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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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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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愿意。”我点头。

    “我们之前并不认识,完全是陌生的两年人。”程一鸣说:“那天,我是一时的冲动。”

    “我知道。”我说。

    “你为什么愿意嫁给我?”程一鸣问。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回答。

    “我不爱你。”程一鸣说得很直白。

    “我知道。”我也回答得直白。

    ——

第26章:婚姻协议2() 
程一鸣叹了一口气,又再倒了一杯葡萄酒,仰起头,喝了。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看我,换了别的话题:“苏拉拉,你喜欢这儿吗?”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我答。

    “为什么?”程一鸣问。

    我耸耸肩,坦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无所谓说喜欢,或不喜欢。”

    程一鸣说:“如果我说,这房子我要送给你呢?”

    我吸了一口气,惊诧:“送给我?”我忙不迭摇头:“无功不受绿。这房子太贵重,我怎么能够要?”

    “我是有条件的。”程一鸣说。

    “条件?”我看他。

    过了半晌,程一鸣说:“苏拉拉,那天我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在法律上,我们是夫妻。”顿了一顿,他又再说:“不瞒你说,如今我是骑虎难下,众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话呢,看我如今收拾这一场闹剧。”

    我不吭声,只是看着他。

    程一鸣说:“苏拉拉,如果你愿意,那我们就来个协议婚姻,为了掩人耳目,你搬到这儿来和我一起生活,但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一年后我们离婚。为了补偿,签了协议婚姻后,我给你一百万,一年后离婚,我另外把这套房子给你。”

    我张大嘴巴,瞪了程一鸣看。

    不可否认,这个条件很诱人。

    哎,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一年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但,我还是不甘的,我总得矜持点,再怎么着,也不能表现出迫不及待。因此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想了想,再装模作样,很犹豫不决的样子:“这——”

    程一鸣扬起双眉:“不愿意?”

    我吞吞吐吐:“不是不愿意,只是——”

    程一鸣问:“只是什么?”

    我眨眨眼睛,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呃……好吧。”

    自古恨嫁女难过美男关。和一个帅得不能再帅的男人相处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也许说不定,我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嘿嘿。

    程一鸣早已准备好了《婚姻协议书》,一式两份。他算准了我会同意,好像我额头上刻有字,写着“苏拉拉愿意做程一鸣365天名义上的妻”似的——不过话说回来,蠢蛋才不会同意。

    这可是千载难逢,百年不遇。

    程一鸣拿着《婚姻协议书》,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外加公事公办的口吻,他说:“苏拉拉,你看看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没有,那我们就签字。”

    我仔细看了一下,没发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我说:“好。”

    《婚姻协议书》如下:甲方:程一鸣。性别:男。身份证号:XXXXXX19840812XXXX。乙方:苏拉拉。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19880628XXXX

    经甲乙双方慎重考虑,现决定缔结婚姻关系。为规范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和明确人身、财产关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办理婚姻登记,签订《婚姻协议书》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百万人民币,乙方搬到甲方公寓中,和甲方共同生活,家庭所有的开支,由甲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分房而居,不需要覆行夫妻义务。如果乙方不自愿,甲方不得有侵犯,强迫乙方的行为,更不能有身体任何接触的行为。

    三:婚姻其间,甲乙双方经济独立,互不干涉。

    四:婚姻其间,甲乙双方交友自由,另一方不能干涉。

    五:婚姻其间,甲乙双方有重要的宴会,需要夫妻共同出席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另外一方不能拒绝。

    六:一年后甲乙离婚,现居住的房子,XX省XX市新城区XX北路16-6号XX大厦18楼18——2门牌,归乙拥有。

    男方(签字):程一鸣。女方(签字):苏拉拉。

    2014年6月3日。

    为什么日期是6月3日?因为,程一鸣和我是5月30日领的红本本——也就是说,今天是程一鸣和我闪婚的5天,我们的婚姻,还有360天。

    我一挥手,签上了我的大名。

    程一鸣也签上了他的大名。

    《婚姻协议书》正式生效。程一鸣也没食言,当即签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给我。随后他倒了满满的两杯红酒,与我碰杯:“苏拉拉,合作愉快!”

    我说:“合作愉快!”

    红酒下肚后,程一鸣瞅了一眼我的左手无名指:“苏拉拉,那个结婚戒子,你是不是应该戴上?这样给别人看,也好看一些。”

    我说:“好。”

    连忙从手袋找出那枚结婚戒子,戴上了。这戒子的里侧,有着几个小小的英文字母“Tiffany(蒂芙尼)。我挺无聊地问:“这钻石,是几卡拉的?”

    “3卡拉。”

    “一年后我们离婚,这结婚戒子是不是也归我?”

    “嗯。”

    “谢谢。”

    一年后,我就算得不到程一鸣的人,可我还是得到了一百万,还有这房子,手中的钻石戒子,没落到人财两空。

    程一鸣并不知道,其实钱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不过手中有了一百万,我第一个想到的事,就是买一台iPhone6,再然后换一辆车子。我那辆老残弱的二手广本雅阁,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

    我是一个最最最没出息的女人。

    天生干不了大事情,有了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享受,并不是削尖脑袋,让钱生钱,把100万变成个1000万什么的,捞个女强人来做做,威风威风一下下——我压根儿就没有做女强人的天赋,所以不用头痛尽想些乱扯蛋的事。

    翌日,我请了一天的假。

    先买iPhone6。然后到4S去挑车子。看了好半天,终于挑中一辆靓丽夺目的新款红色保时捷卡曼,刚好店里有车,可以当天提走。刷了卡,一百万只剩下八万三。

    贵车子就是好开。

    一时得瑟,当即开了出去兜风。

    车子驶上郊外公路时,有一辆黑色的车子,尾随我车子后面,想超速挑战。我突然起了恶作剧,将车子不住摇摆,故意不让黑色车子驶上来。

    那辆黑色车子,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他不但不生气,还兴奋起来,紧尾追着,有好几次,差点把保险杠贴上来。但是我的车子始终与黑色车子维持约一公尺距离,无论那个大男孩怎样努力,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追不上来。

    好一会儿后,大男孩发觉被耍,仍不气馁,死命地追赶。

    大男孩的车子,不过是二十几三十万人民币的国产丰田,功能又如何敌得上我这辆价值九十万多点的保时捷卡曼?

    玩了好半天后,我突然兴致索然,不想再玩了,于是转移排档,一踩油门,十秒钟内去得无影无踪。

    ——

    《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来源:

第27章:稀有动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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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刻,我开着红色保时捷卡曼去搬我的行李。

    其实我也没什么行李,不过是收拾几件衣服,唯一值钱的不过是一台华硕笔记本。搬好东西,到了程一鸣的住处,刚好看到程一鸣从外面回来。

    看到我的保时捷卡曼,他微微扬起了眉,

    我一副暴发户嘴脸,嘻嘻笑问:“这车子不错吧?刚买的。”我又再加了句:“用你给我一百万买的。”

    程一鸣淡淡的说:“是么?”

    他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大概他心里想,怎么会有这样败家的女人?又大概他心里庆幸,这个败家的女人只是他的挂名妻子——也许,他并没有这样想,是我以小人之心度他君子之腹。

    上了楼,放下行李。

    我忽然想起,我是不是应该对老佛爷通报一下?

    想了想,想了想,还是鼓起勇气,给老佛爷打越洋电话,我装作轻描淡写的样子,用了淡淡的语气说:“妈,我结婚了哦!”

    “什么?你说什么?”电话那头,传来老佛爷一阵夸张的尖叫声。

    我只好重复:“妈,我结婚了!”

    话音还没落,我就听到电话那边,像有什么东西摔了,“哗啦”的一声巨响,接着是老佛爷的声音急急的吼过来:“什么?你结婚了?什么时候?”

    我说:“五天之前。”

    “什么?五天之前?你五天之前就结婚了?”老佛爷急怒攻心,顿时咆哮如雷,比人家“咆哮帮帮主”马景涛当年的功力还要更胜一筹,她大吼:“苏拉拉,你和谁结的婚?”

    为了耳膜的安全,我把手机略略拿远了点:“一个男人!”

    老佛爷再继续咆哮:“废话!难道不是和男人结婚是和女人结不成?”

    我说:“是一个帅哥!他长得很帅,很帅,很帅!”

    老佛爷问:“帅能当饭吃?”

    我说:“能。看着养眼,这叫秀色可餐。”我提醒她:“妈,前些日子你不是骂我不争气,像菜市卖剩菜那样没人要吗?如今我争气了,恋爱也不谈,一步到位给你找了个女婿,目的是为了让你秋天回国的时候,在亲朋好友面前直起腰板,说话有底气。”

    老佛爷骂:“呸,这也叫争气?苏拉拉,你是我怀胎10月才生下来的是不是?我是你亲妈是不是?”她咬牙切齿:“苏拉拉,你太过份,结婚这样大的一件事,也瞒着我,来个先斩后奏!”

    我有点心虚。

    虽然隔着半个地球,隔着万水千山,可我还能想像得出来,此时老佛爷的眼睛一定是狠狠地突出来,几乎没变成远射轰炸武器,恨不得飘洋过海,把我炸得挫骨扬灰。

    我死鸭子嘴硬,跟老佛爷吵:“还不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我是跟你学的。当初你嫁那个英国人,你也不是瞒着我?也不是来个先斩后奏?”

    “苏拉拉,你是不是报复我?”老佛爷问。

    “没有。”我否认。

    “苏拉拉,你是报复我!一定是!”老佛爷说。

    我不耐烦了:“随你认为了。你认为是就是,认为不是就不是。”

    “苏拉拉,你太过份!”老佛爷在那边摔了电话。

    我耸耸肩。如果我知道老佛爷这样反应过激,我才不会打电话告诉她。这女人,都这么老了,年过半百的老大妈一个了,脾气还这样火爆,也难为那个叫哲罗姆的英国男人忍她——其实那个英国男人,也不讨厌。

    只是英国男人太老了,七十多岁了,老得可以做老佛爷的老爸我的外公了,他的个子高大,笑容可掬,头发雪白,脸皮粉红色,像了个没有胡须的可爱圣诞老人。

    英国男人喜欢我,老是叫我:“安琪儿。”

    我不止一次纠正他:“我不姓安,也不叫安琪儿,我叫苏拉拉。”说了N次,那个英国男人还叫是叫我为安琪儿,他说她长得像天使。

    天知道,我不喜欢天使,我只喜欢妖女。

    放下电话,我去泡了一杯咖啡。

    忽然听到露台那边传来“伊伊呀呀”的二胡声。调子很忧伤,如泣如诉,哀怨,沉郁,幽婉,悲愁,盘旋在冷清而寂寞的空气里,仿佛是来自遥远宇宙的召唤,虚无飘渺,扣人心弦,丝丝缕缕的漫过心底。

    我捧了咖啡,好奇走到了露台。

    露台上有一个玻璃门,玻璃门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露天天台,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然后我便发现,程一鸣坐在那儿,正在专心致志拉着一把二胡。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

    程一鸣高挑的个子,挺秀修长的身形立在明晃晃的月色中。此时他微微低着头,侧着的那半边脸,眼睛,鼻子,嘴巴,下巴,呈现着完美角度的惊/艳经典。

    有风吹过来,吹起程一鸣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

    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我捧着咖啡,眯着眼睛,明目张胆且肆无忌惮地偷窥着他。我一直喜欢两种类型的男子:一种是有魄力的,雄才伟略,却也不锋芒毕露,有点深沉,有很好的涵养,一举手,一投足,卓尔不凡;另一种,充满了原始野性的男人魅力,喜欢我行我素,狂野,不羁,狂傲,飞扬跋扈。

    前者,适合当老公;后者,是做情人最佳理想。

    程一鸣是属于前者。

    这个适合当老公的男人,拉的二胡极伤感。这让人想起瞎子阿炳,流浪在大街头,右胁夹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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