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几步,发现皮皮没有跟上,转身回到她面前:“这里不安全,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但皮皮早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容易轻信、说风就是雨的皮皮了。不会因为几句话就跟一个陌生人上车。她的手中紧紧地捏着一枚马脑石,随时准备保护自己。
那人看着她,无声地笑了,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打开扬声器,里面传来永野的声音:“找到她了?”
“嗯。”双成将手机递给皮皮,示意她接听。“她不愿意跟我走。”
“夫人,沈双成是祭司大人十分信任的人,你可以放心地跟他回来。”永野的声音听上去很疲倦,皮皮觉得猎鸟行动没有报备,心里有点讪讪的,于是说:“好吧。”
马路很黑,沈双成默默地开着车。
“你看见那两只鸟了吗?”皮皮忽然问道。
“什么鸟?”
“玄鸟。”
他摇头:“我只看见你光着脚从树上爬下来。”
“那你至少听说过玄鸟吧?”
“嗯,它们是先帝身边的猛禽,算是宠物吧。”他点点头,“已经消失很多年了。”
“那你听说过玄鸟蛋吗?”
“玄鸟还有蛋?”
“故事是这样的——”皮皮心想,自己明天还要过来,想瞒住沈双成不大可能,不如以实相告,或许还能得到他的帮助,“很久以前……”
话音未落,沈双成立即打断:“我不听故事。”
“呃?”
“知道人与动物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吗?”
“……”
“故事。你们爱讲故事,爱听故事,甚至愿意相信一个故事。”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摇头,“我们不。至少苏霓族的人不。”
“ok,”皮皮耸了耸肩,“那我就讲实话。”
“请说。”
“我需要弄到玄鸟蛋,一颗就好。鸟巢就在刚才我爬上去的那棵桑树上。”
“为什么?”
皮皮咬了咬嘴,决定不说:“总之是需要吃掉它……你理解成治病就好。能帮我吗?”
他想了想,道:“第一,玄鸟蛋这种东西就连我也没听说,你确信能吃?第二,是谁告诉你这里有玄鸟,又是谁让你半夜三更地来这里?指使你独自做这么危险的事,我怀疑他别有用心。”
“花青旗说的。”
听见这个名字,沈双成一阵沉默。
“花青旗给贺兰治过病,她应当是贺兰信任的人,不是吗?”
沈双成呡了呡嘴:“这倒也是。”
“花青旗是昆凌族着名的医师,她说玄鸟蛋有用,我就要弄到它,没错吧?”
“没错。”
“那你愿意帮我吗?”
“这种事,你不应当先请教一下夫君的意见吗?”
“联系不上。”
沈双成又认真地想了一下,道:“我可以帮你去弄鸟蛋,但你不能这么随随便便地吃下去。至少让原庆检查一下……你觉得呢?有孕在身的人,吃东西多少要小心一点吧?”
皮皮心想,这个沈双成怎么这么磨叽啊。
“那就先帮我弄到鸟蛋?”
“什么时候?”
“明天。……晚上。”
沈双成点点头。
次日皮皮见到永野,问起了苏霓族,永野深吸一口气,说:“苏霓族是北关的小族,人口不多,沈双成是族长。”
皮皮以为这个沈双成既然是贺兰觿的朋友,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不料永野说完这几句,就没有别的话了。
“有个问题想问你,其实挺尴尬的。”皮皮压低嗓门,“这沈双成,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
永野『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犹豫了一下,语气有点结巴:“真永之『乱』时,沈双成……嗯……曾经救过贺兰。所以嘛……他们之间……有……那个什么……很深的友谊。”
“很深的友谊?”
“对。你只用知道他是贺兰的朋友就可以了。”
“那他究竟是男是女?”
“苏霓族的人没有『性』别。”
“什么?”
“他们修练的方式有点特别,但也是天生的。”
“说详细点?”
“这一族的人通过‘转『性』’来获得能量。”
皮皮觉得一头雾水:“转『性』?”
“一个人从一种『性』别转变成另一种『性』别时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能量。打个不合适的比喻,假如你看上了沈双成,或者受到他的吸引,他会将你变作一个男人并在这个过程中吸收你的元气。”
一时间,皮皮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怎么变?手术吗?”
“自然而然地,以你无法察觉的方式。但很快你的身体就会产生变化。”
“你是指……长出小鸡鸡吗?”
永野笑了:“这倒不会,变化主要发生在心理上,或者说是内分泌上的。与此同时,他会渐渐变成一个女人,与你亲密无间。直到吸完你所有的元气,通常要看你们互动时能产生多大的能量,能量越大,在一起的时间越长。通常是一年左右。”
皮皮觉得自己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然后呢?”
“然后你们之间就结束了,他会去找新的目标。”
“到那时,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永野想了想,“他也可能选择留在你身边,再来一次,将你转变成女人,继续吸收能量。只不过第二次的效率一般很低,这世上没几个人值得沈双成花时间做第二次。”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我就是一个正负极的发电机,或者说『药』渣对吗?”
“苏霓族的人可不这么想。他们的每一次都是认真的。你也不完全是被消耗,被一个苏霓族的人爱上,是件很美好的事。”
皮皮完全无语了。
“不用害怕,”永野赶紧安慰她,“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魅珠,不会爱上沈双成的。再说,沈双成也不是个随便的人,口味也是超级挑剔的好么。”
皮皮狠狠地瞪了永野一眼,道:“怎么听起来你好像很向往的样子?”
“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要做女人,直到遇到了沈双成——可惜人家没看上我。”
第37章()
作为狼族中唯一对c城最熟悉的人; 唐晚荻在见到修鱼彬的第二天就以最快速度帮他购买了所有的物资; 装在一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破卡车上。司机是个快活的矮胖子; 三十出头,满面红光,圆脸、尖嘴、笑起来『露』出一双很大的门牙。晚荻觉得他像只大老鼠; 特别是笑到high的时候,会从喉咙底部发出和老鼠一样“吱吱吱”的声音。
司机自称姓“井”; 从身高、长像来看肯定不是狼族,也绝对不是狐族; 晚荻以为他就是修鱼彬雇来开车、顺便搬运的临时工,于是跟他搭讪起来:“这姓不常见啊; 是井水的‘井’?还是风景的‘景’?”
“都可以,音发对了就行。”那人笑了; 见唐晚荻一头雾水,解释说; “我们不用书面文字。”
晚荻在心里嘀咕了一下,得; 不用说这位也是从沙澜过来的,不知道什么族,也许是鼠族; “那我就叫你井大哥吧。”
“嘿; 嘿; ”修鱼稷与修鱼彬本来在后面搬货; 听到这里; 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一起赶过来,“不可以。”
“啊?”
“请称呼他‘陛下’。”
“陛,陛下?”唐晚荻皱眉,忍不住又打量了他一下。这位“井大哥”除了长相奇特之外、气质上应当属于“憨厚的劳动阶层”。不仅有一双骨节粗大、长满老茧的手,每个指甲缝都是黑的,裤腿上还有两个沾着泥土的破洞,好像刚干完农活,完全没有半点帝王之气。
“这是狸族的西王井涟陛下。”修鱼稷附耳说,“擅长工程与箭术,消灭过很多狐族,为安全起见,不方便在南岳公开他的身份。”
“不用拘礼,叫我井大哥就好。”井涟一脸憨笑地站到路边的土堆上,喝了一口晚荻递过来的汽水,打了一个响嗝,对修鱼稷道,“你发现了吗?这一带有好多柳树。”
大家都点点头,c城号称千湖之城,绿树环绕、湖泊众多、湖畔种满垂柳,唐晚荻自小在城中长大,见多不怪。
“到处都是水声,你听——”井涟竖起耳朵,“汨汨、汨汩……”
“是啊。城里有两条大河,附近很多支流,东边还有个大坝呢。”唐晚荻附和。
“给我十年,我可以把这里变成一座森林……”
唐晚荻愣住。看走眼了,这大叔作风乡土、目光远大、竟然是位环境保护主义者。
井涟指了指远处的河岸,开始用手比划,“那里变成一片湿地。这些柳树、那些槐树都种错了位置,长在这里很多余。等我们的人过来,要么砍掉要么搬走,挪到那座山的对面……”
“那条河需要转个向,先往北流再往东流,这样就可以弄出很多水塘,通过控制水流、植被、我们可以彻底地改变这座城市的地貌……”
“这不容易吧?”沙澜远离人世,里面的族类自然会有与人类完全不同的想法,不过这也太荒谬了吧?荒谬到唐晚荻都觉得好笑了,“这里除了树,还有这么多钢筋水泥呢。您看那些大楼、超市、机场、电视塔都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消失的呀……”
上午她还在集贸市场唾沫横飞地讨价还价,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货。下午货车司机就开始跟她讨论如何『荡』平c城,将这片土地变成狼族的牧场?
唐晚荻觉得自己穿越了。正想反驳,身后的修鱼稷悄悄地碰了她一下,她立即住嘴。
“这些都可以有,”井涟说,声音果断,仿佛深思熟虑,“我向来不主张无节制地狩猎。狩猎、养殖两手抓,生态才可以更加平衡。”
唐晚荻愣住:“养……殖?”
“对。养殖。你们人类有养鸡场、养猪场、养牛场……我们也可以把一些人圈起来配种繁殖、让他们为狼族服务。”
唐晚荻的心咯噔了一下,想了想,竟无语反驳。看了一眼旁边的修鱼兄弟,发现他们也没什么惊讶的表情,说明这种想法在狼族中普遍存在,当下也不敢硬邦邦地顶撞,毕竟自己也是狼族的媳『妇』了。既然狼族对人类的文化一无所知,她有义务教育他们:“陛下大哥,狼有狼『性』、人有人『性』,都不是那么好圈养的。大家今后要想生活在一起,就要平等互助、和平共处,不能互相伤害。只有携手共进、才能开创美好的未来呀。”
这一段话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她嘴里冒出来的,也许是“新闻联播”看多了,一板一眼,特别顺溜。
三个男人直愣愣地瞅着她,片刻,修鱼彬首先笑了:“哇,弟妹好有外交家的风范。”
这可不就是外交么。唐晚荻假装没听出话外之音,继续把话题往和谐、正能量的方向引:“先别着急种树,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多多了解c城,看看电影、逛逛美术馆、听听音乐会……欣赏欣赏我们的艺术。”
——艺术可以软化邪恶的心灵,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我们也有艺术。”修鱼彬不以为然。
“……”
“大自然的艺术。在沙澜,你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狸族大坝、奇形怪状的蜘蛛网、还有织布鸟做的美丽的鸟巢。”
他的声音很动听,在语法表达、修辞运用上都显得比修鱼稷熟练,一些句子甚至是满怀诗意的,“池塘边有好听的蛙声,树上蝉鸣此起彼伏,就连山谷里的风声也充满了旋律。沙澜到处都是音乐。”
“……”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员。当这里变成了森林,就相当于你们回家了,回到自己真正的家……”
不得不说,修鱼彬更懂外交辞令,这话很有煽动『性』,连她都觉得被打动。一旁的修鱼稷却眯起了双眼,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四人中恐怕只有唐晚荻知道这个表情意味着鄙视。
上午在集贸市场,修鱼彬提出让晚荻单独陪他购物,理由是修鱼稷和方雷盛需要去城外接应不大识路的井涟。修鱼稷坚决反对,方雷盛只好一个人去了。在购物的过程中,晚荻对修鱼彬的印象倒是一点也不坏,实际上,如果头天晚上修鱼稷没跟她打预防针的话,她简直对这人产生了好感。
这位“五哥”——据修鱼稷说——是族里唯一的一个完全不靠战绩而爬到高位的人。由于小时候的意外事故,很多人都以为修鱼彬活不下来了,就按族里的规矩把他扔到山洞里自生自灭,而三岁的他以半死之躯在森林里爬了三个月,居然活着爬到了家,尽管只剩下半口气,大家都觉得是奇迹。问他怎么找到的路,说是“森林之神”的指引。族人半信半疑,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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