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小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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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小炒- 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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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围过来,白锦儿打量林信平和林信云一眼,缓缓开口道:

    “阿云啊,”

    “阿姐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阿姐?”

    “如果阿姐像你阿兄一样,让你全天来店里帮忙,你可愿意?”

    “当然,你也和你阿兄一样,每个月可以领到一样的月钱,”

    “咳咳,”

    “你愿意吗?”

    随着白锦儿言语,林信云的表情逐渐改变了;那双杏核儿一样的双眼闪闪发亮,就好像是星星一样闪动着光,

    “愿意愿意!”

    林信云朝着白锦儿,声音激动十分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先别高兴那么早,”

    “我可事先和你说好啊,你拿了钱要做的事情,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子,还算轻松了,”

    “还有啊,你现在是帮忙的性质,可等领了月钱,你来这儿,就是为了要做事的了。无论是态度还是别的什么,一应要改,都要按照着阿姐说的来做,你知道吗?”

    “除了休店日以外,也不可无故旷工或是请假,”

    “你就不能像现在这样,随便和朋友出去玩耍了,说不定,也没有时间去公孙先生那里读书了,”

    “如果是这样子,那你还愿意吗?”

    白锦儿看着林信云马上就要开口回答,摆了摆手,

    “你不用现在就回答我,”

    “我更希望你仔细考虑考虑,”

    “明白你会得到什么,失去什么之后,再回答我。”

    虽然林信云年纪尚小,但是白锦儿还是想培养她学会仔细思考,学会分辨的习惯。

    毕竟未来,她将会面对更多需要选择的问题,

    无论是过于轻率或是犹豫不决,

    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幸好,林信平和林信云,都是可教的孩子。

    听见白锦儿的话,林信平眨了眨眼睛;她琢磨了一会儿,点头道:“我知道了阿姐,”

    “那我今天晚上回去想一想,等明天想好了,我再来回答你。”

    “嗯。”

    少女抱着手,表示了认可。

    林信平领着林信云回家,白锦儿则跟着白老头,爷孙两人慢悠悠地晃悠着往家的方向走去。

    白老头不时地轻咳声,为渐昏的天色和往来归家,嘈杂的人群增添了一丝安详。

    白锦儿手里吃的是没卖完的薯片,用小纸包装着,虽然不是新鲜出锅的了,但是因为没有一直摆在干燥的柜台上,所以也没有软化,吃起来还是脆脆咔嚓咔嚓的。

    “少吃些,”

    老人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不然又要上火了。”

    “叫你喝药又不愿意喝。”

    “知道啦阿翁,我吃完这些就不吃了嘛。不然多浪费呀。”

    “谁叫我说将这些薯片送给吴家那姐弟俩的时候你又不愿意,”

    “其实就是你这个狗丫头想自己吃吧。”

    白锦儿嘿嘿一笑,算是承认了。

    “你呀,”

    “哎呀阿翁,我就吃这么一点,明天就不吃了嘛。”

    “谁和你说我要说这件事了,”

    “我要和你说的,是林家那小姑娘,信平那小子的妹妹。”

    “哦你说阿云呀,”

    “怎么了嘛阿翁?”

    “你真的要让那个小姑娘来咱们店里帮忙吗,”白老头缓缓开口,“你之前,不是怎么都不同意的吗。”

    “噢你说这个啊阿翁,”

    白锦儿说着,将手中的薯片放进了口中。

    舌面和口腔上壁相对用力,酥脆的薯片顿时碎成了小片小片;特制椒盐的味道留在口腔中,花椒粉微微的麻,胡椒粉的香,盐巴的咸,恰到好处的比例使得三种味道相辅相成,

    实在是让人吃了一片,又想要再吃一片。

    虽然白锦儿对于其他口味的薯片也很喜欢,但要说是最喜欢的,还是最简单的原味。

    “我是想,这几天,阿云不是都在我们这儿帮忙嘛,”

    “我看她做事手脚麻利,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比前几日来咱们店里的那些人好多了,”

    “我原先也是想着,她年纪太小了,许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什么,所以才会和我说想和我学做菜,”

    “可是这几日看下来,我也有些动摇了。”

    最后一片薯片被白锦儿吃掉,她拍了拍手,将纸包叠好,拿在手中。

    “所以我想说,咱们店里反正也要招人,不如就让阿云来试试。知根知底的,又符合我要人的要求。让她试试,若以后改变了想法,那好歹还有很长一段的时间,能让她再重新打算自己未来要做什么不是?”

    “我就是这样打算的。”

    老人听完了白锦儿说的话,没说什么;他背着手,既没对白锦儿的发言表示否定,也没有肯定。

    少女眼睛余光,偷偷地打量着身旁的白老头。

    “狗丫头还记不记得,”

    “第一次和老头子说,想要来店里帮忙的时候,”

    “那时候,是多大年纪了?”

    “诶?”

    白锦儿想了想,

    “好像是八岁的时候?还是九岁?大概就是这么大吧。”

    白老头缓慢点头,算是肯定了她的话。

    “看样子啊,”

    “那个小姑娘,”

    “未来,说不定真能成,”

    “她想陶阳成为的模样。”

 第五百三十五章 挑嫁妆

    白锦儿有许久未见过白如意了。

    以至于那天在街上和她而过的时候,她差一点没有认出她来。

    彼时,

    她正和孟如招一起,上街挑选着孟如招的嫁妆。

    “难得我说服了阿娘,说嫁妆的一部分,允许我自己挑选的,”

    “叫你这个臭丫头陪我一下,你还老大不情愿了。”

    “我倒不是不愿意”

    白锦儿走在孟如招的身边,手被她挽着。此时站在孟如招身边的她依旧是一身的素衣,和盛装的孟如招比起来,未免显得朴素了许多。

    “只是,挑嫁妆这样重要的事情,二娘子不是应该找一个比较熟悉这些东西的同伴吗,这样的意见,才更有参考价值。”

    “你是我一年也来不到这东市几趟,”

    “那些金玉珍奇的,我也不大认识,”

    “要我给你意见,这不是为难我嘛。”

    “你想这么多作甚,”孟如招性子骄纵霸道,听见白锦儿这样说,立马柳眉倒竖,似是不满,

    “我挑东西,又不只凭贵价与否来挑,”

    “只要是合眼的,便是一支木簪,我自也喜欢。你只管选你觉得好的便罢了,管他是金玉还是愚木了?”

    这话说的,

    光是能只挑选自己喜欢的这一点,

    就证明了白锦儿刚才说的话没错。

    但毕竟是孟如招的喜事,白锦儿也不想因此扫了她的性,便嘴上应和着,陪着身旁的姑娘进了一家珠钗店。

    显然孟如招是这家店铺的常客了,

    要是照自己从前的那种说法,孟如招应该是这家店的“”了。

    她们两人才一进店,原本懒懒散散守在柜台后面的伙计便立马围了上来,对着两人笑脸相迎。

    “孟小娘子好久不见了,”

    “我们还说呢,最近店里来了些新货,正要找人告诉您知道呢。”

    “这是您的朋友吧,可也是一般俊俏呢——”

    这伙计话太多,

    白锦儿在心中默默想。

    也难为他了,今日自己穿的如此简单朴素,他竟然也能夸奖出自己俊俏来。

    与有些不自在的白锦儿比起来,孟如招就显得随性多了——她打眼先扫了店中一眼,

    “你们到了些什么,”

    “要还是寻常的物件,我可要去别家看了。”

    “孟小娘子这话说的,”

    “我们家的东西不敢说是这益州最好的,也不敢说是这成都最奇的,但要是在这东市啊,那也能说的上是数一数二的,”

    伙计说话,脸上的表情带着些许的骄傲,

    “我们店里最近来了批大食的货,”

    “小娘子且来看看,便知道奴说的是不是大话了。”

    孟如招跟着那伙计往后面去,白锦儿却没跟得上——她视线被面前那一件件散发着金光的首饰吸引,瞪大了眼睛凑近去瞧。

    这簪子上镶嵌的应该是玛瑙,

    那臂钏上的好像是水精,水精就是水晶,只是此时还代以精一字。

    那晶莹剔透的嵌在上面,约莫猫眼大小一颗,周围是镂空的花鸟纹;白锦儿惯不会认这些东西的,什么花样什么图案,只是能猜出个大概,

    能看出镂空的鸟和花,什么种类就看不出了,自然什么名头就猜不出来了。

    这一看就很贵,

    白锦儿心中想。

    她抬头看了看,店中唯一的一个伙计已经领着孟如招去看什么大食来的珍货,此时店面前便没什么人了,

    也因为没人,白锦儿这才小心翼翼地将那镶嵌着水晶的臂钏拿了起来。

    入手的金属冰凉,白锦儿伸出一根手指,摸了摸那打磨的光滑的水精表面,

    好家伙,像是冰块一样。

    这是白水晶?

    是的吧。

    不过白锦儿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人要叫“水晶”作“水精”,

    这种颜色,这种通透程度,

    真的像极了一团凝结在一起的水,

    怕是真丢在了水中,都是极难寻到的。

    除了中间镶嵌的这枚水精之外,作为主体的银镏金臂钏也丝毫不逊色——虽入手沉甸,但打造的极薄,要在那么薄的金片上面镂空作花样,想来一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但此时在白锦儿的眼中,一只不知道什么种类的鸟正站在同样雕刻出来的花枝,重瓣的花就“盛开”在鸟儿的脚边,

    无论是极细的鸟足还是拥有许多花瓣的花朵,

    都雕刻的分明清晰,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什么是什么。

    这工艺,

    实在是没话说。

    白锦儿在心中称奇。

    这样手艺的东西,要是放在自己前世,

    怕也是能卖出天价去吧。

    “丫头!”

    背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吓得白锦儿赶忙将手中的东西放下;她迅速转过身咳嗽了几声,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却正看见孟如招探头从后面的屋子里探头出来,

    满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你在做什么呢?快进来啊。”

    “噢,哦。”

    白锦儿这才反应过来,刚才看外面这些首饰入了神,连忙迈步,朝着孟如招在的地方走去。

    这是一间比外厅小上许多的屋子,

    除了进处的门之外,没有窗户之类的其他开口——屋中点着蜡烛,所以和光线充足的外厅比起来,这里的光线要昏黄了太多。

    不过,

    光是看这样子的氛围,白锦儿就知道,

    这儿的东西,绝对是要比外面还贵的。

    果不其然,白锦儿才一看到孟如招拿在手里的东西,顿时觉得呼吸有些困难。

    那是两根珊瑚钗子。

    颜色赤红如血,但又不是完全就是红色,而是在烛火的盈盈照耀之下,还流转着淡淡的七彩的光芒。

    可真是,

    “条干绝世,光彩溢目”。

    想来自己从前读书的时候,想着珊瑚不就是珊瑚虫分泌出的外壳,能有多好看,

    这会子看见孟如招拿在手里的珊瑚钗才明白,

    古人诚不欺我啊!

    “丫头,你看看,”

    “这两支哪支好看些?”

    孟如招将珊瑚钗递到白锦儿的面前,后者缓慢接过,看了许久。

    许久,

    白锦儿咽了咽口水。

    “我觉得,差不多?”

    “是吗,”

    “我也这样想。”

    “那这两支都给我包起来吧。”

    “”

    白锦儿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饿了。

 第五百三十六章 巧遇

    根据白锦儿的不完全统计,

    孟如招总共买了十三支簪钗,五个臂钏,三对手镯,三对耳环,五枚戒指,七匹布,以及一大堆乱七八糟甚至白锦儿都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

    才拉着自己吃午饭,

    算是打一个中场休息。

    “方才那个八宝冠是不是好些?我是不是应该选那个八宝冠,不要这个簪子?”

    东西都是叫店家直接送去孟家的,因此白锦儿和孟如招的手上并没有什么东西,很是轻松——孟如招吃着自己面前的千金圆,一边吃着,一边回想着刚才买的东西。

    “你不是说不常戴冠么,”

    “我好像也没见过你做男装打扮,”

    “买那八宝冠,不是浪费了?”

    白锦儿刚啃完一根怀香凤爪,口中吐出的鸡爪细小的骨头装在精致的小碟中;因为不想把自己的手帕弄脏,所以白锦儿是用筷子夹着这鸡爪啃的,

    虽然是费力了些,

    但是好歹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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