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下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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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下西楼-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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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笛通身晶莹剔透,造型精巧,只是不知道这衣衫粗朴的孩子,从哪里得来的好东西。

    依然是那首从军歌,依然吹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但小孩儿吹得很是用心,神情之间非常高兴。

    月夜莲终于摘到了,阿爹,你有救了。

    他眉飞『色』舞地把从军歌吹了一遍又一遍,突然眉『毛』一皱,一个音调便岔开了去,荒腔走板得更加荒腔走板,他扫兴地抹了抹玉笛,大怒:“小爷我好端端月下吹笛,多么浪漫多么有情调,偏偏你们要来打扰,阿爹讨厌你们真是很有道理。”

    气得索『性』笛子也不吹了,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也不看地朝黑魆魆的崖下一跳,不知道的人一定要吓一跳,以为这漂亮小孩儿想不开要『自杀』。

    只见他手一搭脚一蹬,如猿猴般轻松腾跃,瞬间下到崖腰间,探头往崖下看了看,掏出一个小弹弓,随手从崖上掰了块石头,放在弹弓上,拉了个满弦,眯着眼睛朝崖下瞄准。

    嘚嘚的马蹄声声催人老,五个劲装男子在如烟如雾的黄沙中策马疾驰,马蹄激起的烟尘加重了沙尘暴的污染程度,十分不环保。

    待马跑得近来发现,五名男子身上血迹斑斑,脸上蒙满黄尘,连眉『毛』眼睫上都是厚厚一层土,像戴了个土制面具,看起来已经在这荒漠中跑了不短的时间。

    马匹鼻子喷出白雾,四蹄翻飞,已经跑得有些脱力,五个人却依然拼命打着缰绳,催马前行。

    五人之后不远处浓烟滚滚,不下十骑追兵紧追不舍,追兵们身着统一淡青盔甲,座下骏马『臀』部都烙着同样的狼牙印记,这充分说明,他们是正规军,有编制的,吃的是公家饭,不是流窜作案朝不保夕的流氓贼寇。

    “嗖嗖嗖”,追兵们搭弓『射』箭,箭矢如雨纷纷落,前面几匹战马的屁股纷纷中箭,马儿受痛发狂,回光返照地用尽最后力气狂奔一气后,四蹄一软,轰然倒地。

    追兵们将这五人追上,团团围住。

    逃亡的五人眼见逃不了,刷刷刷拔刀滚鞍下马,背靠背站成个圈,刀尖朝外,动作整齐划一,干净利落。虽处困境却并不慌『乱』,体现出上佳的心理素质。

    追兵统领拉住马缰,冷冷看着这五人,下令:“通通杀了,一个不留。”

    着装统一的骑兵勒马上去,就开始大刀阔斧地收割人命。

    地上这五人眼神凝定,战刀挥舞,显然受过某种特别训练,虽只有五人,但守上护下,攻防有度,互相配合得十分默契,一时间骑兵们竟奈何不了他们。

    骑兵统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刀加入战团,坐在马背居高临下长刀劈砍,一股大力,把其中一人的刀磕飞出去,又是一刀,把那人劈成两半,鲜血脏腑流了一地。

    同伴凄惨地死在身边,另四人竟面不改『色』,刀光一紧,以其中武功最高的一人为箭头,拼死突围。

    骑兵统领冷喝,长刀劈砍,又斩一人于刀下。

    剩下三人眼『露』倔狠之『色』,其中两人横刀翻滚,用了步兵对骑兵最险的一招,试图来个砍马脚,让对方人仰马翻。

第5章 舞马词(2)() 
效果虽然好,但这个动作非常高危,因为万一运气不好马脚没砍到,反而会被马脚踩成肉饼。

    很显然这两人受过专业训练,砍马脚的动作娴熟流畅,好像之前已经砍过无数只马脚,滚地两下就砍伤了两匹马。

    马儿吃痛奋蹄狂奔,骑在上面的人左右拉缰绳,无奈人力终不及马力,反而被马带出了战团。

    另一人趁机腾空而起,踹飞一名追兵,抢过战马骑上就跑。

    剩余追兵驾马来追,被地上不断翻滚砍马脚的两人阻拦,这两人无比敬业地砍着马脚,竟然不顾自己生死,一心要掩护骑马的同伴逃跑。

    “无论如何都要让赵校尉活着回去,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世子。”两人抱着同样的心思,悍不畏死地挥舞战刀。

    追兵统领冷笑,一拉马缰,马儿腾空而起,跃过地上两人,朝前追去,长刀一挥,直取逃走那人的头颅。

    眼看就是头飞血喷的情景,却不知从哪里飞出一颗黑『色』小石头,“扑哧”一下,正中追兵统领胯下那匹马的眼睛,马儿痛得人立嘶鸣。

    追兵统领猝不及防摔下马来,在沙土里滚了一圈,待坐起拍掉满头黄土,再看前面那人,已经跑得远了。

    追兵统领大怒,持刀站起四下打量,到底是谁那么缺德,关键时刻扔石头?看我不把他一刀劈成两截。

    可四下只有异迁崖高陡冷漠矗立着,风声呼呼,徒添空寂,哪里有半个多余的人影?

    遍寻不着这个多事的人,追兵统领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令手下斩杀了砍马脚掩护的两名男子,然后悻悻地领兵而去。

    待他们走远,异迁崖山腰中掠下个黑扑扑、脏兮兮的小小人影,轻巧落地,把手中的弹弓往腰带里一『插』,看着那追兵统领悻悻的背影,咧嘴笑了。

    阿爹说过,穿这身衣服的都不是好人,但又不许我去招惹他们。打瞎马眼不算没听阿爹的话吧,我只招惹了马,又没招惹人。

    纠结了一下,给自己找了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小孩儿放心了。黑乎乎的手抹了把脸上的灰土,『摸』着怀里的月夜莲,哼着荒腔走板的从军歌,消失在黄沙中。

    大漠之所以成为大漠,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整容的。

    仗打了那么多年,被万千马蹄刨了那么多年,被两国百姓抛弃了那么多年,于是成了现在的模样,水土流失,沙尘漫天,一点都不可爱。

    但大漠深处人迹罕至之处柳暗花明,自有一番新气象。

    异迁崖后千仞壁沟之下,一泓温泉『色』泽如玉清澈见底,正丝丝冒着热气,周围绿草红花春意盎然,高高的树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的木槿花,红艳似火。

    泉边上一匹神骏异常的紫红『色』大马正大口咀嚼着嫩草,咯吱有声,吃得甚是香甜投入,没错,它正是那天在也西草原上和黑『色』追风赛脚程的领头马。

    大马身高腿长,眼如悬铃,头腹『臀』腿肌肉紧绷纤长,绝无半点赘肉,全身皮光『毛』亮『色』泽饱满,鬃『毛』细长丝丝分明披在马颈处,身材绝佳,如果在马界有模特比赛,拔个头筹应该问题不大。

    但单单这些只能说明它骏,不能说明它神。

    这世间骏马很多,神马却很少,神骏皆备的马就少之又少。

    紫红『色』的大马之所以神骏,关键点是它的脚下。

    它脚下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团,细看之下竟是一头极为罕见的黑豹,通身全黑一根杂『毛』也无,年岁虽小,身长还未开,却爪牙锋利,幽幽泛着寒光,足以撕裂比它身长更多的猛兽。

    可这等猛兽此时正在撒娇,撒娇对象就是那头只顾埋头啃草好像饿殍转世的大马。

    小黑豹头挨着大马的腿亲热地摩挲,大马看都不看,不耐烦一脚踢开。小黑豹就地打了个滚儿,摇头晃脑想了会儿,毫不气馁地又蹭了上去。这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气质,当真令人佩服。

    耽误了吃草大业,大马更加烦恼,于是这一脚把小黑豹踢得更远。小黑豹晕头转向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冲大马『露』出爪牙,吼了两声。

    大马无动于衷,继续吃草,摇着尾巴好像刚刚扫掉了一只嗡嗡叫的黑苍蝇。

    小黑豹见威胁无效,只得再蹭过去,不敢太过靠近,怯生生地凑在马脚不远处,用小爪子拍蝴蝶玩。

    做豹子做成这个样,真是让豹子它娘羞愤欲死。

    做马做到这份儿上,真是光宗耀祖,先辈脸上发光。

    小黑豹百无聊赖地左爪子和右爪子玩了一会儿,忽然抽了抽小鼻子,一声长啸,化作一道黑影,扑向刚刚走进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以手护胸,敏捷地躲过小黑豹势在必得的一扑,朝大马挥手打招呼:“大红,你好!”

    大马阔厚的鼻翼抽搐了几下,矫健的四蹄抖了抖,昂首挺胸扭头看向泉中丰美的水草,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对这个恶俗名字的愤怒不屑。

    小孩儿又对着地上作势欲扑的小黑豹摇了摇手,打招呼:“小黑,你好!”

    小黑豹顿时谄媚地凑过来,抱住小小身影的腿,亲热地摩挲,充分地表现出对这个同样恶俗名字的满意。

    小孩儿『摸』了『摸』黑豹的头,蹦蹦跳跳地跑进泉边一座有些破旧的草庐,兴高采烈地喊:“阿爹,阿爹,我采到月夜莲了。”

    阿爹没有答应,阿爹不在家。

    草庐里干干净净,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医书『药』典,还有很多画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画册。书桌前一幅画墨迹未干,画上不出意料是个美人。

    阿爹从来不画其他的东西,只画美人,而且只画同一个美人,侧脸、正脸、浅笑、薄怒、娇嗔、淡愁,各种表情形态,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每幅画上的美人鬓边都别着一朵红艳的木槿花,眼波流动,俏丽无边。

    由此推断,阿爹的画工很好,而且画画的时候饱含情感,因为要把一个美人画得那么美,不是只凭手就能做到的,还要用心。

    小孩儿小心翼翼地在画上放了一方镇石,以免画被风吹走。然后动作熟练地往灶台里扔了根柴,拿出一块腊野鸡肉细细切了,撒进米里,用小火煨着。

    阿爹生病后只能喝粥,野鸡肉粥有营养补元气,最关键的是,野鸡很笨抓起来不费力气,所以小小身影每天给阿爹吃野鸡粥。如果有一天阿爹提出要换个口味,把野鸡改成野兔,麻烦就会成倍增长。

    还好阿爹甚是好养,从没提出过要换菜谱。

    麻利地做完这一切,小孩儿取出藏在怀里的月夜莲,小心翼翼地放在阿爹的床头边,满心欢喜地看着。

    “阿爹说采到了月夜莲,他的病就会好,病好后,就带我去镇里买新衣裳。”

    小孩儿扯扯身上破旧的粗布衣裳,黑黑的小脸有些发红,阿爹什么都会,就是不善女工,做的衣服别别扭扭,自己又要到处滚爬翻打,穿不了多久就破破烂烂。其实自己也不是那么喜欢新衣裳,只要阿爹病好了,这破衣裳再穿几年也不打紧。

    只是阿爹,锅里的野鸡粥都飘出了香气,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小孩儿把野鸡粥凉了热,热了凉,一遍又一遍,阿爹始终不见人影,就连他最喜欢的青冥剑也不见了。

    在小孩儿的心里,阿爹不但长得俊,本事也很大,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他能写很好看的字,能画很美丽的人,能酿出很甜的酒,能医好大红被毒箭『射』伤溃烂的腿,吹出的笛声好听得连天上飞过的大雁都会停下来。

    但阿爹最拿手的是锻造兵器,草庐里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他都能一一锻造出来。

    小孩儿『摸』出身边的那把短刃,拔根头发飘下去,头发碰到刀刃的瞬间就断了,这是阿爹亲手造的,取名离光,经常被他拿来挖土砍树,好用得很。

    阿爹每每看到他拿着离光摧残花花草草,挖红薯切西瓜割大红的尾巴,就很高兴,笑着『摸』『摸』他的头说:“刀就是拿来用的,不用的刀再锋利也是废物。用吧用吧,用坏了,阿爹再给你打一把。”

    阿爹虽然很会打造兵器,可最喜欢的却是一把青冥剑,挂在床头,天天擦,天天看,看得久了还会掉下泪来。

    其实和其他锋利的刀、造型奇特的枪相比,这把青冥剑实在是普通得紧。又薄又钝,还没有好看的长长的穗子,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剑柄处刻了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月上中头,锅里的野鸡粥已经熬成了一块干饼,阿爹依然没回来,他病了很久,身体虚弱,走不了远路,平时从未离开过这么长时间。

    小孩儿抱着膝盖坐在草庐门口一脸惊惶,阿爹,你去哪里了,你不要我了吗?

    再也等不得了,顾不了阿爹不能『乱』跑的嘱咐,小孩儿抓起离光,站起来手指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飞,瞬间到了眼前。

    小孩儿从草庐里挑了几样东西,裹在怀里跑出来,翻身上马,也不用缰绳和马鞍,“驾”的一声,大红已飞奔而去,速度快得就像一束红『色』的闪电。小黑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速度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两道闪电一红一黑,带着小孩儿,向谷外奔去。

    大漠莽莽,一望无垠,异迁崖下马蹄印子凌『乱』,小孩儿站在大红背上展目远眺。他自小就有异常人,视力极好,一眼看去可见常人不能见之地。这一远眺目光所及已到极远处的大朔边境,再过去几里就是大朔边军大营驻扎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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