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哈里·雷姆斯被认为有罪,那么在全国范围内对色情制品的起诉立刻会想雨后的蘑菇那样冒出来,这对任何人都不是好事。”
“这个案子影响意义远远超出色情制品本身。想一想,如果对这类阴谋罪的指控在上诉中得到维持,接下来,政府就可以在一些政治性案件中…比如涉及到对积极反战份子的审判中,开创一个极度危险的先例。”
“人们必须认识到,雷姆斯被认定有罪的罪行是他‘进行’犯罪时并不存在的一种罪行”
“这就是本案中浩瀚如繁星般生拉硬扯的指控中的最扯淡的一个。一个演员在拍摄《深喉》那天对这部影片最后究竟是什么样子毫无所知。他只知道这是一部毛片,可他事先没看过剧本,他无法得知这片子是隐晦的还是露骨的描写x行为,也不知道这玩意是不是符合‘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意义’。实际哈里甚至从未在影片公映前看过,然而这不妨碍检察官认为他犯有阴谋将该影片在全国传播的罪行。更扯淡的是法官竟然还认可了这种非常苏维埃的说法!田纳西在乌拉尔山以东么?!”
爱德华看着报纸目瞪口呆,要知道纳特·亨托夫在谢尔顿案件中可是非常贤惠的给爱某人炖了慢慢一大锅人参公鸡,隔三差五在报纸和电台上痛苦他是恶毒的犹太讼棍,来自迦南之地的毒液,长着两条舌头的米国败类……
这些话很有种族攻击嫌疑,但纳特·亨托夫自己也是犹太人,那就没问题了,不同社群之间的犹太人相互痛骂对方是犹太渣滓就和黑人互称呼NGER一样,属于族群文化,告上法院都没人受理。
爱德华到底年轻,做不到唾面自干,在费里切婉拒之后,他琢磨自己亲自出马扔大便去……
他还想找梅根要点她用过wsj,这玩意虽然物理攻击效果略差,但附带的魔法诅咒属性,但后来一打听,米国人好像不讲究这套。
这事儿还在外公面前说漏了嘴,结果米兹拉西拉比严肃的告诉他,停止一切无聊的想法和举动,老老实实投入谢尔顿的官司就好。
爱德华还以为外公要亲自出面给自己的外孙讨个公道,心说不知道这个老东西会用什么缺德手段,于是有空就听电台里纳特·亨托夫的唠叨,希望某人这家伙能咆哮着说“这种卑鄙的伎俩无法阻挡诚实的纳特说真话……”
结果屁事没有,等他再去找外公询问时,老头子一边玩命的朝嘴里塞曲奇,一面告诉他“有个媒体的敌人不是坏事,何况纳特·亨托夫也谈不上敌人,他只是与你在此案件上的看法不一致而已。你们之间的矛盾越大,也许眼下对你是个困扰,但相信我,忍一忍事情过去之后也就过去,之后是全新的开始,甚至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好处?你就看着你的外孙被人骂成狗,不对,被骂成苏共党员,自己却什么事情都不做?你起码找个人往他家玻璃窗上打个黑枪吧,别说你没有这种能力……”爱德华记得当时白眼翻到完全看不到黑眼球,出于愤怒和报复,他在外公的哀嚎声中吃光了所有的曲奇,然后理所当然的去外婆那边告状,说外公一个人吃掉了三人份的甜点,在外婆愤怒的咆哮中拍拍屁股走人……
现在他似乎有点明白了,老头子到低江湖经验足,看事情准。
通常情况下,要让纳特·亨托夫写出倾向性如此明显的文章来,那是需要不少钱的。
摸着良心发誓,爱德华可没从来没想到过去贿赂这家伙,而哈里·雷姆斯这个穷鬼…浑身上下除了超短的不应期外就没有值钱的事物可言。
而且,爱德华也不认为别人会好心的帮自己,所以这一切显然是亨托夫先生自愿。
是的。
自愿的。
之前骂恶毒的犹太讼棍是自愿的,现在说某人乃是律政界的良心也是自愿,来来回回都是他的道理。
亨托夫先生不但是个优秀的新闻工作者评论家也是个精明的商人,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价值在那里…“公正、客观”的公众形象…谁都骂等于是谁都不骂。
这样一来,被骂的自然不好意思去报复他…当时还略显沙雕的某人属于个案不计入统计,并且也被外公给拦住,哪怕真有人去袭击亨托夫,这也不是什么坏事,等于是求到了廷杖,对其个人品牌的积累好处多多。
同样“公正·、客观”或者加上“民之喉舌、国之良心”的光环后,纳特·亨托夫的收益也很客观,电台的收听率,报纸的发行量都节节上升,经济收入是一部分,最要紧的是社会地位水涨船高,可以成为人群的代言人发声者,到这个时候,就会有团体向他示好,谋求双方的友谊。
这种友谊在外人看起来是极其单方面的,即团体会主动通过层层马甲来给亨托夫先生的企业带去业务,却不会要求他要出什么回报。
他的创作完全不受拘束,哪怕发现此团体有丑闻,亨托夫先生也可以照骂不误,甚至团体会故意弄出点纰漏来,让亨托夫攻击。
这一切最终的目的在于,一旦集团爆出超大规模的足以影响其本身安危的丑闻时,纳特先生的依然可以痛斥,但是在时间、尺度方面要“征求”集团公关头子的“指导”,并且在关键点上做有“选择性”。
“记住,在米国,你不可能收买全部的声音,这样的成本会高到让你无法承受。你能做的就是控制…不是去钳制这些声音,而是能够预判这些声音的后续行为,这样做起对冲和覆盖来就会方便很多。大家都是朋友,为了彼此的利益可以相互妥协相互容忍,今天他骂你,明天可能就夸你,这是他的利益所在,而你呢……只要用好对方对自己利益的关注。那就可以了。”前段时间,他和外公再次聊到此事时,这是老头子的尊尊告诫。
现在看来似乎还真挺有道理的。
之前几个案子中,爱德华没少动用媒体来搞盘外招。
效果不错,但花费也不低,比如亲爱的布鲁斯特老爷,干活卖力足尺加三,可报价和收钱时绝不手软,当然看在南希的份儿上,这也不算什么,人妻是最美好的事物,不是嘛?
纳特·亨托夫的文章,吹响了媒体对爱德华和哈里·雷姆斯支持的号角。
之后大小媒体纷纷开始加入大合唱。
除了少数南方的保守媒体外,几乎所有传媒人都站到了爱德华这边。
原因很简单,米国之所以能成为传媒帝国,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宪法》的宽松,第一修正案给言论自由开了大门,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是无法有效审核言论的。
这种环境使得传媒野蛮生长,换个词来说“养蛊”!
养蛊是危险的,但养蛊的收益同样客观,大洋对岸的红色帝国就在合众国的传媒冲击下,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塔斯社《真理报》以及苏共宣传部不是没想过反抗,乃至反制。
可是,作为拿政府预算的部门,他们不管在体制的灵活性还是员工的积极性方面,完全无法和市场经济下浴血奋战滚出来的米国同行比,完全不够资格,于是对内只能依靠铁幕屏蔽,对外么,咳咳,酥连的宣传能力,不是西方传媒界的一贯笑料来源么。
这怪不得西方同行,战五渣就是战五渣,没实力且不思进取总是以“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霸道总裁范儿来做宣传,对内或许能蒙蒙人,可被外人按在地上摩擦那也是自找的。
纳特亨托夫首当其冲后,案件的热度瞬间爆炸。
爱德华着实佩服这种西方记者,不但跑得快,角度也刁钻,他们迅速从这个案子中提炼出最能吸引读者眼球的中心思想,然后变成加黑加粗的新闻标题,比如:
《色情电影天皇陷入深喉咙》
《致命之骨梗塞在喉》
《请看哈里的猛烈反击》
《从深深的喉咙中发出的绝唱》
《色情片的替罪羔羊》
以及不知道那个缺德玩意想出来《耶鲁的哈里雷姆斯把哈里雷姆斯拔出深喉》
显然,深喉在这里成为了陷进之类的代称,从物理形态上来看,二者却有相似之处,可……对吧……哪儿有这么开心的陷阱啊……
面对这些不讲基本法的标题,爱德华哭笑不得,除了躺平外也没第二条路可以走。
自诩是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的穿越者,但面对铺天盖地的充满双关的标题,他只能感慨:老牌帝国主义,不服不行……
看起来充满黄色意味,很不严肃,正因为如此,案子的传播速度瞬间爆炸,人人都喜好谈论下三路,当媒体介入后,广大群众的热情瞬间被点燃。
第292章 要上节目了
而挂着pxon…hub的电影院也纷纷配合。
因为《我好奇》一案后,这些电影院的海报栏一改往日女澡堂子的样貌,现在开始向游泳池风格演进…各种三点式高开叉充斥眼帘,这让爱德华有点回味前世常见的那间始终可以从倾斜玻璃房顶泄入充足阳光的小小的室内游泳池…真是挺让人怀念的……
成人影院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爱德华的支持,门口的海报变成了简单粗暴的印刷字体:
“深喉…法院不想让米国人民看到的电影”
“深喉…会上最高法院的电影”
“深喉…全米人民最喜欢但却可能被政府剥夺大家观看权力的电影”
这些还行,但有些略微过分了,比如:
“深喉…没准能让大法官看硬了电影”
这标语的恶毒之处在于,实际上是引起了一个新的讨论…大法官们还硬的起来嘛?
……
风暴在继续发酵,《纽约时报》也被扯了进来,这报纸爱德华私下称之为民主党机关报,意识形态可想而知,这热闹不凑简直对不起党国啊!
很快纽约时报的记者便飞快的发来采访邀请,爱德华飞快的接受,采访新闻飞快的露面,一如此刻的美国速度…隔三差五往天上打各种卫星,频率比总统打高尔夫球都高。
“哈里·雷姆斯站在一副最高法院大法官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的画像下,大法官目光炯炯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他身边时年轻的爱德华·杨,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身穿花呢衣服的马克斯兄弟。爱德华声称对哈里·雷姆斯的审判是自司伯克博士受审一来意义为最深远的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案子。”
“司伯克博士,曾因为公开反对美国介入越南战争并且在课堂宣传这种观点而被起诉受审并被判有罪,但最高法院在他的上诉中裁决,根据第一修正案,司伯克有权进行宣传,故而无罪。”
“爱德华·杨是个非常让人难以言表的律师,他公开向拉里·帕里叫板‘总所周知,米国政府出钱购买了不少《深喉》的版权,以供应某些间谍船,实际上这不但是跨州际更是跨了洲际的传播,至少船上的放映员,批准放映的船长以及输送拷贝的政府雇员有可能是FBI探员,他们比起哈里·雷姆斯在传播这玩意上的作用更大,请问孟菲斯扫黄钉耙会对他们提起诉讼嘛?’”
“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拉里·帕里先生,他的回答是‘这些人随时可能被起诉……’然后,记者询问道‘如果那些人目前处于苏联领海海域呢?’拉里先生是不是会选择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这些人发出法院传票,对此鉴定的拉里拒绝回答,并且以记者挑衅为由挂断了电话,对此我深表遗憾,有机会记者会直飞孟菲斯期待与帕里先生展开面对面的采访。”。
这场案件从南方开场,最终在位于北方但全是全国乃至全球传媒中心的纽约彻底爆发。
而米国地域广大的特点也在此显露无疑,从南到北,爱德华个人形象乃至生物特征也在逐渐变化。
由密西西比开始,报纸对他的报道通常是《耶鲁的怪物开始入侵米国司法界》;
随着纬度逐渐变高,标题相应改变
《吞噬法律的魔王试图改变米国》
《讼棍搅合司法》
《杨先生很不友善》
《爱德华精通法律,由他辩护是哈里雷姆斯的福音》
《律政之星将痛打红脖子!》
最后那条当然是纽约和纽黑文的口气,他们向来看不惯南方和中部的乡巴佬,平时有事没事就嘲讽几句,现在得了大好机会还能放过?
斯特罗姆·瑟蒙德老爷也倒在了枪口之下,虽然是资深参议员,但这种时候参议员就是被拉出来的靶子,在南方五洲他能说一不二,但纽约那是民主党大本营。
瑟蒙德老爷当年也是民主党,只是啊,那话怎么说来着同行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何况老东西后来当了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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