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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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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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乐骋大笑了几声,高亢的话语激起了我心中的激动情绪,我咽了口唾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四百倍!居然翻了四百倍!

    仅仅三百块,瞬间就变成了十二万!

    而唐乐骋的四万块,瞬间变成了一千六百万!

    我激动的不知所措,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难怪有那么多人迷恋赌球这种游戏,难怪那些富翁都那么有钱了,还这么喜欢玩这种游戏!

    简直太刺激了!

    如果我当初和唐乐骋一样,下了四万块,那我瞬间就变成千万富翁了。

    那可是千万富翁啊!在这个年代,千万富翁可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只可惜,我太穷了,我搜遍全身就只搜出三百八十二块,只因为我穷,所以我只能错过这样一个翻身的绝好机会。

    “怎么会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汤蓉脸色苍白的看着电视里客队反败为胜的场面,颤声喃喃了几句,突然朝着我冲了过来。

    “我不会跟你道歉的,我就算死也不会给你这个婊子道歉的!我要告诉我哥!让他把你赶出去!”

    她用肩膀狠狠撞了我一下,捂着脸从吧台上扯走那一千块钱,快步就冲出了酒吧。

    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消失在了门外。

    叹了口气,赢钱的喜悦顿时被烦躁代替。

    自作孽不可活,嘴贱挨了巴掌,还不忘拿钱,打赌输了又抵赖,真不知道霍致远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妹妹。

    酒吧打砸情况愈演愈烈,我心里发慌,匆匆兑了钱,抱着钱往外跑。

    财不外露,我现在抱着这么多钱,又是个势单力薄的小姑娘,太危险了。

    心脏突突地狂跳,我瞄准不远处的银行就跑。

    还没跑出去,唐乐骋就拦住了我:“苏小姐,你帮我赢了不少钱,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吃午饭?”

    “你怎么知道我姓苏?”我警惕的打量了他一眼,突然就觉得他脸上的暖笑特别虚伪。

    “这家酒吧我有入股,知道曾经员工的名字很奇怪吗?”

    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钱,若有所指道:“苏小姐魅力四射,我已经注意到不少垂涎的眼神了,如果苏小姐不嫌弃,不如由我来当一回护花使者?”

    他威胁我!

    眉头微蹙,我打量着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怀里的钱。

    现在正是酒吧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我的钱被人抢了,这么多人,我根本有理说不清。

    明明唐乐骋赢的钱更多,可那些人却不敢打他的主意,说明他这个人的背景令人畏惧。

    罢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先脱离危险再说。

    我笑了笑:“吃饭就不必了,你赢钱是你的本事,无功不受禄,不过好歹我们算是共享福了一次,也算有了点革命感情,不如我们一道去存个钱?”

    他哈哈大笑,提着箱子,点了点头。

    银行就在酒吧的不远处,我存好钱的时候唐乐骋手里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他双腿交叠着坐在椅子上,身边还多了个戴眼镜的男人。

    跟他道了谢,想起买衣服的事儿,我就问他哪里有不错的商场。

    唐乐骋眸光深了深,突然对旁边的眼睛男说:“我似乎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天越来越冷了,我是不是也该添置几件厚衣服?”

    眼镜男有些欲言又止,张了张嘴,又点头道:“是该添置几件。”

    “真是巧了,苏小姐,介不介意同行?”唐乐骋笑看我。

    我本来想拒绝,可他毕竟帮我免了灾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了想,还是说不介意。

    于是,我就坐上了唐乐骋的车。

    他果然不是个普通老百姓,车是奔驰车,还有个眼镜男当司机。

    这是我第二次坐豪车,上一次是前世我去机场接元凯的时候,陈语凤家里的车来接,是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听元凯说那辆车很贵,好几百万。

    我从那时候就对陈语凤有点敬畏,毕竟我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买不起人家车的一个车轱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总觉得陈语凤能对元凯的前途有帮助,所以很支持元凯跟陈语凤来往。

    一直到我惨死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元凯早就是陈语凤养的小白脸了,哪里用得着我操心他的前途。

    车很快就停在了一个大商场门口,唐乐骋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笑道:“看来我是该打扮打扮了,一路上都没能引起苏小姐的注意,真是伤自尊啊!”

    我下了车,被他打趣的话逗笑,连忙摆手,“唐先生很帅。”

    “苏小姐也很美,相信很快苏小姐就会更加光彩照人。”

    进了商场,唐乐骋走进一家女装店,看着我又道:“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你太瘦了,该吃些好的补补,晚饭我请客,苏小姐可不能拒绝,我这可是为了早日饱一饱我的眼福,苏小姐心善,好歹给我点成就感。”

    唐乐骋十分会说话,尽管他打女人让我十分反感,可我却怎么也讨厌不起他来。

    不过前世的经验告诉我——越会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情商越高,也就越危险,更何况唐乐骋是个有钱人。

    元凯就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所以陈语凤才能跟他暗通款曲那么多年,到了最后,甚至鬼迷了心窍,非他不嫁。

    见唐乐骋已经自顾自的帮我挑衣服了,我连忙上前:“唐先生,十分抱歉,我晚上要去机场接人,恐怕没办法给你成就感了。”

    唐乐骋用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温和道:“不必道歉,来日方长,去试试这件。”

    我接过衣服,习惯性看了眼吊牌,瞬间心惊肉跳。

    一件连衣裙,居然五千块!

    将衣服小心翼翼挂回去,注意到店员那种很刺眼的眼神,我脸色发红,压低声音道:“唐先生,这间店太贵了,咱们换一家吧。”

    话音未落,手机便突兀的响起。

    我一看,心头一跳,是霍致远的。

第8章 落入陷阱() 
07年的冬天特别冷,上午还晴朗的天气突然转阴,徐徐飘起了小雪。

    霍致远的声音比天气还冷,问我在哪里。

    我透过商场的玻璃看着外面裹成粽子为生计奔波的行人,心里有些酸,闷闷道:“元凯今晚回国,我在商场买衣服。”

    霍致远似有所察,语调突然回暖了些许:“晚上几点?我陪你去机场,钱不够就说,我让熊子给你送。”

    心突然就暖了起来,我扬唇浅笑,下意识摇了摇头。

    摇完头,恍然才意识到他看不见。

    对自己感到无奈,我说我钱够了,本想拒绝他自己一个人去机场,可视线在扫过窗外互相依偎着取暖的情侣时,脑里不由浮起了那对狗男女的身影。

    心口微疼,我说:“霍致远,晚上七点半,我在小诊所门口等你。”

    挂了电话,心情莫名好转。

    一转身,就见唐乐骋将几个购物袋递了过来:“这些是我帮你挑的,非常配你的气质,不要拒绝,借你的运气赢了钱,自然该给你包个红包的。”

    购物袋里装的东西很全,全身上下都齐活了。

    我摆了摆手,非常难为情,“唐先生,我说过了,无功不受禄,这些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他下注赢了钱在于他自己的运气和魄力,我没有道理收他的东西。

    来回推诿了几下,唐乐骋脸色突然沉了下来:“苏小姐,你这是看不起我唐某人吗?既然这些东西入不了你的眼,那就扔了吧。”

    眼瞧着东西被他扔进垃圾桶,我皱眉,终是拿在了手里。

    说实话,我刚才就觉得十分奇怪,我和这个男人非亲非故,不过是一起赌了一把,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甚至热情的有点过分。

    要说没有任何目的,我绝对不信。

    有钱人的狠辣奸诈我见识过太多了,这让我不得不警惕起来。

    我翻了翻购物袋里的吊牌,却发现吊牌都被剪掉了。

    这下好了,不仅看不到价钱,连退都没法退了。

    “既然已经送出去了,那就没有退回来的道理,苏小姐,不必多想,我只是单纯的想跟你做个朋友。”

    唐乐骋的敏锐令我愈发不安,我盯着他看了会儿,缓缓肃了神色。

    心思转动,我定神道:“唐先生,这些东西我收下了,我虽然没有念过多少书,却也知道礼尚往来的道理。”

    “你想让我还你什么,不用藏着掖着了。”

    唐乐骋愣了一下,突然就笑了起来。

    他很喜欢笑,笑声很爽朗,却让人有压力。

    好一会儿,他才道:“是个聪明伶俐的丫头,我没看走眼。”

    果然有诈!

    抿紧唇线,我顿时警惕起来。

    “你从赌球之前就盯上我了吧?”

    前世我见过唐乐骋几次,他每次都是来酒吧坐一会儿就走了,后来也没有参与过我的生活。

    这一次,我很奇怪,究竟是什么导致他找上了我?

    找了个茶馆,唐乐骋给我倒了杯茶,缓缓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你男朋友的名字叫元凯,他会陪陈语凤于今日回国,而你现在正在与一个农村小子合作,准备承包北城大学新校区的食堂,今晚你要去跟男朋友分手,今后投奔那个农村小子。”

    他品了一口茶,轻描淡写的话令我瞬间变了脸色:“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你答应我,我保证张德辉和丁强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

    头皮发麻的感觉莫过于如此,我手指头抖了抖,茶杯瞬间摔在了桌子上,裂成了几瓣。

    看来事情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我恐怕摊上大麻烦了。

    好一会儿,我才重新镇定起来:“张德辉和丁强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这个好处不足以吸引我。”

    我现在真的非常后悔,我在想,如果我跟唐乐骋在银行就分开,我没有上他的车,是不是就不会掉进这个陷阱里。

    “你以为那小子用张德辉的女儿威胁他,他就会就此罢休吗?”

    唐乐骋重新扬起笑容:“这次用小孩儿,下次呢?用什么?”

    “要知道,北城大学是张德辉的地盘,只要你们在他的地盘上,即便是签了合同,他也有的是机会让你们在里面呆不下去。”

    “更何况,丁强受了窝囊气,会轻易咽下去吗?”

    唐乐骋的话宛若连珠炮一样向我袭来,我越听脸色越白。

    额头上渐渐渗出汗珠,我紧张的抖着腿,习惯性咬了咬手指头。

    原来昨晚霍致远能够安全回来,是因为他预料到了那天会有危险,提前掌控了张德辉的女儿。

    “如果我不答应你,你会怎么做?”

    腿抖得越来越厉害,那种被巨大恐惧笼罩压迫的感觉令我异常焦虑。

    唐乐骋笑了一下,从眼镜男的手里接过一个mp4,播放了一段电话录音。

    是张德辉和丁强的电话录音,丁强说要把汤蓉绑了让霍致远自己把腿卸下来送过来,张德辉则说要在新校区的食堂里捣鬼,让学生食物中毒,再给食堂里放蟑螂,彻底整垮霍致远,让霍致远不仅血本无归,还要搞臭他的名声,把他赶出北城大学。

    我承认,我怂了。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人心险恶,可我没想到能如此险恶。

    这一切似乎都在一环套一环,一层压制着一层,唐乐骋在最上层,而我和霍致远在最下层。

    唐乐骋可以轻而易举办到的事情,对我和霍致远来说,却是难如翻山。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这就是我们与面前这个男人的差距。

    屈辱、窝囊、不甘、害怕、愤怒,各种情绪折磨着我,令我瑟瑟发抖。

    “我很欣赏你,小小年纪却胆识过人,我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毕竟,在你的面前,我想一直当个平易近人的绅士。”

    唐乐骋的话语很轻,却透着十足的威胁。

    额头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我突然明白唐乐骋先前说的那句“来日方长”是什么意思了。

    心脏发寒,我抬眸看他:“你说,让我做什么?”

    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从头到脚换了造型的我盯着购物袋里的旧衣服思绪复杂。

    正是下班高峰期,我匆匆赶到小诊所的时候霍致远已经到了。

    他站在路灯下,穿着黑色羽绒服,戴着灰色的围巾,远远看上去像是一幅水墨画。

    今天他似乎刻意打扮过,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光洁的皮鞋在路灯的映照下格外明亮。

    雪停了,粗陋的街道到处都是黑色的泥污,他安静的站在那里,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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