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是真的不会教人泡汉子啊!
泡妹子的方法倒是有——唔,这两者,应该,差不多吧?嗯。
于是,我告诉她:“泡汉(妹)子,只有两条路,要么把她宠坏,要么把她日哭。”
说完,我“嘿嘿”摸下巴笑,一脸过来人的高深莫测。
然后,她看了看我:“嗯,我想红花会的人还没走远。”
“喂——”我颤抖着尔康手惨呼,赶紧解释,“不是啊,我说的是很认真的,妹……汉子很吃这一套的!要么把她宠坏,宠坏了别人受不了她脾气,她就没别的路选了,只能选你。要么嘛,就把她日哭,让她软成一滩水,‘嘤咛’着融化在你怀里,到那时,她还不连身带心都是你的?!”
我记得,东方教主就是用第二招牢牢锁定雪千寻的。
对于那次现场观摩,我后来还是凭记忆做了笔记摘抄的。
然而,李沅芷却两眼一翻:“就算红花会的人走远了,也还是很容易追到的。毕竟红花会分舵遍天下,随便找个地方打听就该知道文四当家的下落了。”
“喂——”我的尔康手继续颤抖,连带着已有哭腔的声音,“我说的是真的,真的很有效啊!”
无数妹子就倒在这两招之下的,好么?
李沅芷怒气反笑:“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一个小姑娘,去把一大老爷们宠坏、日哭?”
啊咧?
似乎……是有哪里不对呃。
唔,性别差异确实是个问题。
“所以,我还是去打听一下附近的红花会分舵好了。”她说着又要出去。
“有办法!”我高呼,蹿到她前面,拦住,“别走,我有办法!!”
女人恋爱靠耳朵,男人恋爱靠眼睛。
女人因爱而性,男人因性而爱。
——自古,就是不变的真理。
这余鱼同居然是男人,自然也脱不了男人的一般规律。
“放心,我有办法,真的有办法!”我一面说着,一面上下打量李沅芷。
第166章 同是天涯穿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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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小白,长大后做我老婆吧?”穿着开裆裤的吴小迟摸着白纯的脸,笑眯眯地说。她的手指上,还有刚刚咬手指残留的口水渍。
白纯怔怔看了吴小迟一会,一巴掌推在她脸上:“走开,脏死了。”
阳光下,吴小迟依然笑着,咬着手指,看着眼前如天使一般的白纯。
………………………………………………………………………………………………………(序真的很短,就不单独放出来了。)
【第一章】
十二年后,坐在大学教室里的吴小迟,咬着钢笔想起那一幕,还是觉得心里暖暖的。小白啊,从小就像天使一样呢。
“圈圈你个叉叉。”
“圈圈你个叉叉。”
吴小迟掏出手机,按开,微笑:“喂。”
“喂,是我……”电话里的声音有些低沉。
吴小迟心一提,她知道这位小天使心情不好了。
“怎么了?”吴小迟的声音柔和得让白纯彻底哭了。
“呜呜呜,小迟……聂军不理我……”
电话里,白纯的哭声揪得吴小迟的心一下一下的疼。她深吸一口气,问:“你现在在哪?”
幽静的小路上,一个短发女孩骑着单车,车上载一个长发飞舞的白裙女孩。白裙女孩靠在短发女孩的后背上。
这两个人自然是吴小迟和白纯。
小时候,每次白纯不开心,吴小迟都会骑着单车载她出去散心,等她靠在她背上哭够了,再摸着黑沿原路回家。
如今很少有人再骑单车了,即便在大学校园。然而,吴小迟还是坚持把单车带到了学校。当时,同寝室的余韵就很奇怪:“你的单车是什么宝贝?要扛着它上火车、挤公交,辛辛苦苦搬到学校来?”
吴小迟笑笑,一脸不可言说的幸福:“秘密。”
此时,白纯再度坐上了吴小迟的单车,一如小时候。老牌的单车载着她们在小路上走啊走,吴小迟已经不记得骑了多久了,只知道握着龙头的手已然发麻,后背的衣服也是湿了再干干了再湿。她知道,这一次,白纯的忧伤,不同于小时候没有吃到棒棒糖或者没有拿到三好学生奖状。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纯终于吸吸鼻子:“回去吧。”
“好。”吴小迟说,没有多问半句。
a大门口,一个男生跑出来:“谁找我?”
“我。”
他转头,“砰”的一声,一个空酒瓶迎面砸了过来。
“啊!”他捂着头,血从指间流了下来。待看到殷红的血流,他叫得更惊恐了,“啊!血,血!”
吴小迟叼着一根烟,右手提着已经砸破的酒瓶,劈手又是一下。
“啊!”那男生再度痛呼,惊恐地叫着。
门卫终于被引了来,看到这鲜血淋漓的场面,傻了眼:a大是a省最好的学校,学生向来很乖,从来没有在校门口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吴小迟看看门卫,耸耸肩:“他占我便宜。”
说罢,扔了烟蒂,自顾自走开。
门卫看着捂着头在一边痛呼的男生,再看看远去的一头短发、一身蓝格子衬衫的吴小迟,哑然。
寝室楼道口,水池边。
吴小迟一点点洗着袖子上的红渍。
“小迟。”同寝室的余韵也搬一盆衣服来洗。
“嗯。”吴小迟应了一声,算是招呼。继续埋头洗她的衬衫。
余韵的眼光停在吴小迟正搓着的红渍上,终于,关切地问:“你今天干嘛去了?上高数课没看到你。”
“没干嘛。”吴小迟随口答。继续搓衣服。
余韵咬了咬嘴唇,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你别出去乱跑了吧,好好读点书吧……嗯,周老师说你再缺课就不给及格了。”
吴小迟停了停,终于还是回答:“嗯。”
对于关心自己的人,她向来都不忍反驳。
吴小迟继续挫着衣服,皱眉:那个聂军的血怎么那么黏?怎么搓都搓不掉。
“这个……”余韵指着吴小迟手中搓着的袖子,嗫嚅,“这个是搓不掉的,要用八四。”
吴小迟眨巴了一下眼睛,看着余韵,愣:“是么?”
“嗯。我有八四,帮你洗吧。”
“好啊。”吴小迟揉揉余韵的头发,“你太有才了。”
余韵红了脸。
到了晚上,余韵果然把吴小迟的衣服洗好了,晾在阳台上,迎风飒飒。
室友们都笑:“我们余韵真是个居家好女人,什么都会。”
“要是哪个男人能娶到我们余韵,就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了!”蓝菲一边画眉,一边笑呵呵。
“哎?要是哪个女人娶到我们余韵,就更是十六辈子修来的福气了!”向来人如其名的雷萌萌,从小说里抬起头。
余韵闻言脸不自觉红了。
“噗!”蓝菲手一抖,眼线画偏了出去。她笑骂,“你个死丫头,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吧!”
“哪里惊人?你觉得惊人是因为你歧视同。我跟你说,同可美好了,你是没看过写同的小说……”雷萌萌说出了兴致,抱着小说指给蓝菲看,“喏,你看,这是陌上花开迟的新书,写的就是两个女生的故事,可好看了。”
“走开走开,谁看你那破小说。”蓝菲推开雷萌萌,扯来一片化妆棉,蘸着卸妆水,擦着眼皮。
“什么破书?我跟你说,你今天还必须看了!”雷萌萌又笑嘻嘻攀了上来,“看不懂的地方我教你。”
“啊!救命啊!走开!”蓝菲笑骂。
余韵在一边,微笑看着她们,有些出神。
“姐妹们,我回来啦!”随着一声宣告,吴小迟如一阵风般卷进寝室,提着一大袋吃的,“咦,你们在说什么呢?”
“小迟!”蓝菲伸长脖子笑喊,“快来救命啊,雷萌萌这个色女疯啦!”
“呀,韭菜盒子!”雷萌萌盯着吴小迟手里的塑料袋,惊呼一声,扑了过来。
吴小迟一个漂亮的回身,闪开了如饿狼般的雷萌萌:“韭菜盒子是专为余韵买的,没你的份,要吃吃别的。”
“偏心。”雷萌萌拉下嘴角,一边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一边拉过吴小迟手中的塑料袋,兴奋地拣其他零食。
吴小迟早已把韭菜盒子拿了出来,一边递给余韵,一边笑:“人家余韵帮我洗衣服了,你帮我什么了。”
余韵接过韭菜盒子,脸通红。
文理学院旁边的韭菜盒子出了名的好吃,余韵尤其爱这个。只是很不好买,就因为买的人多,每次都要排老长老长的队,还经常排了半天只等到两个字:卖完!
吴小迟笑笑:“这可是我排了一下午的队买回来的,算谢谢你哦。”
余韵一愣,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份韭菜盒子,算报酬么?等价报酬?
她突然发现,每次她为吴小迟做什么,她都会回报她另一些东西,似乎,从来不肯欠她。
吴小迟已经好几天没见过白纯了。
就连本周末约好回家,白纯都爽约了。
电话里,白纯说:“不好意思啊,我要照顾聂军,这个周末没时间回家了。”
“哦。”吴小迟在电话里应着,“没关系。刚好我这周末准备跟同学去爬山,也没时间回去。”
“嗯。那挂了哦。”
“嗯。”
“拜拜哈。”
“拜拜。”
吴小迟没有问聂军怎么样。她自己打的,她清楚:不会真正有性命危险,但也够他缝几针了。
只听电话里白纯的口气,吴小迟便大致猜得出状况:想来白纯回头照顾聂军,让聂军“感动”了,所以暂时没有去跟别的女孩培养感情。而白纯,守着那点“回心转意”,似乎也很满足。
吴小迟叹了口气,关掉手机,点燃一根烟,将笔记本电脑塞进大大的帆布包里,背起出门。
幽静的树林里,安静得只听见风的声音,和噼里啪啦打键盘的声音。
吴小迟十指翻飞,在键盘上敲打着一个个键符。
她的旁边,已经丢了十来个燃尽的烟蒂。而不远处,那辆单车安静地停着。
第167章 香香公主()
金老爷子笔下,美女众多。
一般来说,很难说谁更美。
但,只有一人,却是公认的最美。是的,没有之一!
这个人,就是香香公主!
或许我这么说有人不信,但在金老爷子的书里,却是写得清楚明白!
其他美女,不管是谁,最多让男主角发呆、窒息。但唯有香香公主,能让几千士兵同时窒息,并且让那群兵士自愿放下手中的兵刃,因为觉得在这么美丽的女子面前,不该有杀戮……
我去!
按这个情况,这香香公主在战争中的威力,只怕不下于核武器了==因为她能让所有男人为他放下兵刃啊!这绝对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美!
而在这个穿越世界,我居然有幸见到了!
原本,我是不知道自己见到的这个人是香香公主的。
只是不自觉魂飞九天外,鼻血滴答滴。
是的,我见她的那一刻,整个人就呆掉了。纵然穿越见过的古风天然美女无数,可我依然震撼于造物主的神奇!天啊,那嘴巴!那鼻子!天啊,那下巴,那皮肤!天啊天啊,尤其是那额头!那眼睛!!
第一次,我领略到什么叫“多一分嫌厚少一分显薄”,那是真正的完美!
香香公主……
我知道,这个女子,一定是香香公主。
纵然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也能直接推断出她的身份。因为郭芙没有美到这个程度、小龙女没有美到这个程度、黄蓉没有美到这个程度、赵敏周芷若都没有美到这个程度……我见过的任何一个超级美女,都没有美到这样让人窒息*的地步。当然,东方教主的霸气之美另有一番*震魄,但那是超越了容颜本身的,不再讨论范围。
总之,她那完美的容颜和曼妙的身姿,让我只能想到一个人,那就是金庸笔下第一美女,香香公主。
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李可秀府上。李可秀,也就是李沅芷的父亲。
而香香公主,就在李府洗澡。
我擦擦早已泛滥成灾的鼻血,好奇:香香公主不是应该在大草原么?为什么会在李可秀府上?
将《书剑恩仇录》的原著情节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香香公主是生活在大草原的回民,根本是不踏足中原的,就算陈家洛与她巧遇,也是在去回族找霍青桐报信的路上。书中,如果不是刻着她容貌的宝瓶送到乾隆手里,让他对瓶子上的佳人产生了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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