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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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书-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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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先生一下就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敬业的算命先生,一想,他给我算命是不要钱,免费的,况又是亲戚,肯定没必要说假话。但是随后我的问题就来了,我以后到底是属蛇还是属龙?属蛇属得好好的,突然蹦出个龙的说法。

    “属蛇是没错,按照公历就属蛇。但用阴历,你就属龙。”

    “那我们用的什么历啊?”

    我不知道怎么会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我一直以为一个国家用一种历法就够了,历法一多,时间就混乱了,就好像一个原始人他即能歌又能舞,歌舞是不分家的。一进化到现在,歌是歌,舞是舞,看得人眼花缭乱,歌不是歌,舞不是舞,不知所云了。

    我倒是愿意用阴历,不是标榜说自己怎么爱国,关键是那阴历后面他有个龙,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啊?但是那外国的一闯进来,我的身份立即就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要不是现在禁用枪,我早拿大炮去逼着那群外国人改用阴历了。

    那老先生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他一定是在想,我高兴糊涂了。我高兴是高兴,但是我还没糊涂。

    “那你对外就用公历,对内就用阴历。”

    “这怎么说?”

    “做人要低调嘛,你要嚷到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属龙,万一飞不起来,只能往草丛里钻,那多丢脸。”

    那倒也是。不过这个外和内到底谁是谁啊?最后的结果还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自己属龙,但是对外就矛盾了。

    不过也好,这东西拿来作心理安慰还是相当有效的。直到再后来,我终于知道龙也还是蛇的一种,只不过不用爬着走,变种而已,才终于尘埃落定。那我还是属蛇算了。

    这个完全是出个人意愿,绝对不是被逼迫的。虽然自愿,到底还是有些不舒服。就好像一个乞丐的儿子,本来乞丐做得心安理得安安稳稳兢兢业业,结果突然一个人跑出来对他说他是皇帝的儿子,正当他也准备承认说自己是皇帝的儿子时,那人又说,他搞错了。这不是拿人命开玩笑吗?这种得而复失的心情,任你再怎么能阿q,也安慰不过来。

    是谁说过有一句话,我突然忘了是什么话。但是一想起那句话,感觉就不怎么像人说的,至少不是在白天说的。应该就是这样,在后半的夜里,对着白惨惨的灯自言自语,因为那话很有些鬼邪的成分在。

    我似乎忘了有过一件事,我小时候常常不被我爸打,但常常被我妈打。这里面具体原因,从小到大,我现在都猜不出来。

    有一次我被我爸打的时候,我就不服气了。我从来没被你打过,你为什么打我呀?似乎只有经常打人的这个人才能有继续打人的权力。但是我爸不管我的这个理论,他就是习惯要打破常规,就好像我妈从来都打我们屁股,而他一来就打我手心一样。

    于是我那时候就知道发明创新,就是专用在打人这上面的。

    我顺着田坎地沟跑,这也是创新,我妈打我,我都只有跪着挨。你要知道,农村自家门口往外迈步子都得小心一点,稍不注意就一只脚踩到人家田头里去了。他就在后面追,虽然那会人是小,但是你要知道上天绝对公平,给了你这,就未必给你那,就像给了一个女人年龄,就不能给她美丽,我们知道红颜都是短命的嘛。

    所以上天注定我爸撵不上我,可是一等到晚上,我想他撵上我都不成了。上天注定我只能露宿荒野,并且注定,我撞鬼了。为了发扬人道主义,尊老爱幼,老弱病残请走开一边,留下心理阴影,可不是我的本意啊。唯物主义者,也请走开一边,现在要讲鬼了。别说我没通知啊,待会儿要骂我吓人,或是骂我唯心的,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我撞鬼了,结果那鬼一见到我,反是被吓跑了。都没看清楚长什么样子,真是遗憾。人生能遇几回鬼啊?吓跑也就罢了,问题是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

    原本还想着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以后也可以照样搬过来去吓吓人,哪知道,他速度也太快了。

    可惜,我没有看清楚鬼长什么,现在在这儿就没什么可以写了,真是失败啊,本还以为可以描摹一下鬼的样子,来凑点字数,现在想凑字都不成了。难道我长得比那只鬼还要可怖,还要面目狰狞?

    我只记得我当时倒在一边的草堆里,正准备睡觉。那鬼过来看见只有两只脚在草堆外面露着,估计做鬼的心都很虚,吓得啊啊叫着跑了。

    这一段传奇经历一直被视为我的最宝贵的生命成分,被我一直从小学炫耀到高中,又耀进了大学,没事就要拿出来在女孩子面前晃晃。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知道那鬼真是的模样,引以为生平一大憾事。每每在女孩子面前,也不能将他们吓得全花容失色,两股战战,身软倒地,不能彻底英雄救美,以为生平第二大憾事。

    想想,一直到什么时候,我才没再拿出来炫耀呢?哦,记起来了,大三那年,我再次讲这传奇经历的时候,被一个女生跳出来打断了,那之后就不敢再在人前卖弄了。

    “你时不时的就把那个鬼挂在嘴上,难道她长得比我还别致?”

    旁边有人立即补充了一句:“她是说美丽。”

    这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用事实说话吧,两个非同类不能比较,非要我比较,人家那鬼丑是丑,可丑得真别致,那也是一种美啊,还震撼人心呢。这个女生嘛,美是美,可这年代的全是美女啊。如果你要我用一个善意的谎言去掩盖真象,那我只能说你为何一定要逼我讲真话呢?由此可见,讲真话的难度,比生和死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

    

第142章 23小节 有个女鬼换衣服() 
其实我并没有发觉我睡着了。只是看见时间从门缝里变了样子挤进来,才知道黑夜早已经离我远去。

    光明啊,人人都盼望的光明啊,它竟然把我的灯都熄灭了。

    这让我不知道该作何感想。一个人刚睡醒,思维跳跃很大而且活跃,常会有些出人意料的想法,这很正常。

    然而我仔细定神看,灯却在阳光了依旧苟延残喘的亮着。

    但是我明明记得,昨天晚上我没有开灯,除了里面那间。就坐在黑灯瞎火的椅子上,闭着眼睛瞎想了一晚。

    现在正好相反,里面那间却是暗黑。就好像太阳里面的黑子,任你外面怎么光彩照人,内里偏偏就是要黑心。你能怎么的?一副死乞白赖,死活不怕你的样子。我也没有办法。

    上街去买早点。说实话该是去买早饭,那个“点”实在不能满足人的兴致。

    这里我又忽而明白了另一个事实,原来人跟动物是一样的,睡醒来吃,吃了省去中间游荡以有助于消化的环节,再接着睡,睡醒了接着再吃。吃吃睡睡,生生不息。

    看见卖包子的年轻妇女那双雪白的手,突然没了食欲。这原因可能是我突地想起了一个词,秀色可餐。孔老夫子讲食色性也,可见食色性都是连在一起,分不开家,而且还要按着顺序才行。然而我稍微跳跃了一下,将这餐没能与她的秀色联系上,直接与她手背上的肉联系上了。

    这一跳跳得太乱了,忍不住一阵干呕。看来以后还是要规规矩矩才行。从此以后,我看见包子就想到冷冻猪肉,就像是看见了死神一样恐怖,其恶心程度跟看见美国恐怖片,完全有得一比。

    这样也好,从此早饭就如同我曾经处理过的理想一样,毫不留情,彻底戒了。节约了不知道多少粮食,肯定对解决世界饥饿贫困问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可惜国家并没有因为我这舍生忘死的奉献而表示什么,这让我一直闹不明白,耿耿于怀。

    在街上游荡了大半天,到上午十一点过了,终于连着早饭和午饭一起吃了。才想起家里还躺着一个人,昨天晚饭都还没吃,便打包另带了一份。

    想想生活有时候就该是这样简单的吧?娶妻生子,自己吃饱了,想起还有一个人或是两个人在等待。那么这等待也该是一种幸福,被等待也同样该是一种幸福了。

    但是这种简单的生活,我现在还未找到。虽然简单是简单,人家毕竟是叫幸福嘛。幸福哪里有那么容易就被我逮到了。除非世界上男人都死光,女人也就只剩下一个,那么这种必然事件尚或有几分概率会发生在我身上。

    回来在门口碰到了啤酒,就是梅苏子,人称没素质,他正在门口等我。奇怪,他今天居然有素质了,在门口等我回家再进屋。以往他常来我家,他是有我家钥匙的,都是不通知我直接就进屋。今天居然在外面站住了,道是忘了带钥匙?我摸钥匙开门,发现出去时竟然忘了锁门。门是开着的。幸好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门开着,你自己不进去坐,在门口要等我回来请你才肯进去呢?”我将请说得特别重。“那你先等等吧,我进去给你开门,顺便再将屋子清扫一下。”

    “说什么呢,一起进去,避嫌嘛!”

    避嫌?避什么嫌啊?这话从他口里说出来,难道是他的思想一不小心就进步了?为避嫌都瓜田李下,造门不入了?士别三日,可能真要刮目相看了。谁让我近视呢。

    “我刚才进去了,给吓出来了。”

    “有鬼?”

    “是啊,还是只女鬼,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只在你家里出现。我进去她正在换衣服,把我吓出来了。”

    “你偷窥!?”话说回来,谁又没有点偷窥欲?你敢说你没有?你要是敢说你没有,那我也只好承认你没有了。

    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撞上的不是我呢?大约每个男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特别是在女人换衣服的时候。下一刻我才终于记起这个人是住在我家的。我这人就这点不好,思想常常神游,还老是与现实情况高分离主义。

    我暗地里瞪了他一眼,这不是嫉妒。有些说不明的因素,可能就是他说他碰上曾宜在换衣服。毕竟她是住在我家的,那就好比是我家里的人了。难道你家里的人,被人偷窥了,你还能高兴起来?除非你跟他们都是仇人。

    我瞪眼时,脸朝下,因为楼梯往下,要看路,况且他也走在我的前边。这一动作居然被他看见了,我真怀疑他眼睛是长后脑勺的,或者多长了一只眼睛?

    “不是偷窥,是不小心。瞪我也没用,碰都碰上了,所以我才出来避嫌嘛。”

    “看都看了,避有什么用?”

    “我至少得证明我是无心的啊。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嘛!”

    这句话很有些过火,可惜我没有生气。他不就是想刺激我生气,故意说这样的逗我,我才不能上当。

    我不上当,他自然就自讨没趣,最后还是我赢了。

    这种逞口舌之欲,暗里较劲的方式,似乎我一遇到他们,就天生地长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里窜出来。不斗上几句,就没什么意思,仿佛太阳也会因此就失去了光彩。当然为了光明永照人间,只好再接再厉,委屈一下自己,时不时再缠上几句。

第143章 24小节 我有事找你() 
“自己坐啊。”我先对啤酒说,继而转向里屋,对曾宜喊道:“曾宜,出来吃饭了。”

    看来那老医生还真挺神奇的,这么快就好了。开门没有人,转过身差点和她碰到了鼻子。她却是从洗手间里走出来。

    “你干嘛呢,满身都是水?”

    “本来想洗澡,只换了身衣服,正洗衣服。”

    “这是洗衣服啊,该不会把洗的衣服又穿上了吧?”看样子恢复得挺好,除了头上纱布还缠着,基本都回到了最初的水平,脸色红润,气色如常。

    “先放着,先吃饭。”我转向啤酒。“你吃饭了没?”不等他回答,立即又补上了一句:“知道你已经吃了,有事,待会儿慢慢说。”

    这一招叫拒敌于千里之外,乃是先知先觉的上乘招数,对方往往无招可破。其结果是,说是也不好,说不是也不好,只好呆立在原地,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但是也有例外的时候,所谓惺惺相惜这种事,只能发生在同是英雄或是秉性相投的两个人身上。你要遇到一个无赖,或是没有自爱之心的人,那就只好认作是例外了。

    我习惯性的认为,在啤酒身上,这种例外比比皆是。因为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对我来说都是一个例外。

    这一回,他竟然又让我例外了一回。

    可能是他看见曾宜吃东西吃得挺香,不忍心打搅,又或者是看见一个受过伤而未全愈的人,忽而动了恻隐之心。也或者是在一个他不认识的外人面前,突然想要树立他高贵典雅美丽的形象,他居然说他已经吃过了,而且样子还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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