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正的想法没错,宫九歌想去枉城,但是宫家这边走不开,宫正放在这儿就是个定时,不把这个处理掉,她又怎么会放心。
现在因为这封信,二人将见不得人的心思都摆在了明面上。
宫正说:“你竟然想过对你叔父的孩子出手,他们怕是不吻合你的要求吧。”一个风流少爷,一个骄纵小姐。
宫九歌将符咒的事说给了他听,接着评价说:“有野心是好事,藏拙也是明智之举,伯父可不要小看了他们。”
明明她是被下手的人,偏偏她这般态度,竟是夸赞了一番。宫正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想法,就觉得这孩子到底随了谁,她的父母明明都是恩怨分明的人物。
宫正最后还是应下了她的要求。
“你想做什么就去吧,宫家,伯父给你看着。”一声伯父,过往的恩怨此刻并不清晰。
宫正此时此刻,方才接纳了她的身份,她是阿铭的骨肉,是忘姝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他们……都是他最重要的人!
宫九歌动身前特意去找了宫余,留给他一只纸鹤,告诉对方若是在她回来前突破了第一成术法,便能传信给她索要第二成。
宫余生怕她一走了之,宫九歌看着已然着魔的人,问说:
“有谁会愿意舍弃这无尽的财富?”
宫余没再多问,扭头回屋专研七绝音杀去了。宫九歌的问题其实有了答案,宫余,不就是舍弃了的第一个人吗?!
宫余诞生时的家族名声浩大,但是在宫余身上,看不到一点名门望族该有的东西,从他的性情处事,到他的个人能力。宫家先天的废材体质,得天独厚的天才兄长,甚至是人们眼中的优秀养兄,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个平庸的人对实力的追求已然疯狂。
宫九歌有注意到,宫正对他二弟,称呼阿铭,对宫余这个三弟,俨然并不亲近,一声“你叔父”,竟是只承认了血缘。
谁又不想一生顺遂,可努力过后,终究逃不开贪得无厌四字。
得知她要前往枉城,宫家由宫正正式管理时,人们想的是这位少主终究没能斗得过宫家大老爷宫正。
宫九歌本想将铃铃留下 ,奈何铃铃铁了心要随她一起,这让宫九歌想起一个故人,青岩。她离开尹家后问过青岩,但是对方效忠的本就是尹族,也只是尹族而已。
铃铃笑说:“少主出门在外定会遇到诸多不便,若是没个人在身边,这如何是好,就是宗主那里也不放心啊。”
宫九歌说:“你待在宫家也是帮我的忙。”
铃铃态度坚决:“请少主带上奴婢,奴婢吃得了苦的。而且少主连一白都带,铃铃可比一白省事多了,况且以铃铃的实力,也不怕少主在外面受了委屈。”好吧,虽然她家少主本身的实力就不会受委屈。
一白:……
宫九歌最后还是应下了。去枉城需要带什么?路费,一白,铃铃,还有一个曾去过枉城的向导兼侍从兼车夫。
“在此之前,先回趟缥缈城。”
说来,上次一别,有多久没见过那个人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小意温存
“回?”铃铃仔细琢磨这个字。她之前还奇怪,少主此番做出远行枉城的决定,竟然没和宗主说一声,甚至都不打算回忘书宗一趟。现在却要大老远的跑去缥缈城,莫不是那里还有亲人?
铃铃想的虽多,却恪守本分,没有将话说出来。
等三人进了缥缈城主城,没走多远便有统一暗装的城主府侍卫将他们团团围住。身兼数职的护卫阿季挡在宫九歌身前,铃铃也上前欲开口,就听对面以云砚为首的众人行礼。
“恭迎夫人回城。”
铃铃的话成功被堵了回去,阿季也错愕不已。
夫人?谁?还会有谁!
二人僵硬的扭过头,想从自己主子身上得到答案。宫九歌越过二人,上前和云砚交谈了几句。
云砚笑说:“前几日便有人说见到了夫人,属下接到消息时还以为夫人只是恰巧路过,不敢擅自打扰。”
宫九歌问云砚:“他现在人在哪儿?”
云砚了然一笑:“主子前些日子出府去了,还没有回来,不过属下已经把夫人回来的消息传过去了。”
宫九歌颔首,然后带着铃铃二人随云砚入府。铃铃阿季对视一眼,自觉三缄其口。
赫无双是当天回来的,此时宫九歌正在看一本游记,里面有提到枉城的风土人情。
枉城天气炎热,气候干旱,水源短缺,当地名风开放,人文景观与毕生所见截然不同。写到这里,游记忽然画风一转,说起了当地为人所津津乐道的男伶,没错,就是男伶。
枉城的这位掌权人将整座城营造出“男女平等”的观念,便是女子也能与男人争锋,其中特别提到有位武状元便是女儿身,而她的职位,是从一众体格彪悍的男人手中用实力夺来的。
男伶这一职业在枉城并不罕见,书中特别对一个名为“轻枉”的男伶大肆赞扬,说对方是如何如何的貌美,如何如何的身段惑人……
看到这里,宫九歌翻过扉页,游记的主人名叫“游天下”,光是看名字,还真辨认不了是男是女。
就在书中写到轻枉一笑,权贵倾倒的时候,一只手腕白皙,手指修长的手伸过来,将书停在了这一页。还不等宫九歌抬头,身后的人贴近她,看清书上的字,唇齿一碰,声音传入耳膜。
“轻枉?”
声音就在她耳畔,气息触到她的耳廓,有点痒。
“怎么想起看这个了?”赫无双问她。
宫九歌将书合上,笑说:“过几天打算去,先了解一下当地风俗。”
赫无双闻言,眼底暗色翻涌。对于他来说,与夙壹约定的两年虽久,但是有某人的消息聊以慰藉也还过得去。但是,这并不包括他会同意对方再度消失一段未知的时间,还是去一个他手伸不到的地方。
“去枉城做什么?”赫无双伸手将游记拿起来,翻看了几页。
宫九歌扬首看他:“你怎么知道是枉城?”
赫无双指了指书上的“轻枉”二字,说:“这个人的名头不小,去过枉城的人书中,几乎都有关于此人的描述。描述最多的,是此人的相貌。”
说起相貌,宫九歌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多时不见,面前的人又多了些沉稳,轻薄的衣衫披在他身上,柔和的月白色也沾了几分凉意。
赫无双弯下身,一手撑着桌面,将她困在身下:“你还没回答我,去枉城做什么?”
宫九歌刚要开口,就感觉耳垂温热,接着是微微刺疼。赫无双含着她的耳垂,用牙齿轻轻厮磨。
“你……”
不等她开口,男人便倾身过来,噙住她的唇瓣,将她剩余的话如数堵上。
“真想把你关起来。”他说。
本来可以轻易说出口的理由,宫九歌竟然生了几分心虚。
“我要去找父母的下落。”她说。
赫无双直视她的双眸,眼底的寒冰融化了些许:“缥缈城还有一些不稳因素。”
“什么?”宫九歌不解。
赫无双说:“我给你时间,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只是别让我在原地等太久。”不然到时候,我一定会亲自带你回来,然后,让你哪都去不了。
对于体贴的爱人,宫九歌自然心软,轻话应着。
在城主府呆了几日,铃铃和阿季也看清了目前的局势,他们这位少主,竟然是当初传的沸沸扬扬的城主夫人!
铃铃:所以缥缈城和忘书宗不和是吧?那宗主是怎么把人带走的?横刀夺爱?
阿季:所以少主已经嫁人了,嫁的还是缥缈城城主?宫家有人知道吗?
呆了几日,宫九歌重新收拾行囊,当晚,赫无双便将人摁在床上好好欺负了一番。二人衣衫凌乱,就是没到最后一步。所以,赫城主前半夜有多满足,后半夜的冷水就要泡多久。
“九儿。”
在宫九歌踏上马车之际,听到身后的赫无双叫她,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般唤她。
见她回头,赫无双将人拥入怀。
“等下次回来,嫁我为妻可好?”
宫九歌轻笑一声,反手抱着他,答:“好,等我回来。”
马车渐行渐远,驶向旭日东升的方向。越过地平线,马车沐浴着朝阳,宛若新生的光泽带给人们希望,而它照不到的地方,黑暗悄然滋生。
枉城路途遥远,中间经行多处小城,如果把行程当做旅途,也是一件妙事,但是天灾和人祸,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
宫九歌现在身处一间客栈之内,长途中的能遇到一个落脚点,吃上热腾腾的饭食并不容易。今天天气不好,大雨倾盆,宫九歌三人就这样被困在了路上,好在不多时,他们看到了一间破庙。
从外面看,小庙岌岌可危,宫九歌甚至设想过进了庙后破庙倒塌的概率,数值高的吓人。进了庙,他们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人还不少,而且看起来像是一伙的,至于为什么说一伙……
粗略一眼不下二十个人围在一团篝火四周,分散在破庙各个角落,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刀,凶神恶煞。见有人进来,领头的刀疤脸操着一口大黄牙,笑道:
“哟,生意上门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枉城有鬼
不怀好意的视线在进来的宫九歌三人身上流连。
刀疤男摸着下巴,仔细打量进来的人:“这三个的身段都是极品,肯定能卖不少钱。”
二十余人将他们三人围在中间,一个瘦脸尖腮的从包袱里拿出一条长绳,笑的不怀好意:“你们绑的时候可得下手轻些,看这细皮嫩肉的。”
宫九歌抬手,唇间冷冷吐出两个字:“清场。”
不等这群土匪反应过来她这二字的含义,铃铃阿季就拿出武器,进行了一场单方面殴打。很快,一群土匪便鼻青脸肿地被扔到角落,堆成肉山。
刀疤脸还维持着坐在火堆旁得志满满的模样,脸上的笑还没褪下去,他手底下的人就已经躺那儿了。万万没想到雨天破庙还有生意上门,更没想到的是这生意是个刺头,上来就让他们头破血流。
“好汉饶命。”刀疤脸识时务,当即扔刀认怂。
铃铃啐了一口,骂道:“不长眼的恶棍,我家主子也是你能冒犯的!”
刀疤脸就差跪下了:“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贵人。我等也是逃难到此,身无分文,才出此下策,还望贵人饶我等一命!”
宫九歌并不关心对方的来历,她不过是想进来避雨,而且对方明显是看碟下菜。好在进来的是他们,若是换做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怕不是羊入虎口。
“你们是从哪儿逃难过来的?”宫九歌问他。
阿季听到这话,心说少主莫不是动了恻隐之心?
刀疤脸还在求饶,听到她这么问,涩然说:“我们……离开家乡很久了,最初,最初……”他竟有些开不了口。
“说。”阿季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刀疤脸终是开口:“……我们是从枉城来的。”等到他将话说完,却见对面三人神色未变,丝毫都没有他人听闻“枉城”二字,脸上出现的排斥厌恶。
刀疤脸不禁有些诧异,他犹豫着问:“三位,是从外面来的?”
宫九歌并不清楚对方对“外面”一词的范围划分,转而问说:“你刚刚说逃难,枉城发生了什么事?”
旱灾应该是这个问题的首选,然而对方的回答出人意料。
刀疤脸脸色煞白,像是想都不敢想那段经历,他声音颤抖说:“枉城,闹鬼!”
铃铃阿季对视一眼,心说这闹鬼是什么意思?
刀疤脸抹了把脸,解释道:“好几个月前,我们乡里有人染了病,一开始只是发热的症状,大夫开了药,都没当回事儿,不想那人退了烧,第二天却像是变了个人,疯疯癫癫的说胡话……都以为他是烧坏了脑子,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结果他的家人没多久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
“那人家里有个孩子,平时教书的秀才都说他是,是什么木头,反正就是脑子不灵光,结果烧了一次,竟然像脱胎换骨了一般,成了十里八乡的神童,写的字比那秀才还好看,听说还会写文章,写诗。”
“大家都说这病是福音,还有人把自己家娃子也经常带去他家,就想沾沾这病,让娃子成个神童。”
听到这里,宫九歌已经察觉了不对。
刀疤男接着说:“染病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容易治好,没人当一回事。直到有天,乡里有个待嫁的女娃子在出嫁前一天杀了要对她不轨的爹……那女娃说,这不是她爹,从她爹发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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