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很班长。最后罚许木给大家洗碗,吃完饭,大家自由活动。
许木不计教训又跑来缠我,我无奈地看了班长一眼,朱高飞摸摸头,看看大家,大家都放下手中的事情望着他。千军,反正许木闲着也是闲着,你要是会,就教教他吧,别让他瞎琢磨,反而更坏事。朱高飞如是说,算是官方定了调,让许木练着玩去吧,至少还好管理,省心。
其实我也不大会,但是打仗的时候吃了亏,总是要总结教训的,据说来专门的狙击训练已经在开始做了,看到过个报告,狙击枪也在仿制当中,我当侦察兵的时候还是了解一些,所以糊弄许木的前期初步训练还是够的。要说,国内受过专业狙击训练的人应该不多,我女朋友艾达算是其中一个,那次小楼鸣响警报,她提着狙击枪抢占制高要点的飒爽英姿我一直铭记在心底。我才没有把训练许木当做思念佳人的一种寄托呢,看到他就有气。但是朱高飞同志难得说了一句实话,闲着也是闲着,在二班,即使他那么努力,大家还是闲啊。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我给自己也加了活,岳志秋不是爱唱歌吗,用灵魂唱歌还被每天都军歌嘹亮的部队踢到二班来,那我就帮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岳志秋同志,你知道什么是摇滚吗?
不知道?没听过?来,来,来,我告诉你,什么是摇滚,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吼着唱,释放自己的能量,变着法唱,发挥自己的想象。。。。。。ebaby总有一款适合你的唱法,这就是摇滚!
结果岳志秋专门请了一天的假,到团里、镇上到处搜罗,求爷爷告奶奶地,居然用空白磁带翻录了某青年音乐老师的两本外国摇滚专辑回来,还拿出自己攒了好久的津贴,买了台燕舞牌的收录音机,一时在团里引起了轰动。这要是在别的单位是万万不允许的,只有在咱们二班,朱班长说丰富一下战士们的精神娱乐生活,团里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然后,岳志秋的小录音机取代了原来班上那台老红灯收音机成为了大家的新宠,就是他那两盘噼里啪啦听又听不懂要么哼哼要么嘶吼的洋磁带,听得老朱同志直皱眉头。好在岳志秋有自知之明,只是在屋子里听歌学唱,练歌都跑得大老远去呐喊去了,不然我都要坑到自己。
说起来我和摇滚也是有一段缘分的,院子里的兄弟们有不少就爱摆弄这玩意,一个个把自己玩得猴子一样,还显摆这特时尚、特时髦。蝴蝶在信里不是还提到了一个什么头上绑根红布,身后背个吉他到家里讨水喝,给他倒了一碗水的大哥哥吗?组里还真当一回事地调查过一番,查无此人,只有一两个疑似的,但都还没成气候。其中那个吹小号的我还认识,上次我请假回家,小伙伴还喊我去看他们的地下表演,可惜后来我没空,一直都没时间去瞅瞅究竟他们到底玩成啥样子了,上了年纪的人对这东西不喜欢,甚至当洪水猛兽似的,但是我还能接受。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有艺术史的选修,老师还讲过那么一段,原来这玩意也是一种叛逆和颠覆,在西方也是众说纷纭的。
慕容武不是爱写东西,可是一直发不了稿吗?这个我还算里手,他写的东西我看了,文笔还可以,就是剧情离经叛道,跟他的嘴巴一样毒,这样不行,我来教你怎么写,他别别扭扭地答应了,最近按他跟我一起商量的思路,在憋一篇反应骆驼营戍边生活的短篇,写东西的要讲天赋的,这个开局还是最好从自己熟悉的东西写起比较好。
李三清就是个武痴,我虽然就是跟着部队练过一点,但是我的朋友陈观水是正儿八经拜过高人的,还有从吕丘建那里听到的一点皮毛,我也能侃得他云山雾罩,对我高山仰止的。加上我给班里带来的特殊对待福利待遇,让朱高飞同志眉开眼笑,于是乎,我就成了二班班上最受欢迎的的人了。
即便如此,还是空虚寂寞,我得给自己再找点活干干。
我刚到骆驼营的时候,岳志秋就跟我说,要给自己找点爱好,但是我当时还有点不理解,但是很快我就懂了,因为这里除了偏僻就是荒凉,白天看太阳,晚上看星星,没事人看人,这里最空闲的就是时间,最奢侈的就是新鲜,枯燥,极端地枯燥,必须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不然就真的很难熬,很受罪,度日如年的那种。但是我该怎么办呢,像慕容武那样写东西肯定也是不行的,因为肩负着国家极端机密的原因,我写的每一张只言片语都要经过审查,麻烦,非常的麻烦,在基地小组里还好一点,在骆驼营这里那就真的是一点都不行,必须惜墨如金。像李三清、许木那样拼命锤炼自己的身体,时刻准备着,我也有点厌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离那些打打杀杀的渐行渐远了。
那还有啥呢,其实前面我说过自己还有一个小小的爱好,就是画漫画。从小时候在课本上画小人,画坦克,画打仗开始,自己开始慢慢学了一点,在那些年一位被打倒靠边站的画小人书的老画家也教过我一点,自己利用机会也偷偷摸摸看过一些国外的漫画书啥的,原来漫画还能这样子画的啊。
我给自己找到事做了,我私下里第一次跟朱班长说了一下,朱高飞有点惊诧但也没说什么,就在当天的电台里跟团里提了,团里回电说要向上面请示,再过两天补给车给我送来了一堆笔和纸。
是的,我要画漫画,我要画兔子,一只打架很厉害,还能带领大家过好日子,顶天立地的兔子。
朱高飞还跟我说,上面说我可以给家里写信保平安了,内容要求简短些,就说在外面执行工作任务,而且写完以后要封好交给他,以他的名义寄出去。我很高兴,终于可以和家里通信了。在我写家书的时候,其实我心里也很想给艾达写信的,当然这一定是万万不可能的,如果我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给她写信,10086信箱,艾达收,寄不寄得出去是一回事,万一真的寄出去了,说不定他们还会以为是蝴蝶的信,一定会鸡飞狗跳,引发风暴的,然后后果就是我连骆驼营都待不下去了,再被赶到连信都发不出去的地方去的,譬如说。。。算了,不说了。
那首很应景的歌怎么唱来着,美丽的夜色多沉静,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好在我现在有了朱高飞同志帮我转发。。。。。。
“蝴蝶”会不会谨慎小心到,连寄给我们的信都是请别人转为投递的呢?既然寄给国家的信都是请他记忆中的靠得住的英雄模范转发的,那么寄信呢,是不是也请他信得过的人代为投递呢,这样子的话,他根本就不用天南地北地跑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这样比较难,他只要把信交给自己相信的人,然后编个乱七八糟的理由,请他们到了地方帮忙寄出去就行了,理由嘛,我现在就想出来一个,譬如说,这样子寄信比较快什么的。而且小心如“蝴蝶”,连投递时的万一的危险性都考虑到了,这更安全,这很蝴蝶,永远躲在幕后的感觉,这一定是的,符合我们分析的“蝴蝶”的个性。
“蝴蝶”可能是一个交好了一个或者一些会到外地去办事、出差、探亲的人。不,不,不!也许,我不妨再大胆猜测一下,万一帮他寄信的也是小孩子呢!
是的,小孩子,多么好的目标,都是同龄人,都是朋友,小伙伴,因为小孩子轻信、好骗,可以不用找太多理由就帮了他这个忙,因为跑到外面再寄信的话,成年人多多少少还是会猜疑的,因为这样子寄信不正常,而“蝴蝶”最怕的就是别人疑心到他,一旦起了疑心,失去小孩子身份的保护,他的疑点一定是有的,因为他的心智已经成熟了,是一个成年人披着小孩子的皮,而且还是三十年后的成年人,隐藏得再好,细节上也是很难藏得住的。所以说,他一定不敢和狡猾多疑的成年人打交道,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藏在孩子们中间。
但是靠得住的小孩子,就是家教要好,家教好的话一般相对而言的话,家庭条件就要好一点,什么地方这样的小孩子比较集中呢?我感觉答案呼之欲出,寻找“蝴蝶”的范围已经大幅度缩小了。当然,这只是猜测,但是凭我对“蝴蝶”的了解,这猜测还是有一点靠谱的。
我叫林千军,原来是个参谋,现在是个小兵,原来在西山脚下国家最高机密的小组里工作,现在却在远方的朱日河的骆驼营里看沙子,我可能有了重大发现,但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我已经被与世隔绝了。
我只能等待,等待召回我的命令。
第一百七十三章 烈烈风里的那面心中的红旗()
第一百七十三章烈烈风里的那面心中的红旗心若是牢笼,那么天地都是牢笼,自由不是随意的行走,而是敢于放肆地想象,希望是美好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
不是唯有山清水秀可解千愁,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亦能一壮凌云之志,骆驼营的黄昏是这枯燥的一日复一日里最美丽的时节。在浩瀚无垠的戈壁上,眼前呈现出一脉金色,红日在缕缕升腾而起的热浪中若隐若现,一只就像是从古边塞唐风诗吟中飞出来的苍鹰,盘旋在苍穹,张开的乌色双翼,仿佛是猎猎飘扬着的战旗,眼前这粗犷豪迈、雄浑壮阔的神韵给我的感受远比在碣石山望海那一刻还要铭心。
念天地之悠悠。。。等一下,好像哪里有问题,思路倒回去,倒回去,应该是不对劲,咦,有老鹰?!奇怪,这荒原大漠的地方,上一次看到活物是什么时候,是上个月放牧老乡走丢的一只羊,岳志秋抱着那只脏兮兮的羊就跟见了亲人一样,这里为什么会有老鹰?
朱日河的深处可是连飞鸟都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懒得飞过的地方,那么肉食性的这只中小型隼形目猛禽飞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啥,我仰头再看,那只老鹰仍在盘旋,只是越飞越低,试图准备扑击猎物的样子。嗯,有猎物,那就是活物了,骆驼营的野生活物比食物更宝贵,我停止了观赏落日美景的念头,向着那只老鹰的方向跑过去,张开自己的双手向前挥舞,口里喊着“喔嘘,喔嘘,”就跟小时候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里当母鸡,或者是在部队家属队里守护家里养的小鸡一样,努力驱赶着那只正在捕猎的鹰,而且侥幸成功了,老鹰受惊后开始升高,升高,再拍拍翅膀,很快就飞远了,最后变成一个黑点,最最后就不见了,我松了一口气,开始寻找那只幸运的小家伙。
瞧,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一只毛绒绒的小东西,蜷缩成一团,脏兮兮的,在戈壁滩上一个很小的洼坑里,它也许已经筋疲力尽,也许已经意识到了危机的来临,那只飞鹰也许已经觊觎它有点时间了,于是这不知何故孤苦无依的东西在尽力挣扎求生之后徒劳地把自己尽量藏了起来,如果不是我的出现很快就真的成了那只飞鹰的食物。我弯下腰来轻易地就把它抱在怀里,它也许已经饥渴恐惧到了最后的一个临界点,再也不反抗,而是呜呜地低声吠了两声,陷入了近乎昏迷的状态。也许就是这家伙足够聪明,感觉不到我的敌意,所以还放肆地埋在我的胸脯里拱了拱,我的天哪,我又不是你屋里娘,你拱啊拱的也没有什么什么可吃的啊!
大漠荒沙,一个人,一个军人怀里抱着一只小动物,望自己的军营走去,猎猎风中,此情此景堪可入画。
这是一只狼吧?朱高飞班长看着喂了半斤面汤之后又被洗刷出来的那小东西感叹道。
不,是一只狗。许木从来不会反对班长的,但是这时候缺心眼的他却第一个跳出来辩驳,我外婆说,狼的尾巴是夹着的,这个没有,应该是一条狗。慕容武那混蛋一般都是嘴最多的,却是在抚着那小物的毛,一脸的爱惜。李三清走过来把那只呜呜叫唤的小家伙高高举起,端详了一下,骄傲地宣布,这是一只公狗,我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骄傲的。据他们说,骆驼营不知道撞了什么鬼,除了这些精壮的军营男子汉以外养不活活物,以前从团部送来的,从镇里淘来的小动物都没能在骆驼营里呆太久,所以慢慢地大家也就心淡了,没想到我居然能从外面捡一只回来,真的是何等的幸运,重新燃起了大伙对小动物的热爱。
看看是不是哪个老乡家的狗跑出来了,我们先帮人家养着,要是找到了主人再还回去,朱班长最后如是定调子说,一锤定音。许木高兴得嗷嗷叫着用一只弹药箱和破被子给小宝贝搭了个窝,小家伙也通灵性,居然也嗷呜呜呜地跟着应和,屋子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因为朱高飞同志多的那一句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