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宋松他们做的,因为他们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现了可以证明他们的主帅已经身死,而且尸体还被北戎人抢走的屈辱事实。
邬琅的破杀刀、千城盾和他的黑金白翎帽,沾染着血污躺在地上,昭示着其主人生前经历的那场死斗究竟有多么激烈。
没有人拿得动这些东西,所以他们都还保持着被发现的原样。
林伽看到杨记川摆手示意他们停在原地,然后林伽看到杨记川独自走进了那片白色丛林里。杨记川银红色的盔甲和羽翎在飘动的白绫见若隐若现。
林伽看到他慢慢蹲下,居然轻而易举地将那只黑金白翎帽拿了起来。杨记川的手指颤抖地抚摸着僵硬的白翎毛。
风中传来呜咽的泣声,林伽喉咙哽咽,眼泪在此刻间上涌。
扬威将军,真的,阵亡了。
中路军存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两位军官却罕见地活着。
林伽并没有见过闻锋和林正,只觉得,为什么至关重要的主将死了,他们却还活着?若是自家将军有难,自己就算拼尽全力为他挡刀也要让他活下来。
然而林伽没想到,杨记川一和闻锋、林正碰面,抽出他从陵地带出来的破杀刀,一刀便砍了林正的脑袋,丢给闻锋。冷酷无情地告诉闻锋,让他滚回永宁,合作结束了。
浑浑噩噩的闻锋抱住那颗还温热的头颅,呆呆地望着杨记川。
林伽忽然觉得将军变了,他以前,就算再如何生气,也会讲道理。但是现在,他却直接将人斩首,一句话未问。
是扬威将军的死,带走了杨记川的理智,也带走了他生为人该有的温情。
事实证明,杨记川彻彻底底变成了复仇者。他的眼中再没有道德和伦理,也无所谓咒怨和阴德。
他统筹玄甲军左、右路军和二十万骑兵,开始了对北戎的疯狂报复。
不再接受投降,不再接受投奔,每攻一城,杀光、抢光、烧光。
他要整个北戎为扬威将军陪葬,所有北戎人的鲜血都必须在烈火里熬干,他们的惨叫需要哀嚎三天三夜,才足以解恨。
杨记川已经疯了,他说玄甲军注定要经历背叛,注定要成为黑暗的复仇者。
所有挡在前方的人都是敌人,既然是敌人,那就送他们下地狱,让他们在油锅里忏悔,忏悔他们的长刀沾染上不该沾染的鲜血。
所向披靡的重甲骑兵让骄傲自负的北戎轻骑尝尽了苦头。
这些曾经嗤笑大商都是病夫的蛮夷终于感觉到了害怕,他们看到系着白绫的玄甲黑旗就两股战战,仿佛看到自己被铁蹄踩成烂泥的凄惨结局。
懦弱的军队闻风丧胆,见玄甲黑旗便退避三舍,后退十里路。
黑色的旗帜逐渐插满北戎的城镇。
大商皇帝派来的钦差大臣跟杨记川说,不能再屠城,不然以后北戎将会成为一块荒土,大商如何管理?!
杨记川无动于衷。
钦差大臣拿皇帝的名头,妄图让杨记川就范。
听到皇帝的名字,杨记川黑沉沉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神彩。
皇帝?皇帝……要不是皇帝,五郎就不会和司徒靖合作,就不会心急要攻破北戎,就不会死!
“来人,把他。”杨记川一指面前颐指气使的钦差大臣:“拖出去砍了,将头送回给皇帝,就说,事情不会就这么完了的。”
钦差大惊失色,万万没有料到杨记川居然敢杀他,被拖出去的时候,钦差大喊:“杨记川,你这是要叛啊!”
“从未忠,何来叛。”
恶鬼般的大军越来越靠近北戎都京了,然而,北戎军队却被势如破竹地剿灭。
“杀,都杀光。”
杨记川端坐于马上,瞳仁倒映出的只有一片血色。
第七十二章()
邬琅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学生时代,穿着松裤衩在小区附近的操场上和邻居家的男孩们踢球。踢着踢着球就被踢飞了,他们追着球跑进了一家网吧,老板说他们的球把网吧里的电脑给砸坏了,要让他们赔。可他们没有钱,只好留下来做网管。邬琅在网吧里玩游戏,玩一个叫剑网三的游戏。他在里面玩得风生水起,大家都叫他大神、犀利哥,争着抢着要和他打竞技场。
但他特潇洒,就像独孤求败一样等着一个可以打败他的人。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他决战紫禁之巅的人。邬琅觉得自己和对方就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似的,外貌上不一定非要英俊得跟小白脸一样,但气质肯定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如果是在拍电影,那么镜头的顺序肯定是先打一个深景深,然后再给他们两个没人一个脸部特写。边上估计还得要好几个电扇吹得人衣袍都要变玛丽莲梦露造型。
他们两人装逼地看着对方,就是不动手,台下的观众都快要失去耐心了。然而,就在邬琅想要发出先手时,他一个跨步,身子的走向并没有向前,而是随着重力的偏差直直往高楼上滑了下来。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巅上打架,不过不是紫禁之巅,而是洛阳之巅,那个狗屎一样的建模害得他还没开打就直接从城墙飞阁尖尖上摔了下去。
来不及听别人的嘲笑,他就从这个梦里惊醒过来。
他的头很疼,脖子也很疼,浑身僵硬几乎没办法控制四肢。只有能随意转动的眼珠子让他清醒得意识到,自己没有死,活了下来,但是眼前这个有着异域风情得天花板让他很莫名。
圆锥一样的穹顶上镶嵌着众多昂贵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他们和周围金灿灿的铺色一起组成了一道华丽的天顶壁画。
这个房子的主人很有钱,而且这种暴发户一样的装饰是北戎贵族才会喜欢,并且修缮得起的。
北戎人喜欢金子,喜欢各种颜色的宝石,他们的文明建设是周边国家里最落后的,但是珠宝的工艺水平却是最为先进的。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贵族们用精致昂贵的金子和珠宝来象征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在这种贵族与贵族之间的较劲和比拼下,珠宝工艺自然受到很大的刺激。
他闭起眼睛,安静地思考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他没死,但跟死几乎没什么两样了,如果是植物人的话。而且他还在一个北戎贵族的房子里。这真是荒谬至极。他可以想象,能在七风坡抢了他的尸体,然后运到这里的贵族,在北戎国内的地位一定低不到哪去。
当然他现在应该考虑的是,那个将他绑架于此的北戎贵族见他醒后,是要蒸了他,还是煮了他。
他不知道今天几月几号,但他知道,玄甲军内部或许该乱了套。
还有杨记川,要是他知道自己死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推开了,邬琅隐约能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听脚步应该是女子。她进来见邬琅明晃晃睁着眼睛,吓了一跳,随后惊喜地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邬琅根本听不懂得北戎话。邬琅在雁门关学过一点北戎话,但是这个女人的口音他完全听不懂,而且她的语速太快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像只小鸟似的欢快跑出去,没过多久就有一群黑影进来了。
为首的那人穿白绸金丝衫,腰上、脖子上以及额头都佩戴着黄金饰物。
他走过来,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跪在邬琅的床前,握住邬琅的手。
“公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邬琅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人,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艰难吐出两个字:“明—月—”
“公子,我在。”
“滚!”
邬琅自从苏醒过来之后,脑袋便一日比一日清晰,但是他高位截瘫了。林正伤到了他的脊髓,他现在就是一个只有脖子以上能运动的残废。
但是邬琅并不担心,躺在床上让人伺候着过一辈子就是他的未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个身体的恢复能力,它既然能长生,那也可以不死。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明月不知道,哦,应该称呼其为澹台明了。尊贵的北戎亲王怎么可能是当初被他呼来喝去的贴身侍从。
邬琅问他,林正是不是他的人。澹台明很干脆地回答,是。
邬琅问他,是从什么时候潜伏到临淄王府得。澹台明说,十五岁,他故意装作快要饿死的模样跑到临淄王府一个管事的面前,那个管事的果然看他可怜,把他带进了王府。
澹台明总喜欢拉着邬琅的手跟他说以前的事,他说,公子在临淄王府假死,我还以为你真的死了。伤心难过了好久。没想到能在边关看到你,你果然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那是燕琅的事,我不想听。”
“不,那也是你。你是燕琅,也是邬琅。”
“你把我从水井里捞上来,你早就清楚,我不是原来的燕琅。”
“对啊,可我更喜欢你!那个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的燕琅死了更好!不是吗!而且你看你多厉害,司徒靖他都要为你变成一个疯子了。”
邬琅冷笑一声:“他本来就是疯子,只是好新鲜而已。”
澹台明的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是不是只有杨记川才能入得了你的眼,是不是只有他的付出才算付出。”
“那又如何,一个人的眼睛只有这么小,容纳了一个人,别人就再没位置。”
“那他死了,又当如何?”
“你有几个间谍可以像偷袭我一样偷袭他?”
“不,不用我动手,你的杨记川正在自取灭亡。他像个疯子一样到处屠城,皇帝已经忍无可忍,要派出大军将其绞杀。你们大商皇帝派去的使者被他割了头,他已经彻底和大商皇帝决裂,你觉得大商皇帝会这样放任他不管?前有豺狼,后有虎豹,杨记川就算是神仙,也挡不住。”
邬琅沉默下来,事情似乎比他想象得还要糟糕。
“那么,你想怎么样,把我一个残废藏在这里对你有什么好处,明王爷。”
“还是叫我明月吧。”
邬琅哼一声,冷着脸。
澹台明只好作罢,不再得寸进尺。
“当然有好处,我每天就这么看着你,照顾你,就心满意足了。”
“明王爷的情话水平很不错,若我是个单纯女性,只怕要立刻感动涕零,以身相许了。”
“公子虽是男子,明也不介意。”
邬琅偏过头,不再看澹台明。这是邬琅逐客的征兆,澹台明虽然想继续待下去,但是他不愿因此得罪邬琅,便从善如流地选择离开。
邬琅看着澹台明高大得背影,不管看几遍,心中总是五味杂陈。
这个满腹算计的北戎天才,披上一副深情的皮,便当真以为自己成了为爱痴狂的人?
澹台明这种人,和司徒靖一样,城府高深,老谋深算,只有最高的权利才能给他们安全感。他们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们能轻易诉说感情,因为这等同于利用。
自己对他有利用价值,不然为何千辛万苦,牺牲林正这种资深高级间谍,就为了绑架他。
澹台明可以用自己来威胁杨记川,还有,司徒靖,虽然邬琅并不怎么愿意承认。
那么,现在是评估自己的时候,澹台明想用自己换来什么?太少,没意义。太多,谈不拢。
有一点,邬琅可以察觉到,那就是,澹台明似乎并不在意北戎究竟会不会被杨记川占领。
重甲骑兵的威力果然超乎寻常,就算是北戎强兵也难以抵挡。
但澹台明跟他说起杨记川屠城之事时,却不见任何焦急和气愤。他休闲平静得让人惊奇。
就连侍女都常常在私下讨论北戎和大商之间一面倒的战事,露出担忧的神色来。作为皇族的澹台明却事不关己一般,悠然自得地享乐。
如果他不是在演戏,那么他就是乐于见北戎被灭,更甚至,他根本就是挑拨大国之间的关系,让北戎陷入更加水深火热的境地里。
澹台明是在报复北戎,报复这个从他幼时就抛弃他的国家。
这个疯子,他杀了自己的同胞哥哥,又让兄长做皇帝,却在一旁搅乱局面,搬弄是非。他不想做皇帝,他也不屑做皇帝,他不过是想让所有人都跟他一样不痛快而已!
第七十三章()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邬琅逐渐感觉到双手和胸部的知觉恢复了不少,但他依旧得假装是一个行动极其不便的患者。邬琅估计表现出越来越暴躁的脾气,斥责服侍的侍女,上一秒还很正常地和别人聊天,下一秒就可以大发雷霆。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生怕哪里没做好,又刺激到他。
澹台明对他很放纵,甚至乐于见到他如此自暴自弃。昔日的名动四方的琅嬛君、威震天下的扬威将军,现在却落到这番境地。怎么能一笑泯之,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