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同学中有马庆国,他搞水上运输的。
郝玉芹在县工商部门,想必这次程小麦这次申请商标,她是出了力的。
方海生在商务局工作。
黄爱华是做水产生意的,看上去虽然是一个非常秀气的女生,但在生意场上滚打了几年,做事十分强悍。
冯晨在县城开了一家大超市,生意做得挺不错。
平时大家都挺忙的,今天难得在一起见面,少不了相互之间问候一番,气氛非常溶洽。
冯晨问程小麦在沿海城市上班,怎么想起来回家帮老妈办厂;程小麦哈哈一笑,说这事完全是一个巧合,随便说了一下搪塞了过去。
接下来,他将袋子里煮鸡蛋放到桌面上,笑着说道:“今天是立夏,我们乡下的规矩,这天出门拜访朋友,要带上立夏蛋。这是老妈让我带来的,大家先尝尝吧!”
郝玉芹笑道:“小麦,你妈还真够客气的啊!”
她刚要伸手去拿鸡蛋,方海生喊了一声慢,说道:“听说立夏作兴玩斗蛋,谁赢了谁吃。虽然这是乡下小孩子玩的游戏,我们不妨也来热闹一下!”
所谓玩斗蛋,也就是将煮熟的鸡蛋分成两端,尖者为头,圆者为尾,斗蛋时蛋头斗蛋头,蛋尾斗蛋尾,一个个斗过去,破者认输,分出高低,最后的胜利者,就是“蛋王”。
虽然这是乡下孩子们玩的游戏,但方海生的提议,立即得到在场的同意。
魏明成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我们今天难得聚在一起,就应该好好的开心一下!”
冯晨建议道:“等酒菜上来了,我们再玩。赢的人随意吃什么,输了的人罚酒一杯!”
大家都说这主意不错。
没过一会子工夫,酒菜都已经上齐,魏明成作为东道主,给每人杯里斟了一杯酒,朝在座的人笑着说道:“在斗蛋之前,我们先共同预祝一下,程小麦老妈开厂大吉,事业有成!”
众人都一饮而尽。程小麦代表老妈,说了一些感谢的话。
斗蛋开始,魏明成给每人分了一只立夏蛋,又说道:“今天程小麦是我们的主要客人,让他先和大家斗起!”
程小麦也不客气,手里捏着一只鸡蛋,先从魏明成开始,两人像一对小孩子似的,异口同声地叫喊:“蛋头斗蛋头,蛋尾斗蛋尾,一齐碰!”
嘭嘭!
随着两声清脆的响声,程小麦手里的鸡蛋完好无损,魏明成的蛋两端都破了一个大洞。
众人齐声叫喊:“老魏自罚一杯酒!”
魏明成不好抵赖,只得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嘟一声喝了下去。
第二个轮到马庆国和程小麦斗蛋,两人也一齐叫喊:“鸡蛋碰碰,小鸡蹦蹦,哥俩好啊,一起砰砰!”
嘭嘭!
蛋头蛋尾这么一撞,程小麦手里的鸡蛋依旧完好无损,而马庆国手里的被撞得不成样了。
马庆国没用别人喊,就红着老脸,自罚了一杯酒。
接下来是郝玉芹、方海生、黄爱花、冯晨,都被程小麦斗输了。大家都觉得奇怪,程小麦手里的蛋难道是石头的,怎么一直都完好无损呢?
魏明成感觉不对劲,朝程小麦说道:“我说小麦,我们换一只鸡蛋斗一下怎么样啊?”
“行啊,换就换一下!”程小麦爽快地答应下来了。
其实,通过这场斗蛋,他心里隐隐约约地有了数,自己的蛋一直没有破损,这可能与右手经常接触灵泉有关。
估计是因为右手拥有了一定的灵气,他在与别人斗蛋时,连带那只鸡蛋变得坚固了。
第22章 斗野猪
魏明成当即和程小麦换了手里的鸡蛋,两人再次喊了起来:“斗蛋,斗蛋,斗的是开心蛋,蛋撞蛋,蛋挤蛋,谁赢谁是大蛋王,碰!”
嘭嘭!
两人手里的鸡蛋撞击在一起,依旧是魏明成败了。
魏明成望着程小麦手里一点损伤都没有的鸡蛋,笑道:“小麦,你行啊,在读书的时候,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连斗蛋你也最厉害啊!”
程小麦已经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鸡蛋在自己手里因为灵气的缘故,变得非常的坚固,而到了别人的手里,立即就原形毕露了。
他哈哈大笑,说道:“老魏,我小时候经常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斗蛋,这种游戏看上去很简单,但特别讲究技巧,在这一方面我是老手了,你们怎么能玩得过我呢?”
听他这么一说,方海生笑道:“算了,看来我们怎么玩,都不是程小麦的对手,还是开吃吧!”
他剥了一只鸡蛋,咬了一口,刚咀嚼了几下,旋即眉飞色舞地叫喊道:“天呀,这鸡蛋的味道这么好?”
在座的人吃了鸡蛋,没有一个不夸好的,还说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土鸡蛋。
只有程小麦心里清楚,老妈是用井水煮的鸡蛋,井水里含有灵泉,这味道不美才怪呢。
吃过饭后,程小麦抢着要买单,可硬是被魏明成给推开了。他说这次是你程小麦到县城里来的,当然由我请客了;什么时候我去水阳了,你再买单。
程小麦急着要赶回去,魏明成开车将他送到了车站。
从水阳镇的上街头下车后,程小麦到街上转了一圈,索性花了八百多块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以后后上个街什么的,也方便多了。
除此之外,他又买了一些玻璃缸,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进空间里了。这些玻璃缸是专门用来在空间里酿绛珠果酒的。
他想给姐姐酿制几缸绛珠果酒,也给伍夫之弄一缸。
想了一下,他又给爸妈各买了一款手机。
回到家里时,爸妈都正忙着,一些事情轮不到他插手,他索性往后山那里赶去,想在那里看看能不能寻找出新的物种。
比喻新的野生水果。
程小麦对于这种东西,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来到后山,他正往里面走,忽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呼救声。
他连忙向那里赶了过去,发现有一头野猪正追着一个孩子。程小麦认出那孩子是村民罗成的儿子,叫罗晓松。
罗晓松一眼看到程小麦,哭喊道:“小麦哥,快救我!”
程小麦赶上前去,急忙喊道:“别怕,你躲到一边去,我来对付这野猪!”他抓起地上一块石头,朝野猪身上砸去。
野猪身上挨了重重一击,发出一声嚎叫,抛开了程晓松,恼羞成怒地向程小麦扑了过来。
罗晓松躲过一劫,撒开两条腿往村里跑去。
程小麦也准备往回撤,不料,野猪动作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快,一下子就追上了他,一头向他撞了过来。
他慌忙往旁边一闪,脚下却被石头绊了一下,一跤摔在了地上。
野猪一看程小麦摔在了地上,嘴出一对獠牙,向他顶了上来。
在山里流行着这么一种说法:“一猪二熊三老虎”,这猪指的就是野猪。野猪之所以被排名第一位,因为这种动物最常见,破坏力也非常的强。
特别是生长在野唇外的那对獠牙,这人要是被它顶中了,恐怕连小命都难以保住。
好在程小麦条件反射力过人,身体快过脑子,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侧面翻身,滚开了。
野猪扑了一个空,收脚不住,从程小麦身边冲了过去,带起一股恶风,卷起地上的腐叶,漫天飞舞。
程小麦坐在地上,正喘着粗气,谁知,那只野猪迅速掉过身子,“嗷——”地怪叫一声,再次向他扑了过来。
野猪性子凶悍,一旦将它惹恼了,会和你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
这次,程小麦再想躲开已经来不及了,好在他反应还算快,发现身边不知被谁丢弃的一块长竹片,迅速捡了起来,朝野猪脖子划了过去。
如果这一幕情景若是被别人看到了,真的会笑倒的,这野猪身上的皮是特别坚韧的,一般的刀子都难以刺进的,用一块竹皮对付野猪,这与以卵击石丝毫没有什么两样啊。
就连野猪也觉得这小子肯定是吓傻了。
咔嚓一声,竹皮划过野猪的脖子,从脖子处传出骨骼断裂的声音,野猪惨嚎一声,带着竹片奔了几步,一头栽倒在地里,四肢一阵剧烈的抽搐后,就一动不动了。
“真是吓死我了!”程小麦全身酸软地瘫坐在地上,抹着脸上的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过了好一阵子,他这才缓过一口气来,来到野猪身上,心说真死了?
看着那野猪被深深划开的脖子,以及从嘴里溢出来的血,分明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程小麦从野猪身上拨出那块竹片时,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了,这种竹片能够给野猪割喉?
想到在县城里与老同学斗蛋的事情,这才明白是右手的灵气,救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这时,程小麦发现左手擦破了一块皮,手腕处也疼痛的厉害,想必是刚才摔跤时受了伤,他从空间倒出了一点灵泉,抹在了伤处。
疼痛立即止住了,连伤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了。
想到黑皮被治疗好腿伤一幕的情景,程小麦心中暗暗震惊,这灵泉疗伤的效果实在是太逆天了啊。
处理好自己的伤势,回头再打量那头野猪。
这野猪通体是黑色的,身子骨呈倒梯形,一身的健子肉。
野猪的鼻子比家猪略小,脖子后方是长长的猪鬃毛,一根根硬刺一样立着。两条后腿粗短结实,难怪刚刚能冲那么快。
看这野猪庞大的身体,至少有两百多斤重了。
想到刚才这只野猪的凶狂劲头,程小麦不由得一阵后怕。也幸亏自己赶来的及时,否则,罗晓松就出事了。
罗晓松的父亲也是板车队里的人,他正在帮着自己建厂房忙着呢,万一他儿子有个好歹,以老爸老妈的性格,估计肯定因为自责不会再办厂了。
程小松默默地朝野猪说一声对不起啊,你原本是保护动物,如果不是你要伤害我村上的小朋友,我也不会要你命的。
说明白一点,是你自己寻死的,这也是你的命数!
既然你已经死了,我也不会让你白死的,至少你身上的肉还是可以吃的,这也算是你没有白来世上一趟,总算为人类做了一点贡献!
这为自己家省了一笔买肉的钱了。
他正在念叨的时候,从山下传来一片嘈杂声,程土旺老俩口和板车队里的人都赶过来了,手里拿着铁锹和锄头什么的,有的还拉了板车。
黑皮跑在最前面。
钱红英远远的带着哭腔叫喊道:“小麦,我的儿呀,你在哪里,别吓你妈啊,你没事吧?”
程小麦站在那连蹦带跳地招着手:“妈,我在这里,没有事的!”
第23章 红扒猪臀
程土旺跑到儿子面前,一看他没事,再看那只野猪躺在地上连气都没的喘了,将手里的铁锹往地上一扔,坐在地上喘气,好像比刚才程小麦与野猪搏斗了一番后还要紧张。
钱红英扑到儿子身上就抹着鼻子:“小麦啊,你可将老妈吓坏了……”
“妈,我不是说自己没事么,你别哭!”程小麦帮老妈抹去脸上的泪水。
一旁的罗成气不打一处来,一马掌拍在儿子的身上,愤怒地吼道:“如果不是你小子乱往后山跑,惹出这档子事,哪会连累到你小麦哥!”
程土旺气也喘得差不多了,他站起身子,一把拉开罗成,说道:“这怪不得孩子,谁知道会碰上野猪呢。”
程小麦呵呵笑道:“罗叔,我这要感谢晓松呢,有这么一只大野猪,也省下我家一笔买肉的钱了,这两天我们就好好大吃一顿吧!”
他这话惹得在场的好多人都笑了。
程土旺却忍不住踹了儿子一脚,红着眼睛说道:“你还笑呢,刚才老子差一点就被你吓掉了魂!”
众人一边说笑着,一边合力将那只野猪,抬到了板车上。
汪汪!
黑皮发现主人没事,好像那只野猪是他灭的一样,叫了两声,纵身一跃,上了板车,直接站在野猪身上。
它歪着脑袋两眼盯着主人,那意思是说我已经宣示主权了,吃的时候别少了我的一份!
有人问程小麦:“小麦,你真够厉害的,一个人将这么壮的野猪给干掉了,你是怎么干掉的?”
闻言,程小麦愣了一下,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他总不能说拿了一块竹片杀了野猪吧,鬼才信呢。
他笑了一笑,说道:“算是碰巧吧,我在地上捡到了一把不知是谁丢的旧镰刀,正好野猪扑过来时,用镰刀划开了它的喉咙!”
“这也真够险的了!”有人惊叹道。
野猪被拉到家门的时候,村上好多人都赶来看热闹,连伍夫之听说了此事,也赶了过来。毕竟,独自一个人干掉一只大野猪的事情,这在板桥村还是第一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