了?想去啊?我告诉你,那里只接受歌喉异常美妙的外乡人,其他人只会被拒之门外。”

    “啊?”

    “瞅瞅你那出息,别胡思乱想了,什么神国,一个城邦而已,还没咱威利斯大呢!”

    普利斯一边看着缓缓驶过的车队,一边听着旁边的议论,心想,最近帝国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前阵子,帝国才刚刚宣布,耐寒高产黑谷培育成功,今年冬季即可全面推广,引得帝国一片哗然。

    不等大家消化这个惊人消息,威利斯城接二连三有魔导师,带着千人团开拔,说是要去建城,修建魔法塔。

    现在好了,又有外国使团而来,帝国真的变了,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仔细算起来,这一切,好像都是从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开始的。

    还是说,因为有了互联网,他才知道这么多事情?

    普斯没去深思,因为这避让耽误,让他生出迟到的错觉。

    他连忙风风火火的赶向目的地菲利克斯魔法学院。

    当他抵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有魔法学徒凝聚出一根地标石柱,坐在上面等候起来。

    现场聚集了一大群人,仔细一看,清一色少男少女。

    其中不乏鲜衣怒马的贵族子弟,看着他们一身精致绸缎,脖颈,手腕,指节上,戴满的魔法道具。

    因为一身新衣而生出些许自信心的普斯,忽然又自卑忐忑起来,甚至生出逃离之心。

    但当他低头看着身上崭新还带着折痕的麻衣之时,他咬了咬牙,强迫自己留了下来。

    为了母亲,他不能走!

    原来,数日前,菲利克斯的魔法之森突然宣布,招募研究助理。

    招募条件十分简单:识字和16岁以下。

    这个消息,经过菲利克斯和帝国官网的宣布,几乎在一夜之间轰动威利斯城。

    不知多少人,激动得连夜奔走。

    要知道,这可是有着“农业之神”称号的阿杰夫老爷主持的魔法之森啊?

    谁不想进去,瞻仰他的荣光?

    他研究出来的耐寒高产黑谷,早就轰动帝国,名扬四海!

    他的助手艾琳,因为研究出无毒冬葵,更是成了全国无数少男的梦中情人,虽然听说她长得有些黑。

    普斯关注了魔法论坛,更是从上面得知,除了农作物外,阿杰夫老爷还开创历史的研究出将雷系魔法转化为光系魔法的方法。

    最近魔法论坛,几乎一直在讨论这件事,各种鼓吹雷系魔法的言论更是层出不穷。

    搞得八字还没一撇的普斯,都在琢磨着,以后要不要专修雷系了。

    总而言之,阿杰夫老爷已然成为媲美帝国法神的存在。

    能拜入他的门下,自然是极大的荣耀。

    普斯当时也就是阴差阳错的尝试报名,参加考试看看,谁能想到,他的笔试竟然通过了。

    于是,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

    “互联网之神庇佑,希望我今天面试成功!”

    普斯暗暗向互联网之神祈祷着,掌心紧张得汗若浆出。

 第四十四章 音乐女神·阿芙诺拉

    “这就通过了?”

    普斯一脸茫然的看着国民女神艾琳,语气结结巴巴,态度诚惶诚恐至极。

    预想中的诘问盘驳没有出现;

    母亲秘密传授给他“贵族老爷考验仆人的献命考核”也没有用到;

    整场面试就是问问他住在哪里?为什么想成为研究助理?对农作物有什么看法?之类非常简单的问题。

    普斯几乎不敢撒谎,一五一十告之。

    有些回答,说完他就后悔了。

    比如,艾琳问他,为什么参加考核?

    他老老实实答道,想出人头地,想让母亲过好日子。

    谁能想到,就是这糟糕之极的回答,最后竟然通过了面试?

    这简直不可思议。

    难不成互联网之神真的在冥冥之中庇护了他?

    “有问题吗?是对薪水不满意,还是觉得契约时间太长了?”艾琳坐在面试官的位置上,平静问道,其实心中也有点小忐忑。

    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担任面试主考官。

    最重要的是,面试内容还十分难以形容。

    尤记得她询问阿杰夫先生,面试需要考核哪些内容之时?

    阿杰夫先生却说了一句令她满心震动之言。

    “你随便问问,看着顺眼就行,以后他们都将是你的助手,你要是都看不顺眼,其他说什么都是虚的。”

    就是这句话,令艾琳荒谬之余,又生出浓浓的感动。

    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情,彻底在她心中扎根并茁壮成长起来。

    阿杰夫先生是一位千年不遇的奇才,他不仅在木灵系魔法造诣震惊帝国,前阵子更是证实了“雷系魔法可以转化为光系魔法”的历史猜想,一时轰动魔法世界。

    这样的人物,注定不可能沉溺于枯燥的农作物培养上。

    他那颗富有创意的头脑,用在未知领域才是对魔法界最大的贡献。

    所以艾琳愿意为阿杰夫先生坚守魔法之森,甚至十分欣喜,因为这就是她学习魔法的最初原动力。

    “没有没有问题。艾琳大人,我我什么时候过来工作?”

    普斯连忙摆手,兴奋而又紧张的追问了一句。

    “明天就可以过来了,回头会有人交代具体事情,行了,出去吧!喊下一个人进来。”

    “是,艾琳大人。”

    普斯毕恭毕敬的退出面试室,在离开房门的那一刻,抑制不住的惊喜在他脸上绽放。

    那惊喜之色,看得外面等候的面试者,又是嫉妒,又是忐忑。

    回去的路上,普斯脚下生风,在路过名人堂的时候,他更是顾盼生姿,终于有心情打量这里的青铜像。

    他早就听说菲利克斯有一道著名的风景线名人堂。

    它位于进出菲利克斯必经之路的干道上。

    其呈拱廊构造,高耸雄伟,走在其中,宛如参观神灵殿堂!

    在拱廊两边,每隔一段距离,便会摆放着一尊青铜像,它们都是历来对菲利克斯乃至魔法界有着杰出贡献的魔法师。

    目前名人堂仅摆放十七座雕像,由此可见,入选名人堂的条件有多么苛刻!

    据说,帝国三位法神都没有入选。

    普斯好奇而又庄重的打量着这些雕像,看着上面陌生的名字,还有下面介绍牌上不时出现的“开创心灵系魔法”、“开创诅咒系魔法”之类的字眼,眼中满满震撼和敬意!

    虽然他仅仅是在互联网上自学魔法,如今才勉强学会燃烧之手,但他还是能理解这些人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也许他们实力并不强大;

    也许他们开创的魔法子类,仅仅只有一二级魔法,但他们依旧是魔法界的骄傲。

    “阿杰夫?”

    走着走着,名人堂尽头的一尊新立青铜像,令普斯蓦然站住了脚步。

    雕像很高,足有两丈,脚下所踏青石上如此写道:

    阿杰夫,出身菲利克斯魔法学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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